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可能会迟到,但从来不会缺席。凡走过,必留痕,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那些在逃人员,逃得再久也必将落入法网,只有彻底放弃幻想、早日归案,才是唯一正确的出路。
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一起嫌疑人因强奸、强制猥亵、侮辱、诈骗犯罪,潜逃30年后落网归案件,供大家学习参考。
上世纪90年代,原芜湖县红杨乡跑马山、原宣州市古泉镇境内等地,山多林密,交通不便。罪犯翟某某为满足性刺激,隐藏在林间小道边的密林深处,利用妇女单独行走的可乘之机,多次采用掐脖子、捂嘴巴等方式,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经查证,属实的强奸犯罪就有25起,强制猥亵、侮辱犯罪5起。
案发后,为躲避公安机关抓捕,罪犯翟某某逃离原芜湖县前往南京,以开三轮摩的载客为生。2006年左右,罪犯翟某某因发生交通事故致残,自此失去生活来源。后化名张某,谎称孤儿,在当地骗取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等,并在当地落户。2023年2月15日,罪犯翟某某罪行暴露,被江苏省仪征市公安局抓获归案。
因该案发生距今三十年,相关证据的收集与认定难度极大。承办法官反复查证,梳理案情,并与公诉机关多次沟通交流,对案件的相关证据抽丝剥茧,尽最大可能还原案件的事实真相。
案经审理后认为,罪犯翟某某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手段强奸妇女多人。为满足性刺激,多次以暴力手段强制猥亵、侮辱妇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财物,数额巨大,行为分别构成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罪、诈骗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罚金50000元。
小编提醒,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从事违法犯罪行为,能瞒得了一时,瞒不了一世。幸福的生活要靠勤劳的双手才能获得,在法律面前不要抱有侥幸心里,正义可能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