躺在床上,拿起詹森译的《月亮与六便士》慢慢品读,不知不觉就在此夜看完了。这是我第一次完整地接触毛姆写的小说,不得不说,他的小说着实让人眼前一亮,阅读体验十分不错。接下来的文字可能会有点长,第一次提着认真的态度来写书评,语言不够精炼,望见谅。
小说以“我”的视角去讲述了一个简单的追逐梦想的故事,这样的故事(其他作家)写的也挺多了,但是毛姆写的主人公形象更加丰满,极端,文笔依旧是上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的,结构也看起来端端正正的,但是也就是这样的文字使得主人公斯特里克兰给人呈现出一种不一样的魅力。
至于理想
“女人的头脑也太简单了!爱情。总是爱情。她们以为男人离开就是因为想要别的女人。你是不是以为我也应当是这么个傻瓜,要做已经为一个女人做过了的事?”
难以想象一个已经安于平常的男人竟然会放弃自己拥有的一切去任凭内心的狂热去放肆、去追逐。他放弃的是那样彻底,工作、家庭、稳定以及安全,完全脱离了一个社会人的身份,做着癫狂的一切,用辛辣的毒舌去嘲讽一切。社会人,即适应社会环境、参与社会生活、学习社会规范、扮演社会角色。脱离社会的约束,在人们眼中可谓是难以置信,毕竟每个人的理智都会守住最后的防线。但是他就是做到了,彻彻底底。每天我们接受的教育,都在告诉我们要努力去适应社会,去融入社会。适应不了?那对不起,你注定被遗弃,正如大部分弱势群体在社会的存在,你阻止不了,你也无法否定这个事实。社会给我们创造了福利,也自然的给每个人划清了等级,阶级这个敏感词汇似乎无时无刻地不在社会上面时明时暗。但是也总有一部分人,以一己之力去撼动这股力量,斯特里克兰就是这样的一个人,没有了社会的支持,活得全然不像一个人,像一个任人唾弃的一块腐肉,一件旧的诺福克上衣和一条破烂的裤子陪着他度过春夏秋冬,乱糟糟的胡子也由黑变红,浑身皮包骨,病态的身体却包裹着一股坚定的信仰,或者是一种莫名的狂热,画着被别人不能理解的画,他也不需要别人的理解,因为他知道他来到世界上可不是为了别人而活着,也不是为了得到谁的理解和肯定而活,为了什么?他也不知道,他只知道他不能被世俗所限制,这样他的想象力会枯竭,创造力会湮灭在安定中。
也正是因为这样,梦想的力量也在他的身上被无限的放大,诚然每个人都有梦想,有的已经被遗忘在路边,有的可能藏在自己的身后,有的可能变成了头顶的月亮。梦想终究是要挂在天上的,但是大部分人还是没有那个去天上摘月亮的勇气,因为你知道,你双脚穿着鞋,踩在地面,是飞不起来的,脱下鞋赤脚跑,你不会去做,因为你也知道赤脚踩在地上会很痛,也是因为这样,你的月亮也只会越来越高,看起来越来越遥不可及。
可能会有人嘲讽他的无情,不仅抛家弃子,而且将一个帮助他的家庭拆卸得零零散散,书中有一句“我”对斯特里克兰评价的话:任何东西妨碍他,我相信他都能将其从心头根除,即便会带来莫大痛苦,以致自己受到伤害,鲜血淋漓,他也在所不惜。当一个人的生活纯然是精神的时候,你难以想象他内心的单纯,单纯地只想完成内心所想,对于不得已的寂寞孤独,那就享受吧,对于世人浅显的眼光,那也可以自己一个人慢慢享受吧。
还有爱情
“我不想要爱情。我没时间恋爱。爱就是软弱。我是个男人,有的时候我想要个女人。而激情一旦满足,我就准备做别的事了。我克服不了自己的欲望,可是我恨它。它束缚我的精神。我期待有朝一日,我会摆脱一切欲望,无拘无束地投身于我的工作。女人除了谈情说爱什么都干不了,因此赋予了爱情荒唐的重要性。她们想要说服我们,以为爱情就是生活的全部。而它只是微不足道的一小部分。我了解情欲。那是正常的、健康的。爱是一种病。”
在斯特里克兰眼中,女人好似绳索、圈套,总想将男人圈在自己身边,将男人心中躁动的火焰湮灭。就像以前的斯特里克兰夫人,用自己创造的假象包裹着斯特里克兰,用安稳放松他的思考,用琐屑限制他的自由。当然,我不是在批判这样的生活,这样的生活很好,就像一个温暖的摇篮,让人感到人生的恬静与舒适,简单的日子很容易给人产生就这样安度晚年的想法,似乎这样的爱情早已成了大部分人眼中的理想爱情,也确实挺不错的。但是对于他,这样的爱情或者生活只会像慢性毒药一样将他悄悄杀死在摇篮里。
后来的施特勒夫夫人布兰奇,对他也是一样,用同样的方式,去将他从远处拉回来,最后被抛弃也似乎合情合理,但是我没想到她竟然会为他而自杀,她跟斯特里克兰夫人不一样,她在他走后还可以扮演一个坚强的女人,而布兰奇不行,她原本就是一个被遗弃的女人,无法忍受再次被抛弃的痛楚,留存的最后一丝尊严也用来拒绝施特勒夫的挽留以及一个人孤独的离开。
“大多数女子都把这种反应当做爱情了。这是一种对任何人都可能产生的被动感情,正像藤蔓可以攀附在随便哪株树上一样。因为这种感情可以叫一个女孩子嫁给任何一个需要她的男人,相信日久天长便会对这个人产生爱情,所以世俗的见解便断定了它的力量。但是说到底,这种感情是什么呢?它只不过是对有保障的生活的满足,对拥有家资的骄傲,对有人需要自己沾沾自喜,和对建立起自己的家庭泽泽得意而已;女人们秉性善良,喜爱虚荣,因此便以为这种情感极富于精神价值。但是在冲动的热情面前,这种情感是毫无防卫能力的。”
然而小说也没将爱情写得一文不值,反倒写的十分自然纯粹。纯粹到就是两个人一起去丛林,生活,画画。没有之前的荣华富贵,安稳舒适,而是置身于自然,带着哲学的韵味,颇有梭罗“物质上简朴至极、精神上丰盈充实的生活状态”的感觉。斯特里克兰也没想到,自己的最后一次动情,是在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女人阿塔身上,她只会跟在斯特里克兰的身后,做着自己那已经做了千百万遍的劳务,可能这样的女人才是真正不会妨碍他的人,跟他一样有着纯粹简单的信念,斯特里克兰是“往前走”,而阿塔就是“跟着他”。
让我不由想起白岩松曾经说过的一句话:“男人因为看着远方,才能吸引近旁的女人。如果你只看近旁的女人,女人就会看向远方了。”
在我看来,这本小说不像是在宣扬我们应该如何去追逐理想,因为他把一个人追逐理想的所有丑态都描绘下来,反倒我现在对不顾一切去谈理想感到了畏惧,也不像是在讲故事,因为他越讲越像是胡说八道,好像所有的角色都是他突然编出来的,零零散散,留有空白,靠读者自己去脑补剩余的人生。他所写的社会伦理是不正常的,好像是专门设下的圈套去引诱有心人,让人内心产生莫名狂热,又不会觉得这种狂热
的异常性。
管他呢?反正我又不谈恋爱,那为啥不谈谈理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