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小言是我初一的同桌,印象里她个子小小的,五官也很小巧。特别爱笑,上课时偶尔走神,会拿出《新来的班主任》这部小说放在抽屉空隙间,偷偷地读起来。她似乎很爱读这种类型的小说。
那会儿网络歌曲刚刚开始走红,杨臣刚的《老鼠爱大米》火爆了很久,大街小巷的音响飘荡着“我爱你/爱着你/就像老鼠爱大米……”。其实那会儿对音乐并没有多深的理解,对歌词的喜欢多过旋律的喜欢。
自然了,像《老鼠爱大米》这种口水歌,谈不上喜欢。不过在这首歌里歌手杨臣刚圆润甜蜜的嗓音,平添了一种恋爱的感觉。
她很喜欢和我说话,我觉得这是天性使然。再加上我是语文课代表,收发作业时总是会多说几句。记得那会儿she如日中天,《Super Star》这首歌唱得街知巷闻,就连初中校门口卖酸辣粉的中年大妈在休息之余,也会哼唱好久。
记得有一次,老师在讲台上拿着粉笔指点江山,我也听得津津有味,她涨红着脸,拿出她的橡皮,给我看。我一脸狐疑,橡皮有啥好看的啊。她眼神示意我看她的手,我发现她那块棕黄色的橡皮上写满了字,红色中性笔特别圈上了“你是电/你是光/你是唯一的神话”。红红的颜色,像新鲜的血液,映入我的眼帘,也像一把刀刻在我的心里。
我更加奇怪了,啥哦,歌词嘛。这歌听起来很劲爆,旋律也不错。我发现她的脸越来越红,可我不知道为什么她会这样。我只知道在那段同桌的日子里,她喜欢找我说话,说今天和妈妈上街买好吃的了,说今天在电视里又看了什么好看的电视连续剧……
后来,初一升初二分班,在那一年我们在学校很少碰到。在走廊遇到的时候,也只是点点头问好。
初二升初三又分了一次班。这次我们又在一个班,长时间的不接触,多多少少都有点生疏。我发现她比初一那会儿好看了。有一天中午,语文老师刚讲完课,下课时我感觉有一双眼睛盯着我看,抓扭过头发现是她。当时以为好久不见,所以相望致意给我打招呼,然后我就冲她笑了笑。
她一步两步的走了过来,拿出我的书包好像在找什么。因为那会儿班主任说我笔记做的很认真,班上同学找我借笔记是常有的事情,所以也没怎么在意。
下课后,我回到家,拿出课本打算做作业。突然发现书包最外层鼓鼓的,好像有什么东西放在里面了。我拉开拉链一看,发现了一封信。
“林苏,你知道吗,我很久前就喜欢你了。以前和你一起在学生会共事,你特别的正直,对好多事情都很负责。我也会向你学习,争取将来在同一个高中读书。……”落款是小草。
我当时心砰砰的直跳,这是闹哪出,有点蒙圈。在信上得知小草喜欢我很久了,之前一直不在一个班,这次恰好在一个班,看到我学习成绩一如既往的好,所以按耐不住就写了这封信给我。在那段不在一个班的平行时空里,小草和小言成了无话不说的闺蜜,所以才有了小言替她把信给我。我也是第一次知道初一的同桌,小言当时喜欢我,不过后来随着时间和空间的隔离,就不喜欢了。
当时想考一个好高中,所以对这些情情爱爱自然是没有多少兴趣可言。但还是写了一封信,然后在第二天放学的时候交给了她。信上的内容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只是写了一堆她是一个好姑娘,以及好好学习的内容。
可我慢慢发现,她越来越喜欢给我写信了。学校那会儿有好几个停车场,走读生一般都骑车,然后把自行车放在车棚,就去上课。
我当时并没有像现在这么有规律的生活,经常是今天停东区的车棚,明天停西区的车棚。不管我停哪里,她都会把车停在附近。
我觉得这样子下去不行,因为正是考高中的关键时刻,而且当时仅仅觉得她人特别开朗善解人意。我也不知道什么是喜欢,什么是爱情。于是,写了一封信,在晚自习结束之后,交给了她。
