当代书法界一匹很有实力的黑马——意义派书法
中国当代书法正处百家争鸣时期,现代派书法、学院派书法、书法行为艺术等等如雨后春笋,一派繁荣景象,但一段时间过后,许多书法流派如浮云一般,来时很狂热,风一吹,消失殆尽。无论是现代派书法,还是学院派书法,一旦脱掉彩色的外衣,剩下的狼藉一片。
在当代书法犹豫、徘徊、失望之时,一匹很有实力的黑马出现在我们眼前。它的书法理念、书法审美都是前瞻性的,它的出现给中国书法带来了希望,它就是意义派书法。
意义派书法是以形式(美)与内容(美)相统一为书法核心,融合“诗画舞歌”艺术特色和“喜怒哀乐”情感元素,引入象征、对比、夸张、借代等创作手法,笔法、结构、章法等遵循形式美与内容美相统一书法审美原则,凸显书法形象意义、思想意义和艺术审美意义。意义派书法源于传统,是对传统书法的总结、梳理、归类、组合,又高于传统,以书法形式美与内容美相统一为艺术审美目标。因此,意义派书法与传统书法相比,至少前进了一步。意义派书法与现代派书法、学院派书法、书法行为艺术等相比,超越更大。
意义派书法首先表现为书法形象的统一性。书法是汉字的书写艺术,没有汉字就没有书法。汉字的产生与发展是炎黄子孙形象思维以及社会进步的结果,因此,书法是形象的书法,它既区别于绘画,不是具象,也区别于西方的抽象艺术,不是抽象,因为书法的血管中流淌着汉字形象的血液。书法是形象的书法,后汉大书家蔡邕说:“凡欲结构字体,皆须像其一物,若鸟之形,若虫食禾,若山若树,纵横有托,运用合度,方可谓书。”元代赵子昂写“子”字时,先习画鸟飞之形,使“子”字有这鸟飞形象的暗示等等。书法形象是可琢磨的,可品味的,可感知的一种神韵,而这种神韵完全可以通过不同的书体、书风、笔画来呈现不同文字内容的形象,从而实现书法形象与文字内容意义的统一。
其次表现为书法思想情感的统一性。在传统书法创作中,有的书法家看到苏轼《赤壁怀古》心潮澎湃,豪情满怀,却用秀丽飘逸的书风创作;有的书法家看到陶渊明《饮酒》其五心情舒适,“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却用粗犷险峻的书风创作。也有的书法家在悠闲美好的心情下以俊秀、圆润的书风创作岳飞的《怒发冲冦》等等。书法家创作情感、文字思想情感、书风书体笔画所蕴含的情感往往是牛头不对马嘴,甚至矛盾的。意义派书法则要求三者情感必须相统一。意义派书法创始人施政明先生认为,艺术情感为上,只有丰富情感的融入,才能表现艺术的极致。对于书法而言,只有形象、思想和情感的统一才是书法艺术的真实表现。创作情感、文字思想情感、书风书体笔画所蕴含的情感相当于三条曲线,只有三条曲线的峰值同时在一个点上,书法情感才能真正引起观众的共鸣。意义派书法思想情感的统一性是书法成熟的体现。
再次,意义派书法表现为书法审美的统一性。书法线条和书法结构都是非常美丽的,天地山川、衣冠人物、飞鸟禽兽中的自然美、建筑美、平衡美、匀称美、协调美、和谐美、运动美、静态美、参差美、层次美、伸缩美、中和美、欹斜美、虚实美等都是书法审美的具体表现。每一笔画和间架结构,都是一幅幅画面。而文字通过组合同样能表达天地山川、衣冠人物、飞鸟禽兽的自然美、建筑美、平衡美等。意义派书法把笔画线条、结构之美与文字内容之美有机统一,彻底颠覆了传统书法把文字内容只作为载体,局限于线条之美的狭隘性。意义派书法成功走向了书法形式美与文字内容美相统一。单单这一方面,意义派书法比传统书法前进了一大步。
中国书法一直以来普遍存在着以厚重粗犷的笔墨书写鸟语花香的诗赋,用飘逸活泼的书风写严谨庄重的词文等等书法形式(美)与内容(美)相矛盾、相背离的问题,为什么?其实中国书法五千年来都不讲究书法形式(美)与内容(美)相统一,中国书法一直以来没有这一“规矩”,局限于书写,局限于线条。特别是近一百年来,中国书法几乎停止不前,始终在一个圈子里打转。这样下去,即使再过五千年,书法依然还是现在的样子,更正确地说,是过去的书法,因为我们现在的书法都是照搬过去的。施政明先生认为,破解这一问题的唯一方法就是书法必须遵循形式(美)与内容(美)相统一。
意义派书法承继传统,在字体、书风、运笔、章法上大胆吸收传统精华;同时摆脱传统,融合“诗画舞歌”艺术特色和“喜怒哀乐”情感元素,引入象征、对比、夸张、借代等创作手法;又颠覆传统,主张书法形式(美)与内容(美)相统一,内容决定形式,书法形式为文字主题内容服务,笔法、结构、运笔、章法等都服务于文字主题内容。施政明先生认为,文学、绘画、音乐等艺术创作都遵循形式(美)与内容(美)相统一这一基本原则,唯独书法一直以来远离了它。书法作为艺术,照理也应该不例外。但是,从古至今,人们普遍认为汉字只是书法表现的载体,书法是汉字笔画线条艺术。也就是说,书法形式与文字内容思想并无关联,所以,中国书法一直以来没有形式(美)与内容(美)相统一要求。但是,随着当代中国识字、写字教育普及,大众文化全面提升,再加上五千年中国书法艺术底蕴的积累,我们已越来越意识到书法同样需要形式(美)与内容(美)相统一,需要形式美与内容美相统一艺术审美,因为我们需要更高层次、更高品味的书法艺术!
意义派书法以形式(美)与内容(美)相统一为书法核心,具有形式美与内容美相统一艺术审美特征,这是五千年中国书法的一大跨跃性进步。
意义派书法形式(美)与内容(美)相统一,要求书法创作者根据自己的书风选择相应的文字主题内容进行创作,或者变化自己的书风以适应各种文字主题内容创作需要,达到形象、思想情感和艺术审美完美统一。在意义派书法看来,创作者如果仅仅把字写好是远远不够,必须做到形式(美)与内容(美)相统一,这就要求创作者在具备基本的书写规范、技巧之外,还要具备书法知识和创新精神,需要学一点诗文,懂一点绘画,听一点音乐,看一点舞蹈,参加一些社会实践活动,攫取书法艺术创作所需要的素材、睿智、和灵感,提升书法艺术创作能力,真正做到形式(美)与内容(美)相统一。意义派书法与传统书法相比,创作难度更大,艺术审美更高。意义派书法与其他书法流派相比,在艺术思想、艺术手法、艺术审美等方面远远超出一大截。
意义派书法有完整的艺术体系,有明确的书法宗旨和理念,有一定高度的发展目标,而且还具有多阶段螺旋形上升的发展基础,而传统经典派、现代派书法、学院派书法、书法行为艺术等流派则以静止的思想固定僵化书法,或脱离传统,旁枝斜逸,或耍杂忽悠,博人眼球,没有艺术体系,没有艺术思想,没有审美目标,有悖于事物发展规律和特性,所以,后者昙花一现也是在情理之中。
意义派书法是以发展的眼光看待书法,是承继中的提升,有深厚的传统书法作底蕴,有高度的目标作方向,有厚度的理论与实践作支撑,是当代书法有实力有意义的艺术新潮流,为中国书法的发展将发挥积极的作用。(海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