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滨海新城供电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绍滨海委办[2011]55号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正确、有效和快速地处理在袍江供电分局辖区范围内发生的突发性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性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对辖区经济社会造成的危害,维护社会稳定、人民生活安定和经济安全。
1.2编制依据
国家电网安监〔2007〕110号国家电网公司应急管理工作规定
国家电网安监〔2007〕98号国家电网公司应急预案编制规范
国家电网生〔2003〕426号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国网公司2003年9月25日重特大安全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暂行规定
浙电安〔2007〕604号浙江省电力公司应急管理工作规定
浙电安〔2007〕603号浙江省电力公司应急预案操作手册编制规范
绍电安〔2007〕342号绍兴电力局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绍兴市人民政府2006年7月4日 绍兴市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1.3.1本预案规定了袍江供电分局辖区电网遭遇突发事件(如公用配电线路或开闭所突然失电)时,对配网线路、设备事故及故障的上报、处理流程和管理办法。
1.3.2本预案适用于绍兴电力局袍江供电分局供电辖区范围内,所属变配电设备和线路的各类事故及故障处理。
1.3.3本预案不包括电力生产中所发生的人身事故的处理过程。
1.4预案相关性
1.4.1本预案是绍兴电力局应急预案体系与相应专项应急预案配套的袍江供电分局配网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以下称应急处置方案),所属各有关部门(班组)应结合专业实际,制订相应的现场抢险(修)指导书。
1.4.2本应急处置方案在应急预案体系中的构成如下图。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应急组织体系
2.2组织机构
2.2.1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局长
副组长:各分管副局长、工会主席
成员:综合管理部、生产技术部、调度室、客户服务中心、安稽办、财供办、抢修班、运行班、供电所、车管组、后勤组、配电分公司等主要负责人。
2.2.2应急处置专业组
2.2.2.1安全技术专业组
组长:生产技术部和安稽办负责人
成员:生产技术部安全员、工程技术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下属各班组长(包括供电所),安稽办各相关专职人员,配电分公司经理及主要安全技术负责人。
2.2.2.2电网保供电专业组
组长:调度室和客户服务中心负责人
成员:调度室和客户服务中心安全员、专职技术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用电检查、用电业务组组长。
2.2.2.3综合后勤保障专业组
组长:综合管理部和财供办负责人
成员:综合管理部、财供办相关专职人员,车管组、后勤组等班组长。
2.3职责
2.3.1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2.3.1.1负责贯彻落实应急管理规章制度及相关文件精神,负责接受上级应急领导小组的应急决策和部署。
2.3.1.2负责与当地政府、上级应急处理管理和指挥部门沟通,了解灾害和事故发展趋势和控制情况。
2.3.1.3负责分局应急组织体系、应急预案体系、应急保障体系、应急培训与演练、应急实施与评估的建立、完善和管理工作。
2.3.1.4负责分局应急物资、人员、值班和技术、通讯、后勤、车辆等应急保障资源的组织、调配和准备工作。
2.3.1.5负责与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保持密切联系,随时掌握现场应急处理情况;负责与相关应急处理机构(公安消防、急救中心、医疗单位、环保、卫生防疫等)的沟通,保证受灾人员和救援人员及时得到治疗或医疗监护;负责向其他单位(部门)请求支援。
