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青云是智性恋者的终极理想。
把表白放在最前面,虽然表白和今天的故事没有一丢丢关联。
这周《奇葩说》的那道辩题“该不该放下一切跟另一半去大城市”,不夸张的说,是使使劲劲甩了世上一大半表面光鲜的男男女女一个大耳光,就比如,正在和我视频的好友,光是听了个题就哇的一声开始嚎叫…
当然今天的故事和这个憨批没有关系…今天的故事关于两个小孩,也关于所有,像这两个孩子一样,最终都长大了的,分别的人。
我其实没打算过写这个故事,它太久太远太甜太好,我总是怕写不好它。直到我听到阿詹说:
“我什么时候感觉到非常的遗憾呢,不是我在美国学习压力很大却没有时间哭的时候,不是要一个人学着修马桶和装家具的时候,也不是在大街山被抢劫心里害怕的要命,但是跟警察做笔录却拼命想着要怎么跟老板请假的时候。
就是有一天,我从超市买了东西,提着塑料袋在那个街上走,看到漫天的落叶飘下来,就在那一瞬间我就在想,为什么,我要在最好的年纪离开你。
这世界上到底有什么东西是我们放不下的,这世界上到底有哪条路有这么难走,要让我们把所有的青春、秋天,都错过呢。”
对啊,这个问题我也好想问啊,到底是如何艰难的旅程,才让我们丢了那个同行的人呢?我也问过故事里的女孩,那时她说,她也没有答案。
故事发生在好久好久之前,那时候还没有微信,诺基亚是当时最风靡的机型,一个小女孩离开了家去外地上学,那年,她十三岁。
她瘦弱干瘪的像一朵还没开就风干了的花,丢进人群里,谁都认不出她。
女孩的家乡是一个很小的镇子,她的玩伴都是同她一起跳皮筋堆土房子的鼻涕虫,所以女孩第一次见到一个和她认识的所有泥猴都不一样的男孩子,她甚至一时没有反应过来,耳朵里咚咚咚咚跳着的声音是什么。
他不像其他男孩子非要在城里骑轮子宽宽的变速山地车装酷,他不偷偷摸摸叼一支烟搞的一身烟油味,他高高的个子总是笑着,运动很好又没有一身汗味,课桌上总放着一本纸页都黄了的《二十首情诗和一支绝望的歌》。
女孩她像一只营养不良的孔雀一样挺着完全没有二两肉的胸脯每天假装不经意的走过男孩的课桌前,想千奇百怪的理由和他说话,她坐第一排,每天非要绕去倒数第三排交作业本,只因为男孩坐倒数第二排。她有点费解自己不由自主想要这么做的原因,直到学校的元旦晚会,他穿着一件白色的高领毛衣坐在台上,追光分别打在他和另一个拉小提琴给他伴奏的女孩身上,他在融融的光里,读了一首《我喜欢你是寂静的》。
女孩那时其实没记住那首诗的名字,她也看不太清男孩子的脸,她只是忽然明白了,听着那束光里传出的声音,她耳边咚咚咚的声音又来了,原来这不是耳鸣,是心动啊。
年少时的爱情太简单了,那一束光打进心里,来了一下子,就能记得一辈子。
她的心长成了一个男孩的形状,时时刻刻都是甜蜜。而更好的故事是,男孩在一个她忘记带伞的雨天,用他打球时用的大毛巾罩在她身上,拎着她冲进了雨幕里。
那是女孩一辈子走过最记忆深刻的一次回宿舍的路,那天她只敢藏在嘴巴里的暗恋,变成了初恋。
那是只有少年时才能发生的爱情,毕竟再过个三五年,他一定再拎不起体重飙升的她了。
你看,人生里的相逢,是多么奇妙又幸运的事。
只是,年少时候的爱情,就像少年终究不能永远是少年一样,它总会被丢掉的。
在一起的好时光她几乎是细枝末节都记得,可是后来的分离,时间太久,她反而记不太清了。
