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尔西旅店NO.2(2)

《切尔西旅店NO.2》作者:郑卿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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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尔西旅店NO.2(1)

切尔西旅店NO.2(第二章)

我不知道人们都是从何时起不再去计较事物的对错,总之我在很早以前就顾不上这样的问题。追究此类问题只能让人裹足不前。

有很长一段时期我习惯性地将身边的事物以单纯的正确性与错误性进行区分,尽量多做正确的,不做错误的。但是越到后来我越发现自己身处的世界对我展示的仅仅只是阴影一角,越想带着既定标准窥其全貌,世界就越像一堵不断延伸的墙,将人与对面的事物分隔开。惟独鸟儿能从上空掠过。当我诚惶诚恐地判别事情的性质时,人们不知何时都去了我无法企及的地方,越是纠结事物本身就越是陷入莫名其妙的境地。

后来我觉得人应该做自己擅长的事。否则你会发现这个世界很令人沮丧,你感觉不到坚持你的价值观活下去会让你获得多少人生的欢愉。不管你的人生有多么不地道,都要拿起最强有力的矛刺向空气中对你挤眉弄眼的虚弱家伙。有的人擅长在交际圈里为人送上完美的笑脸,那就尽量对每个人送出微笑,有的人天生适合无所事事吃喝玩乐,那就应该把日子过得让人眼花缭乱,不过前提是他的老子有能力为他买单。

现在我就在做我擅长的职业,不知道是不是最适合我,当然也没觉得有多少意思,而且我在无数个清晨醒来想要用一把性能不太好的国产92—5.8毫米手枪轰掉自己的脑壳。

这绝对算不上地道的人生,但我知道这比以前干的要得心应手,不管环境多么复杂,对手是谁,从他们手枪里射出的子弹总是缺乏一种力量,绵软得像天上的云彩绕着我飞行,它们带着“嗖嗖”的叫声抚摸过我的衣角、头发以及皮肤,击打在墙上、金属柜上冒出瞬间即逝的火花。我冒着枪林弹雨冲到最后,不能说是毫发无伤,但也从没受到过致命伤害。其实我都来不及庆幸和沾沾自喜,另一种极端的情绪就将我团团围住。我知道那是迟早的事,从他们的眼睛里我看到终有一天倒下的人会是自己。有时候我很想知道人们在那一瞬间脑海里会浮现出什么样的场景,谁会出现,是亲人、朋友、或是曾经不愿意再想起的人,我暂时还没有机会知道。

很多人觉得当一名杀手会领略非凡的人生体验,他们对这份职业做出种种猜想,比如银行帐户里有大笔的金钱,或是来路不明的曼妙女郎躺在汽车旅馆那一屁股坐下就吱嘎作响的小床上等你死里逃生回来后深情的拥抱,还有衣领上贴着“乔治.阿玛尼”标签的普通人花掉一年薪水才能买得起的山羊皮夹克。我无意毁灭大家心中美好的幻想,不过——朋友,当手里拽着几条人命独自上路时,就像阴雨天不慎跌进一条奇臭无比的污水沟,此生绝不想尝试第二遍。

但我却坚持了五年。

我怕当杀手久了,总有一天他不得不对熟人下手。从此以后我努力不去结识任何人,也不跟昔日的朋友往来,只有一个人会与我保持联系,那是给我目标的人。其实我和他也不是很熟,我们的关系类似于上下级,他或她给我分派工作,只是从不见面。而且,我也不知道他的性别和年纪。除了知道他是我和委托人之间唯一的桥梁外我对他一无所知。我对我们之间的状况很满意,至少这种关系让我们的工作无懈可击,它已经满足完成任务所需的所有条件。

每次任务之前他都会给我一个事后的藏匿地址。伴随着几声枪响,一个人或者几个人应声倒地,我便前往这些地点。我猜想如果任务不成功那些地点也许会成为我最后的归宿,那帮人会切断一切可能暴露他们的桥梁,好在我从来没有失手过,那么那些为我准备的场所多少还能带给我一些安慰,毕竟我还不至于流落街头。我的工作性质不允许我带太多行李,我所有的随身物品都需要带在身上且不影响行动。我的衣服从不多带,这次我穿了一件棕色双排扣羊皮外套,一件白T恤和一条磨得发白的黑色仔裤。我所拥有的无非我自身而已,还有一些也许变得不太真实的回忆。

我住的地方每次都不一样,运气不好的时候我会住在阴暗潮湿的地下室,打开门一股霉味儿扑鼻而来,潮乎乎的墙壁滋生出霉斑,阴暗的爬虫像在城市中心的广场堂而皇之地四处行走。但偶尔也有比较干净温暖的小型公寓,松软的床垫,卫生间有热水可以淋浴,每每碰上这样的条件我都庆幸不已。总体上讲,即使再落魄我也得让自己保持神清气爽,洗个澡,换身干净柔软的衣服。当你无法选择当下的生活时,这是唯一能帮助你挨过难关的。

从始至终我都没有因任何理由主动同他联系过,也没有因好奇心打探过关于他的任何消息,因为我知道远离好奇心就等于远离危险,和他的关系越简单,我们的工作就越是顺利。不管我的住所怎么变化,不变的是,我的房间总会有一部传真机,那是我们之间沟通的唯一手段,他通过它给我目标。

可是我在这生活了半年,当耐心有如流干的泉水,那种干涸的忍耐力把我折磨得痛苦不堪时,这部传真机始终都没有响过。

起初我怀疑它是不是坏掉了,拿起听筒贴在耳朵上,电话机特有的“嘟——”声照样拖着长音等待我发出指令,随便按几个键,机器反应灵敏,显然没坏,只是不再有人呼唤它而已。世上还就是有一类从来没人呼唤的电话,它们存在,电信局也能查得到号码,8位没有顺序的数字就是它们的名字,可就是再也不会有人记得拨打,如同世界上的某些人一样,他们活着,却再也不会被人们想起。这半年里我生活得像个正常人,衣物添置了不少,可供打发的时间就像有钱人的钞票大把大把地花,怎么都用不完,看来杀手也不一定总是过得惊心动魄。

公寓的窗户朝南开放,天气晴朗的时候我会站在窗台边眺望距这一千多公里远的地方,那里有海潮味儿,轻度污染的海水一遍又一遍冲刷着岸边的礁岩,那个城市曾有我熟悉的面孔,一张五官精致、皮肤白皙的脸,这张脸正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渐渐模糊。唯有那银色的圆形耳环随着海风的吹拂来回晃动,它们像幽灵一样留在我脑子里迟迟不肯褪去。我们都做过些什么呢,我仔细从记忆的裂缝中探寻,但结果就像往无底的枯井丢石子,没有任何回应。

如今我能回想起来的只有这些,记忆就像墙壁上的白漆,在雨水冲刷下不断变得斑驳、难以辨认。只是偶尔在恍惚间我会回到同她一起待过的地方,只有我自己,湿润的海风照旧抚摸过我的脸颊,和她的手一样柔软,浪头依旧对着礁石拍打出永远不变的节奏,这一切景物都原封不动地保留在那里,当我怅然回顾四周,竟发现谁都不在,我想向谁说点什么,谁都听不到,惟我自己呆在这走不出的结界望向虚空的大海。

回忆从我体内抽身离开之后,窗户外面只能看见一栋半旧高楼的玻璃墙体在日光照射下闪闪发光。人只要活到一定年岁就会发现,我们存在的意义是为了同各种各样的人或物告别。总有些人会让我们自以为习惯这种仪式,却不可能真正摆脱对它的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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