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日里,如果没带相机走在街上,我会走的很快,除非必要,不愿意在街头耗费过多的时间,对于周遭的事物习以为常,不觉得有什么稀奇之处值得多看一眼。
道路两旁的建筑、行道树、沿街的店面、橱窗广告等,都以实际利益为目的的毫无特色,路人大多行色匆匆,同一幅心事重重的面孔,一辆辆汽车呼啸而过,似被急躁上足了发条。目光所及之处就像白开水一般,索然无味。
一旦拿了相机,一切变得不同。身体的感官像从麻药中复苏了,变得活跃起来,城市的街道也时刻如春临大地一般,泛发勃勃生机。
如欲望的种子经过一个冬日的酝酿,终于在街头的土壤里绽放。有的带着些许含羞,若隐若现,而有的早已按耐不住,肆无忌惮了。我穿行于这欲望的丛林中,用镜头去感应,同时也释放自己的欲望。
毛姆在《人生的枷锁》中说,生活就像一条波斯地毯,虽说色彩斑斓,令人眼花缭乱,实质上却毫无意义。其实这样说本身就已经给生活赋予了一种意义,那就是“无意义”。争论意义的有无已然落入了二元对立之中,知见立知,动念即乖。
也许生活本身拒绝意义判断的枷锁,它只是欲望这张底片的显影。为拒绝意义的事物寻找意义,不也是人生的枷锁吗?摄影也是如此。
那么欲望又从何而来?
道金斯在《自私的基因》里说,基因的本质是自私的,它们控制了生物的活动,目的是使基因本身能更多、更快地复制,生物只是基因的临时承载体,只有基因才是永恒的。
如此说来,基因才是决定一切的基础,如果说基因是大树的根,置于深深的大地,那么它的繁枝茂叶就是欲望了。
街头,欲望的舞台。摄影,照见欲望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