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里的文字,且不管写了什么,写了多少,过程就是结果。
每天过去时都在想,这一天我都做了什么?
如果不去好好回想,这一天里大部分所做的事情是不太记得的。而这些事情多半是重复的,有些是不得不做,有些是随意为之,有些是惯性使然。问题是在这一天里很少去想,我为什么做这件事,这件事能给我带来的思考和成长是什么,无意识的时候太多了!
前段时间流行一个词,仪式感,把自己的生命每天活出仪式感!
仪式感应该是对生命的一种认真的珍惜的态度。
从起床开始,早餐吃什么,有没有营养。出门上班穿什么?从你的衣服搭配,到所配的鞋子,拎的包包,有没有体现你的活力、精神、气质。出门那一刻,有没有给自己一个微笑!所谓仪式感,就是你的光,因为这份仪式,你的每一天都是那么郑重,让你珍视。身边有好多这样的女子,发型时尚,妆容干净,衣服得体,职场里干练独立,生活里自在从容。
高晓松说,生活不仅有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这句话带给好多人希望,对远方的向往。
其实,生活不在别处。
一个会生活,懂生命人会把眼前的苟且活成诗。
没有光,就要找到光,把自己活成光!
也许它是每天早起半个小时的思考,也许它是为了健康的每天一个小时的运动,也许它是一顿营养精致的早餐,也许它是一场心仪的电影,也许它是安静时光里的一次阅读,也许它还是和朋友一场倾心的交谈,或许它还是我坐上车到另一个陌生城市的自我放逐……
生活庸常,平淡。
用你的心找到你的光,让自己成为光!
当黑暗来临时你不会被淹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