2.3.1.6负责组织实施突发事件的现场恢复、事故和损失的调查与处理。
2.3.1.7负责组织本处置方案及各专业方案的评审,监督有关部门及时予以改进。
2.3.1.8负责对分局各部门应急处理物资、人员、技术支持等准备工作,并监督落实整改措施。
2.3.2组长(总指挥)
2.3.2.1全面负责分局应急处置方案的制订、评审、批准和突发事件的预防、准备、响应和应急恢复等工作。
2.3.2.2负责或授权发布应急预案启动、解除、升降级命令和指挥应急处理;接受市局级应急处理办公室的应急启动、解除、升降级命令。
2.3.2.3负责审核和授权对外应急处置情况发布。
2.3.2.4负责分局应急处置的总体协调,随时掌握现场实际,负责向上级有关部门请求支援。
2.3.2.5根据需要设立应急现场指挥部,负责指派现场总指挥。
2.3.3副组长(副总指挥)
2.3.2.1协助组长(总指挥)负责实施分管范围内与应急管理、应急处理和相关事件预防、准备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挥,负责应急处理后的应急恢复工作。
2.3.2.2接受组长的指挥,经应急处置小组组长(总指挥)授权后担任总指挥并履行总指挥职责。
2.3.2.3接受组长(总指挥)指派担任现场总指挥,负责组织、协调、指挥现场应急处理工作,组织或实施重大事件现场恢复和现场调查。
2.3.4安全技术专业组
2.3.4.1负责配电设备应急处置的具体组织、协调以及相关技术处理方案、意见的提出和确定。制定和实施各种应急抢修方案、人身事故现场应急抢救方案。
2.3.4.2负责配电设备、人身事故应急抢修(救)人员的配备、组织和现场指挥。
2.3.4.3负责组织对各类现场应急抢修和抢救人员的培训、演练。
2.3.4.4负责配电线路及设备事故(故障)的信息收集、调查、分析。
2.3.4.5负责本专业组人员的管理,及时更新、公布人员名单并报告局应急领导小组以及相关专业组。
2.3.5电网保供电专业组
2.3.5.1负责指挥辖区电网大面积停电、重要用户停电时的调度应急处置。
2.3.5.2负责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电力通信突发事件下的应急处置,根据上级调度部门要求,指挥本局管辖电网的应急处置。
2.3.5.3负责安排特殊、重大事件时的电网运行方式,定期组织电网大面积停电和突发事件的保供电应急处置演练。
2.3.5.4负责电网突发事件的调查,并提出相应防范措施,负责相关应急处置方案的审核及日常管理工作的指导。
2.3.5.5负责本专业组人员的的管理,及时更新、公布人员名单并报告局应急领导小组以及相关的专业组。
2.3.6综合后勤保障专业组
2.3.5.1负责安全应急管理和预案编制工作的监督检查;负责协调制定、修订本单位应急预案及相关规章制度;督促开展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工作。
2.3.6.2负责应急抢修所需物资装备、材料、备品备件、工器具等采购、配置和补充。
2.3.6.3负责应急抢修队伍生活及后勤保障,拍摄配电设备事故(故障)及其抢修现场照片,沟通协调媒体,及时通报事故(故障)情况,并做好相关宣传报道。
2.3.6.4负责本专业组人员管理,及时更新、公布人员名单并报告局应急领导小组以及相关专业组。
3日常应急准备
3.1应急人员准备
3.1.1当应急预案启动时,分局现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总指挥)通知各专业组组长,再由各专业组分别通知相关班组长、专职技术员或抢修突击队长,班组长立即通知相关人员并组织技术力量进行应急准备。各有关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位置。
3.1.2当事件扩大时,现场应急指挥(或抢修突击队长)应立即向安全技术组汇报,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决定增派力量进行技术和人力增援。如需要兄弟部门配合帮助,应立即汇报领导小组组长,由组长协调相关部门增援或请求上级应急组织增援。
3.2应急装备配置
3.2.1现场指挥部(或抢修突击队)应配备由专用电脑、打印机、照相机、无线通讯、应急照明及少量办公用品等部分组成的便携式应急指挥箱,以及配置必要的附属设施。
3.2.2各抢险小组(队)应配备预案所涉常用专用物资、备品备件、常用工器具、试验仪器、应急照明灯、劳保用品等。
3.2.3各抢险小组(队)对于预案所涉物资、装备应明确名称、规格、存放地点、联系电话、检查、保管、领用等应急管理要求。
3.2.4各主要抢险小组(队)具体应急物资均由综合后勤保障专业组负责落实。
