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知行合一”,是一种理想状态。“知”就是认知,“行”就是行为。一般我们认为,没有好的行为是因为我们的认知还没到,所以要提升观念。但是:
A.有“知”不一定有“行”;
B.不一定靠改变认知才能改变行为,其实先改变行为也可以反过来改变认知。
2-认知不协调,就是知行不一,但很多人会以为自己知行合一。我们都会说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要首先努力做到,但实际生活中很多人,要求别人做到自己却做不到,但自己并不觉得自己没做到,他们会认为自己做到了,而且做得相当好,这就属于认知不协调,有认知,但却没有外界公认的应该有的行为。
3-如果你想要一个人喜好某件事情,你不妨先引导他去做这件事情,等他做完之后,他就会自己找理由说服自己做这件事是最符合自己利益的。
也就是说,改变一个人不仅要考虑怎么改变他的观念,也可以考虑先改变他的行为,特别是让他跟你一起完成某个行动,说不定完成行动以后他会更容易改变自己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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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知不协调,概括了“知”与“行”之间差异的特征和原因。知识一经我们获取,它的终极意义在于能指导我们的行动并产生影响。如果有人仅在乎了解但不践行,那应该不能成为“知识”,充其量为碎片化的信息罢了。
“知”为认知,“识”为辨别,可以引申为通过践行来辨别确认认知的正确性与准确性。固化后的“知”,有其相对性,在不同情境之中,在不同对象身上,并非一成不变;普遍性的”知”,只有应用在特定情境、特定对象上,才能具有现实的意义。“知”与“行”不是理所当然就合二为一的。“知者行之始,行者知之成”。也只有通过践行验证过后的认知,才能真正成为属于自己的认知。也只有在属于自己的认知增强了之后,践行才可能更远、更有力量。
“知”与“行”是需要相互转化的。行为、行动不仅仅是为了验证认知,“行”先一步,也可以改变认知。人并非完全理性的动物,一旦自己先有行为动作,很容易会因为自己的参与而强化对自己行为选择合理性的解释。在归因理论中,人会把成功更多归因为自己的主观特性,把失败更多归因为客观环境。在导向“成功”的行为发展中,为了证明自己的选择和判断,人们必定将合理“认知”拉到自己行为选择的这一边。
在我们的身边,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买了一件衣服,如果有人说不好看,会解释说价格便宜;如果有人说价格也不低,会解释说性价比高;实在说不下去了,会说自己就喜欢这款的、无论如何也想买到手….这是一个很有用的技巧,但关键是,我们怎样诱使对方让“行为”先一步发生。这就涉及到心理学知识的实际运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