从那以后,她就像消失了一样。虽然在一个班,但是我俩就像约定好一样,即使在走廊碰到,她也会转头离开。我发现我的内心有一种说不出的难受,对,说不出的难受。
02
很快的,我读了高中。在高中那会儿,座位都是班主任调换的。刚来新班级,啥也不懂,只知道埋头搞学习。现在看高中那会儿的学习的确是无用功,因为从学习本质来说,不仅需要埋头苦干,也需要抬头看路,琢磨一些专属于自己的学习办法才好。
我发现我的新同桌很爱笑,皮肤白白的,就算吃多辣的酸辣粉,第二天她脸上都没有痘痘,也就是我们现在常说的底子好。她的声音很好听,每当做题烦闷的时候,她还会唱一些耳熟能详的歌,记得那会儿唱得最多的歌就是梁静茹的《暖暖》。带着一丝丝俏皮,带着一丝丝可爱。你说什么样的女生最动人,我想这该是一个女生最美好的样子。
其实高中那会儿学习不得法,学习成绩并不算太好,再加上性格也不如现在开朗。很多时候我虽然嘴巴上说着一些开心的笑话,心里还是特别担心考不上好大学。当然了,后来发现这些担心都是多余的,因为上了大学,才知道执着的人,往往求不得。不执着的人,往往不求得。
那会儿数学学习起来比较吃力,不得法。但是老师为了帮我一把,常常点我上去黑板做题,在黑板上做题的压力可想而知,如果仅仅只是在自己的草稿纸上写写画画做不出来都没什么。但在全班同学的注目下,一道不算太难的题目如果做不出来,那就只能说明你脑袋瓜子不太聪明。但每当我起身去讲台时,她都会看着我的眼睛,笑着说:“林苏,加油。我挺你。”
也不知道是她的鼓励起了作用,还是那些题目本身就不是很难,每次上台我都是一气呵成的做完了题目。
我开始每天盼望着天亮,因为只要在教室里就可以看到她。我开始每天盼望着晚点放学,这样和她呆在一起的时间就可以多点。
然而,我发现了一个问题。
每当数学老师点她上台写题目的时候,她就像一只鹌鹑一样,白白的脸上居然还有一丝丝的怯意。然后看着她在讲台上读题,然后拿粉笔写上答案,可没过一会儿,又拿黑板擦擦掉的样子,我才知道原来从骨子里,她的数学也不太好。
从那以后,我也像她一样,对她说:“小月,加油。我挺你。”她冲我微微笑。我觉得在那一刻,是我沉重复习时刻最轻松的时光。
后来,读了大学。我来到武汉,她去了某座非省会城市。我们从来不联系,我只在新年和她生日那天给她留言。
03
时光继续走。
我发现小草也来了武汉读大学,但是我们却只在大学刚开学时联系过几次。我们两人之间像这样偶尔联系已经足够。后来在空间看到了她写的日志、发的照片,交往了男朋友。高高大大的,看起来文质彬彬,她挽着他,两个人靠的很近,笑得很开心。再到后来,我发现她删除了我所有的联系方式。
在某一年,小月的生日那天,我如同往年一样,给她发了短信。每一次,她都会给我回一句:“谢谢你,还记得我的生日。希望你也过得开心。”但这次,她却说想给我打电话。
那是几年来,第一次又听到她的声音。伴随着电话里滋滋电流声的消失,她清脆悦耳的声音从电话那头传过来,印象里谈了什么记不大清楚了,我只记得当时我的心情很愉快,当然她也是。
不管是小草,还是小月,都是生命里那些匆匆从我身边走过的过客。印象里的那个下午,小草不算太高的身躯,凭借着一股顽劲儿拿了学校女子组200米、400米、800米第一名。
当然,那个我曾经喜欢过的小月,还是那样好看。也是她让我明白包容、尊重以及体谅他人,认识她之后,才知道给别人递剪刀,需要把刀头那端朝着自己。
我知道,后来,我认识了许多人,她们都说很爱我。可我还是最最怀念在那个阳光灿烂的春天,小月生日那天,披着头发,扬着笑脸,眼睛也含着笑意,对我说:“今天我生日耶,请你喝饮料。”
那个女孩,谢谢你。谢谢你们在我生命里出现,而又悄悄的离开。教我被爱,教我去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