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明白为什么在我们这个年纪,很多女孩子都喜欢跟“青春”这两个字过不去,日记本里面总是没完没了的“青春”。青春不过是学校某一面刷得不够平整的墙壁,即使有好看并且绚丽的颜色,你偶尔用手掌贴着墙走过去,整个手面还是会有触电一般麻麻的感觉,让你误以为是痛是痒,是伤心是快乐。
许崴就是这种烂俗到文艺,或者文艺到烂俗的女生。她大我一届,却阴差阳错地和我一间宿舍,原因竟然是神经衰弱,宿舍里有人打呼噜让她睡不着觉。我到现在还后悔她在的时候,我没有在偶尔发神经熬夜时小声点。说实话,我看得出当我开着灯发呆,她辗转难眠。
就是这样,我们不痛不痒地过了一年,她忙碌着她高三的独木桥,我快乐着我高二的阳关道。我偶尔会觉得宿舍里有一个上高三的孩子对我们来说有两个作用,首先是提醒我们好好学习,其次是衬托我们过得是多么幸福。我在床上把这个想法告诉她,她从书里抬起头来随手抄了枕头扔过来,并补充道:“小妮子,感谢我的床上没有字典吧!”
我们成为朋友是离高考还有两周的日子。
“天呐,你怎么能还在玩手机,好好去学习啊!”我说。
“高三的,怎么办?历史还有很多没背呢?”
“高三的,英语,天呐,英语太难了,多背背单词。”
“你们这样会遭报应哒……”
我一点也不觉得,反正我们高三不会有学妹来和我们一起,所以这句话毫无杀伤力,这能让大家笑得更疯狂。
这个世界永远缺少懂你的人,所以三毛才会觉得和了解自己的聊天时一种狂喜。这就好比一张世界名画无人欣赏,被摆在地摊上让小贩贱价出售,来来往往的人都是讨生活的人,大家几乎都没有往家里放一幅画的闲情雅致,于是被无数的人无数次错过。日子久了,名画自己也以为自己一文不值,开始自暴自弃。
“在这样的社会里你不能怪,你不能怪别人没有情调,不懂生活,不能怪别人冷漠,不能怪世态炎凉。这只是年轻在作祟,扎在书本里抬不起头,才是我们本该有的生活。”
我在洗衣服,她如是说。
“许小姐,很悲观啊!”我诧异道。
“我是在说你好吗?整天抱怨和怨妇一样。我只是看出你和我情况一样,好心当成驴肝肺。”
“我说什么了吗?”
“明天一起去吃麻辣烫。”
“今天下午好了。”
“嗯……好吧。”
高考临近,它强大的气场逼走了许崴的胃口,它们和她相濡以沫的友谊一起一去不复返了。早市上的水果和校门口新开的麻辣烫店,她成了常客。
我是见过许崴一次一次地跑学生处去问回家的火车票订在什么时候,她想带着夏依宁一起回家。我是见过许崴有一阵子即使是全宿舍的人都是笑她都提不起兴致,我是听到过许崴跟她妈妈说依宁现在已经不上课了,她计划不去他们家了。
在麻辣烫的店里,丸子卷着热汤吃进嘴里,刚接触到嘴皮子就拿开,于此同时,整个碗在冒着热气。
“你说,是不是每一种感情都是一样的,谁认真谁就输了。”
“不一定吧……”
“譬如?”
“亲情。”
她用筷子拨了一下碗里的菜,叹了口气。那些较小的丸子好像浮在汤上,这么被她拨来拨去,很有种生不由己的感觉。
“开心点吧!高考就是要把所有人分开,如果不开心倒好,反正天涯各一方。”
“但我觉得好可惜。她家里人对我真的很好,我们也一直是朋友,可是现在几乎不能再见了……”
“一切随缘吧!”我最近也是经历了一些变故,多有种无所谓的心态。
“我觉得这么久朋友了,怎么说至少该见一面。”
“你看过《小王子》吗?我很喜欢那里面的小狐狸,她爱上了王子,因为王子头发的颜色,不吃麦子的她爱上了风吹过后金色的麦田。”
“那我就是那个小狐狸吧!当感情不平等的时候,总有一个人会受伤。”
吃完后,我陪她慢慢走,慢慢走到了学校的自习室。一路上在聊过去的人,过去的事,她说她的,我说我的,但却发现彼此生活中都有类似的人。总有一天,你会明白,自以为独一无二的你,总会在茫茫人海中偶遇到另一个自己。你会一瞬间感觉自己的渺小,原来世间有千千万万个你,也会一瞬间,感谢这样的相遇,你终于有了一个不用说完别人就可以懂你意思的人。
我心疼她,想陪她走完接下来生不如死的两天。
在我心里,高三会是最痛苦的日子,没有之一。直到她给我看了她们班主任在最后一节课给他们做的Ppt。我突然有种超级想上高三的感觉,我想起来她曾经和我说过的话:“高三如此浪漫,你们还会怕吗?”这自然是搪塞我们故意气她的话,她说完,我们的白眼几乎要翻到天上。但一想到我们班主任是男的,就不免有些失望,男老师不会那么煽情。她再接下来的几天,反复提到那个Ppt最后的一句话,恰好也是我最喜欢的:聚是一团火,散是满天星。”
火,星。
我之后经常和她一起在学校里瞎逛,所谓缅怀,就是她那个样子。我帮她和写着高考标语的横幅照相,然后想自己以后会是什么模样。明年,同样的时间,我们会不会一样,那时候,你不在,我大概也不会来。
在高考语文的时候,我在家里写老师布置的周记,想了半天,写出这么个题目《绿校服和蓝校服》,只因为我的校服是蓝的,她的是绿的,每个年级都不一样。落笔竟是这样一段话:
青春就像绿校服和蓝校服,
你已经在战场,
而我还在幻想。
等你离开,
而我又刚刚到
你曾经抛头颅撒热血的地方。
一直错过,
一直迷茫,
一直流浪……
我也是一个疯子,所以本打算不去看高考完的欢送会,但最后还是不知不觉地走进了殿堂。这时,台上老师正和学生合照,我看着看着就笑了,笑着笑着就哭了。
“没必要吧?”
“因为这里有很舍不得的人,有一些你不知道怎么说再见,说了之后就海角天涯的人,有一些你无论如何也把再见说不出口的人。”
离别才是常态。但离别总比死去好,但凡还在这个世上的人,总有那千万种可能可以遇到。
第二天,我送她回家。
“考到哪一定要告诉我。”
“嗯……”
这时来了一个短发的女生,头发上的一绺被染成蓝色。当她看见那个女生时,眼睛里闪过一道光,就好像孩子终于得到了她梦寐以求的礼物。
这样,我就猜到她是谁了。
她劝我快去背书,我掂起脚抱了她一下,给了她一个信封,那是我写的两封信,还有一本《小王子》的书。
我走了,一路走,一路哭。过了一会,回宿舍看到她留给我东西,我不用,只是当这份情谊一样留着。这下该我缅怀了。
我知道,她出现,我开始用我嗤之以鼻的词,我开始难过,因为有舍不得离开的人,出现在我被署名青春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