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一件年轻时候的疯狂小事。
还上高中的时候,那会我们流行自食其力,放假就去打工,美名其曰勤工俭学。那会经济不景气,钱还是很值钱的。工资很低,一个月也就八九百,但对我们来说已经是笔巨款了。小伙伴们去了中餐店,而我选择了去服装店打工。 与老板说好了干一个月,月底结账。便开始了我一个月的打工生涯。
那会大冬天的,年前是最忙的时候,大家都忙着给自己置办新衣服迎接新年。店很小,顾客很多 ,人手很少,我和店里的一个姐姐经常忙的上窜下跳 ,连坐下来休息一下都是奢侈的。
那会最幸福的时光就是偶尔午后,姐姐的男朋友会带着糖葫芦来看她,我也就能顺带的蹭上一根。 吭哧吭哧的吃着糖葫芦感受着冬日的阳光,想像着自己干完一个月后拿着巨款去潇洒的日子。
然而,事事不如意事常八九。 年还没过完,老板就说要给我结工资让我不用来了。结了多少钱现在也记不太清了,只记得和自己预想的差很多!当时一根筋的我就很是气愤,这黑心老板过河拆桥啊!帮她干过了最累最忙的那段时间眼看没生意了就要赶人走了。现在想来也是觉得再正常不过了,毕竟无商不奸。
可那时的我年少轻狂,吃不得亏。认死理的性子使我当时的逻辑就是: 你说好了要让我干一月,你就不能辞我,你辞我你就是不讲信用,就是浪费我的时间,我本来一个月可以赚八百去潇洒,现在潇洒不了就赖你。那时的我就是这么霸道认死理,并用我的逻辑开始了和老板的据理力争,结果就是那个老板再不理我了,一副我没空和小屁孩争的样子让人很是气愤。
我开始向小伙伴板砖和土哥抱怨并用我的逻辑成功洗脑了她们。她们听完也很气愤。三个气愤的小姑娘开始了一次属于自己的报复计划-我们决定喷漆。感觉自己要去做一件很正义的事情,要向全世界曝光这个黑心老板。
真的是带着一颗正义的心,在夜黑风高的晚上 三个人在网吧熬到一点多,拿着喷漆鬼鬼祟祟的来到店门口。土哥比较胆小不敢喷负责给我们望风,我和板砖就开始了在卷帘门上的创作。 当时真是有紧张又激动,感觉就是在伸张正义,丝毫没觉得自己在做什么不对的事情。 还没创作几分钟呢远远的就看见路边走过来一个人,吓的我们仨撒丫子就跑,到了安全到地方简直开心疯了,好像自己做了什么了不起的事情一样。
当然第二天那个老板就给我又是打电话又是发短信的,我就将装傻进行到底死不承认,这件事也就不了了之了。现在想来也算是碰到了个脾气好的,不和小孩计较的,不然真是细思极恐。
现在的我们仨还在一起,偶尔聊起我们的年少轻狂,会相视大笑。也感谢那时的友谊,固执的不分对错,只因你难过,我就会帮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