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在的企业招标所使用的评标办法一般分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标法两种。最低评标价法的弊端大家已经有目共睹,在这儿我只是根据我的实践谈一谈低价中标导致的后果。
一、低价中标会把生产厂家排挤出市场。
除了大宗非常重要或者关乎生产安全的物资,必须使用生产厂家原厂产品外。生产厂家众多,产品质量参差不齐的普通产品,随着最低价中标的使用,质优的生产厂家已经慢慢被排挤出了市场。
最低价中标法模糊了产品质量,唯价格为中标依据。业内笑谈:“龙虾和河虾卖出了一个价格”。
此种状况导致很多优质的生产厂家难以为继,要么减少销售环节,让利给经销商,以便及时回笼资金以保证周转。要么降低产品质量,导致恶性循环。
我从事物资采购工作数十年,参与谈判数万次,随着几年最低价评标办法的使用,最深的感触是供货的生产厂家越来越少了。
生产企业处境艰难,做实业的很辛苦。这种社会现象很值得深思。
二、低价采购来的产品在实际使用中并不省钱。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以前螺丝刀5元/把,一个月用一把螺丝刀,一个月使用成本为5元。现在螺丝刀2元/把,由于质量差,一个月用三把螺丝刀,使用成本为6元。比较而言,实际使用成本反而提高了。
这样的例子在我们的家庭生活中也比比皆是。比如日光灯管,扔过多个不耐用的日光灯管后大家会选择质量好耐用的品牌,尽管贵一点但是还是合算的。
宏观来看,劣质产品直接导致了社会资源的浪费。
三、一线使用者对产品的使用感觉没有舒适感和被尊重感。
比如国外同行要求工作现场必须配备的除颤仪、洗眼器等产品,充分考虑了使用者的安全问题,一线员工感到人性化且有被尊重感。
低价提供的产品只要求具有一般功能即可。通俗地讲是只要能用就行,使用者没有舒适感。且对使用者的思维方式有间接的影响。
我们知道家庭条件好的孩子用的东西一般比较时尚,见的东西也比较多,潜移默化地他们就接触到了社会上最新的思路,知道现在大家都在思考什么。思路拓展了,解决问题的能力要强一些。
而贫困地区的孩子因为很多东西没有见过,视野要窄一些,思路也不是很宽。
我们提供给使用者低价的产品,员工接触不到能够触动自己、启发自己的环境氛围,容易形成僵化的思维。不利于企业文化的发展。
愿我们能够开拓思路,设计出更加合理的评标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