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我是子君,恐怕也留不住涓生的心。
读完《狂人日记》,印象最深的竟是《伤逝》。
那开放大胆的子君很是令人钦佩,可最终不过是失了宠死去了。怎么说呢?人生在世,为爱拼一次,那是清朝刚刚灭亡的时期啊,子君敢为一个男人不顾众人的侧目,执着坚定。
在读这本合集之前,我一直以为鲁迅是一位不苟言笑的战士,此时却发现他是如此情长的。他高超的写作技巧不仅对挖苦敌人有益,对描写儿女情长也是有帮助的。
子君那初遭表白时的神情,“张皇地似乎要破窗飞去”,试想子君一定是个半含娇羞的可人儿了。
每日晚上,子君又会逼迫涓生温习那情境来,“就如有一张我看不见的影片挂在眼下”。虽是后来温习稀疏了,“但我只要看见她两眼注视空中,出神似的凝想着,于是神色越加柔和,笑窝也深下去,便知道她又在自修旧课了······”
这徐徐的描述中是含了多少温暖慈爱。爱她,就由着她,那一遍遍的温习不烦不燥,虽是另自己极不好意思的,其中的甜蜜还是两人分享的。
初找到住所,两个人的感情是那么好。涓生通情达理,知道“不给她加入一点股分去,她是住不舒服的”,子君卖掉了她唯一的金戒指和耳环,是“唯一”,涓生知道的。
那初同居的甜蜜,让涓生都不由地感叹“唉唉,那是怎样的宁静而幸福的夜呵!”
可渐渐的呢?过渡地是那么自然,涓生不爱子君了,过渡地是那么自然,以致我们对涓生提不起一点儿责怪之意。
为何不爱她了呢?即使笔触再妥帖,总让人有回头寻找原因的兴趣。
原因是不难找的,很快我们就发现,子君在同居后不读书了,终日操劳。是的,她不读书了,涓生最喜的就是她细细听着他讲文学讲故事。而如今,她每日的重要事竟是一日三餐。
涓生有些嫌弃她了,不读书。
不读书哪里有的气质呢?不读书哪里来的共鸣呢?子君,你嫁的可是大文豪啊。
子君不懂得,或是居功自重了吧。女人不禁想,我终日为经营他的家而操劳,他怎么会抛弃我呢?可男人就是这么一个视觉动物。子君胖了,子君开始养鸡养狗了,而涓生是不喜欢这些东西的。
但即使不喜,这里面还是有爱的,涓生没有坚决地阻止她,只是迁就着,待到子君因此和邻家官太太生气,涓生还自语:“但又何必硬不告诉我呢?”可见涓生还是在乎她的,即使男人在外面风里雨里,还是有意愿倾听女人在家里的鸡毛蒜皮。
可这小小的矛盾竟没化解清楚,本是增进两人感情的契机,却闹得不欢不喜。
读书、散步、谈话,一样没有了。这在涓生心里也是一大遗憾的。
“子君竟胖起来,脸色也红活了;可惜的是忙。管了家务便连谈天的功夫也没有,何况读书和散步。我们常说,我们还得雇以女工。”
这遗憾之意在这一段里表现得最清楚,嫌弃之意也有点点滴滴了吧。生活所迫,也许那个时代,家务还总是女人的,鲁迅再开放,也是不会为女人分担许多的。这对子君来说是多么不公平啊。可从鲁迅的文章里也看不出有怨。可怕的不是时代给你强加了悲惨的命运,而是你的悲剧的性格成全了这种命运。自己都无怨无悔的,别人还能为此打抱不平些什么呢?
生活让子君粗糙了十指,不进让我想起《非常牵手》里的故事来,那是一个小三和正妻的故事。小三以见正妻就明白了为何情妇如此宠爱自己。正妻在屋里坐着,穿着大军袄,织着毛衣,看着儿子学习,还要管着锅上的饭。正妻不懂——为何我为这个家操劳了那么多他还在外面找小三。试想啊,她因了操劳变得有多丑。
他牵着她的手纵享灯红酒绿,你为他辛苦操劳,粗糙了十指,坠落在无穷尽的家务里。
女人呵,为了什么?
为了不被人骂狐狸精,为了负责任,为了做个好女人。
子君和现代还是不同的,她多了几分凄惨,那是爱得太热烈所致的。涓生知道“她爱我,是这样地热烈,这样地纯真。”这是好不夸张的,没有哪个男人拼命用已抛弃的女人给自己脸上贴金。
子君离开涓生后自是受不住那些流言蜚语的,他能想到“她以后所有的只是她父亲——儿女的债主——烈日一般的威严和旁人赛过冰霜的冷眼。此外便是虚空。”是的,他能想到,可在他宣告不爱她了的时候他怎么没想到呢?
无责任的男人,不能体会一个女人为一只狗伤心的男人。他的心中只是自我,爱就表白,不爱就说,这难道是作为的洒脱。
怪女人太傻吧,为何就能为爱不屑世俗,勇敢果断?不怪的,没有说谋杀案里怪被害者太傻这回事的。
可他终究忏悔了,忏悔得那么真诚,那么痛心。可我不知道的,如果子君没有死,他会不会这么痛心疾首。只是她的死给了他一种负罪感吧,爱还是不回来的。
可怜的子君,千百年来,女人都无非男人手中的一个玩物,自以为伟大到为爱赴死,到头来,还是因为爱的短暂而死。
愿为爱而死,却因失爱而死。命乎?罪过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