先是从她转学回家开始的分离,后来,艰难的异地恋终于明智的停止在上升成异国恋之前,男孩子家里为他安排了一条明确的精英之路,没在国内上大学,而女孩,拒绝了他出国前想要再见一面的请求,断的干脆利落不留余地。
那年,她十八岁。
人生里第一个漂亮香甜的美梦,落幕了。
后来,女孩又一次离开了家去南方上学,她这次一点没犹豫就走了好远,她一个人兜兜转转,走走停停,遇见了好多人。好多人里的一些成了朋友,朋友里的一些还成了朋友以上,虽然最终,都还是以离散收场。
他们许多年不曾见过,她不知他近况,只知道自己如今变化太多,再见,他不一定认得出。她终于变得有点独立,有点自信,有点敢直面自己,也有人真诚的说过“你真是个值得爱的姑娘”,她终于不再是朵干瘪的花了,可惜,他没能看见她的盛开。
后来,她收到他从遥远异国寄来的一只戒指,那戒指只能戴在她小指,和戒指一同附上的,是一张请柬。
请柬上,他和另一个姑娘脑袋靠着脑袋,两个人都笑的很开心。
那天女孩在图书馆里读到一首诗:
巴巴地活着,每天打水,煮饭,按时吃药
阳光好的时候就把自己放进去,像放一块陈皮
茶叶轮换着喝:菊花,茉莉,玫瑰,柠檬
这些美好的事物仿佛把我往春天的路上带
所以我一次次按住内心的雪
它们过于洁白过于接近春天
在干净的院子里读你的诗歌
这人间情事恍惚如突然飞过的麻雀儿
而光阴皎洁
我不适宜肝肠寸断
如果给你寄一本书,我不会寄给你诗歌
我要给你一本关于植物,关于庄稼的
告诉你稻子和稗子的区别
告诉你一棵稗子
提心吊胆的春天
她看着这首诗忽然有点想笑,她笑,他小时候写来哄她的都是些什么玩意,她竟然还当个宝。她笑,这样一首东一榔头西一棒槌写尽琐碎的诗竟然叫《我爱你》,她竟然还莫名被感动的直哭。她笑,原来这世上好多事,就是这么莫名其妙的理所当然着。
就像,好多年之后,女孩也没学会写诗。
就像,有些人路过你的人生,耽搁了一下子,就错过了一辈子。
她最终也没学会写诗,但开始写写生活。她第一次把故事发布到网上是因为一个很重要的人离世,那个故事因缘际会受到了很多关注,她签了几个不好不坏的公司,成了个不温不火的写手,笔名是,我是隐形的。
新媒体刚发展起来那些年,入行的门坎很低,随便抓住一个机会吸引住人们眼球,说不定就博得了一个万众瞩目的机会,所以有写手经纪人跟她说,她该改个很搏出位的笔名,写写更有卖点的软文,说不定就火了。
她不是没动心,站在高处光芒万丈谁不想呢?只是她忽然想起来,许多年前那个冬天,那束光里的那个旧梦,那个正在变声期嗓门像可达鸭一样的男孩,朝她念的那一句:
“我喜欢你是寂静的,仿佛你消失了一样。
你在远处聆听我,我的声音却无法触及你。
你像黑夜拥有寂静与群星。
你的沉默就是星星的沉默,遥远,而明亮。
而我会觉得幸福,因为这一切,都不是真的。”
也说不好为什么,她后来没改名字,她说她就这样过下去自己也挺满意的,文章憎命达,她先天条件不好在这世上都是牵挂,注定成不了大气候,就这么默默着,也很好。
后来的后来,他们都有了各自的生活,曾经想仗剑天涯的那个回了家,家里有牵挂那个反而留在了他乡异国,处处为家。
这一生还会再见么,谁又知道呢。
他终于在时光里变成了发光发热的星星,而她,隐没在天涯海角山岳之间,成为不为人所知的,某一段爱情里的,银河的雏形。
也算,年少不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