3.2.5各级抢险队员应具备必要的通讯联络设备(如手机等),在应急期间,各有关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开机;如果号码变更应及时通知应急抢险小组,以便更换应急通讯录。
3.2.6根据应急指挥、协调、联络等工作需要,确保系统指挥正常运作和现场各级应急处置正确、有效,特别要求设置并提供《袍江供电分局应急体系通讯录》(附录Ⅰ)、《各县(市)应急协调指挥机构联系人名单》(附录Ⅱ)。
4应急处置响应
4.1应急响应分级:按照专项预案中的分级,本预案明确相应应急事件的应急响应级别及责任人,各责任人在相应应急时必须到达现场。具体级别如下表:
事件类别
事件状态
警报等级
责任人
配网突发事件
3条及以上10kV公用线路跳闸重合不成
黄色Ⅲ级
生技负责人
10kV线路事故影响2户及以上重要用户
重要区域内二座10kV开闭所全停
橙色Ⅱ级
副局长
突发性灾难性天气
红色Ⅰ级
局长
上一级电网应急要求
配网设备损坏事件
一台及以上10kV总线断路器损坏
黄色Ⅲ级
生技负责人
二台及以上10kV隔离开关(闸刀)损坏
三台及以上10kV跌落熔断器损坏
一台及以上10kV配电变压器烧坏
十支及以上线路倒杆
橙色Ⅱ级
副局长
三处及以上10kV线路断线
10kV公用线路电缆分支箱损坏
重要区域内10kV开闭所母线损坏
红色Ⅰ级
局长
人身应急事件
一人重伤
黄色Ⅲ级
生技负责人
一人死亡或二人重伤
橙色Ⅱ级
副局长
二人以上死亡或三人以上重伤
红色Ⅰ级
局长
4.2应急处置程序
4.2.1根据专项应急处置预案《袍江供电分局配网应急处置方案(一事一卡一流程)》的应急响应程序以及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别及现场情况,明确事故应急处置信息报告、行动命令接受、各项应急措施启动、应急救护人员的引导、事故扩大控制程序。详见袍江供电分局配网应急处置方案(一事一卡一流程)清单(附录Ⅲ)。
4.2.2在滨海新城辖区范围内,属于绍兴市电力局或下属单位管辖的输变配电设备引起的突发事件,则需根据绍兴电力局应急预案体系中相关配套的专项应急预案的应急响应程序进行应急处置。详见绍兴电力局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和对应的各专项应急预案。
4.3现场应急措施:针对可能发生的设施毁坏、设备着火、爆炸、水患、重要用户停电等,从现场处置、事故控制、人员救护、消防、停电恢复等方面制定明确的应急处置措施。
4.3.1根据现场复杂多变的实际情况,抢修队伍必须配备常用紧急药品,做好人员遇险或触电现场简单急救准备,必要时,立即通知120或送医院急救。
4.3.2为防止现场突然失电,抢修队伍应携带各种应急照明器具,并准备随时启动照明车和发电车。
4.3.3如遇设备突然着火,抢险队伍应立即切断电源,用现场配备的合格的灭火器进行灭火。
4.3.4如果现场全线停电,在使用所带发电车供电时候,应做好防倒送电安全措施,以防人员倒送电触电。
4.3.5现场抢修严禁单独行动,严禁冒险或有扩大事件影响的动作,严禁违章作业。
5现场应急注意事项
5.1应急处理时,务必充分考虑事件现场的复杂性和危险性,在保证抢险人员安全和防止事件扩大的原则基础上,积极投入现场抢险,需要注意如下:
5.1.1应急事件发生时,各组织领队必须沉着冷静指挥,忙而不乱;各作业人员应做到忙而不乱。
5.1.2各级抢险工作人员应充分认识到事件现场的高度复杂性和危险性,要充分考虑,并做好防护措施,严格防止由于事件突变或升级造成意外伤害。
5.1.3抢修队员应熟悉抢险器材的使用方法,严格按规定使用、操作,严禁盲目违规使用。
5.1.4应急处理时,必须按照标准化作业指导书要求,严格遵守操作流程,认真辨识现场危险,做好并落实危险点预控。
5.1.5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市(分)局各项安全工作规章和保护措施,严禁违章、违规处理。
5.1.6现场必须严格落实“四不伤害”原则,互相关心作业安全,应急处理时,严禁有可能造成事件扩大的冒险动作和行为。
6附则
6.1本预案由绍兴电力局袍江供电分局应急领导小组提出。
6.2本预案由绍兴电力局袍江供电分局安稽办编制,经上级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6.3按照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结合绍兴电力局应急预案与配套应急处置方案的修订、变更,定期对本预案进行完善和修订,并上报批准后实施。
6.4本预案由绍兴电力局袍江供电分局安稽办负责解释。
6.5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