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启超在推荐国学书目时曾言:
《论语》为二千年来国人思想之总源泉。《孟子》自宋以后势力亦与相埒。此二书可谓国人内的外的生活之支配者,故吾希望学者熟读成诵。即不能,亦须翻阅多次,务略举其辞,或摘记其身心践履之言以资修养。
又言:
将全部《论语》拆散,标举重要诸义,如言仁、言忠恕……等,列为若干目,通观而总诠之,可称治《论语》之一良法。
受其启发,我也尝试在通读《论语》后,按类对《论语》做一总结解读。
此为分类解读第三篇,总结《论语》中关于「孝」之论述。己见虽多有浅陋,却觉此法甚好,有助于更好理解《论语》。
一、孝之内涵
细读《论语》论「孝」章节,可见孝不仅仅是一种外在的礼节和形式,更是一种发自内心的情感;不仅仅是物质上的奉养,更是精神上的抚慰;不仅仅是生前的侍奉,还包括身后的祭奠与追思。
如果仅仅是物质的供养和劳力的服侍,内心没有敬爱之情,脸上没有和悦之色,则算不上真正的「孝」。所以孔子说:“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又说:“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
「孝」的表现有多种,侍奉和敬爱是最基本的,平时还应让父母尽量少担心自己。
如果出游的话,要有一定的地方,并及时告知父母,常报平安。
如果父母有什么不当之处,要委婉劝谏,即使父母不听从也仍应敬奉无怨,伺机再行劝谏。
应当牢记父母的年纪,一则为父母安泰长寿而喜悦,一则为父母 年岁渐长可侍之日渐少而忧惧,更应好生侍奉敬爱。
如果父母去世,当“葬之以礼,祭之以礼 ”,以寄哀思。对于父母的善道善行,应秉承发扬,不愧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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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子曰:“弟子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馀力,则以学文。”
1.7 子夏曰:“贤贤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
2.5 孟懿子问孝。子曰:“无违。”樊迟御,子告之曰:“孟孙问孝于我,我对曰,无违。”樊迟曰:“何谓也?”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
2.6 孟武伯问孝。子曰:“父母唯其疾之忧。”
2.7 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
2.8 子夏问孝。子曰:“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
4.18 子曰:“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
4.19 子曰:“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
4.21 子曰:“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则以喜,一则以惧。”
1.11 子曰:“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
4.20 子曰:“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
19.18 曾子曰:“吾闻诸夫子:孟庄子之孝也,其他可能也;其不改父之臣与父之政,是难能也。”
11.5 子曰:“孝哉,闵子骞!人不间于其父母昆弟之言。”
二、孝之意义
孔门重视「孝」道,因为儒家认为孝不仅是家庭和睦之基,亦是为政之方、社会和谐之本。
所以孔子说"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施于有政,是亦为政",并认为在上者孝慈,则民亦将忠厚;孔子的弟子有子则将「孝悌」视为「仁」之本,认为孝悌者很少会犯上作乱;曾子亦认为:慎终追远,则民德将归于淳厚。
正因儒家认为「孝」道如此重要,不仅涉及家庭和睦,还关乎国家社稷,所以历代奉行儒术的统治者,亦非常重视孝道的推行,将伦理之孝融入于政治之中,作为维护礼法秩序的一件利器。
随着时代变化,孝礼亦有所损益,但不论时代怎样变化,出自内心真挚情感的「孝」,都是每一个人当发扬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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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有子曰:“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
1.9 曾子曰:“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
2.20 季康子问:“使民敬、忠以劝,如之何?”子曰:“临之以庄,则敬;孝慈,则忠;举善而教不能,则劝。”
2.21 或谓孔子曰:“子奚不为政?”子曰:“《书》云:‘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施于有政。’是亦为政,奚其为为政?”
三、身后之孝
身后的葬祭丧礼,亦是「孝」之一部分。丧礼注重的是内心真挚的情感,缅怀悼念,以寄哀思。所以孔子说:“丧,与其易也,宁戚”。
古制父母去世,当守三年之丧。此制在孔子时代,大概就已不太被遵从了,连孔子的弟子宰我也说“三年之丧太久,一年即可”,以致孔子批评他“不仁”。
时至今日,丧礼依然在传承施行,只是内容形式已有所简化,这也是礼随时代损益之结果。
窃以为,相比身后的葬祭丧礼,生前的侍奉孝敬更为重要。每个人都当趁父母尚健在,好生孝敬,避免留下“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在”之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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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林放问礼之本。子曰:“大哉问!礼,与其奢也,宁俭;丧,与其易也,宁戚。”
3.26 子曰:“居上不宽,为礼不敬,临丧不哀,吾何以观之哉?”
7.9 子食于有丧者之侧,未尝饱也。
7.10 子於是日哭,则不歌。
9.16 子曰:“出则事公卿,入则事父兄,丧事不敢不勉,不为酒困,何有于我哉?”
17.21 宰我问:“三年之丧,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旧谷既没,新谷既升,钻燧改火,期可已矣。”子曰:“食夫稻,衣夫锦,于女安乎?”曰:“安。”“女安,则为之。夫君子之居丧,食旨不甘,闻乐不乐,居处不安,故不为也。今女安,则为之!”宰我出。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
19.1 子张曰:“士见危致命,见得思义,祭思敬,丧思哀,其可已矣。”
19.14 子游曰:“丧致乎哀而止。”
19.17 曾子曰:“吾闻诸夫子:人未有自致者也,必也亲丧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