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字很诗意,内容很暖心的一本书,一部中长篇小说,叫做《越过云层的晴朗》。
一部小说,就是一条狗的一生。
若说作家迟子建的创作巅峰,我个人认为是在2005前后,期间,她先后凭借《雾月牛栏》《清风洗尘》和《世界上所有的夜晚》三次问鼎鲁迅文学奖,并通过《额尔古纳河右岸》获得茅盾文学奖,这在现当代作家中是很少见的。当然,创作激情不仅仅与积淀有关,还有更多诱因。比如生命中的变故等。
2005年前后的迟子建老师,也可以说是往前推三年,她的生活在巨大的苦痛中度过。这些作品诞生时,迟子刚过不惑,文字中的稚嫩之气没有了,但却没有沧桑,伤感是伤感,苦痛是苦痛,就像天空中的云,透彻澄明,一个人的心境,是很影响作品的味道和主线的。所以《越过云层的晴朗》字里行间透着一股哀伤却温暖的味道,是作者的心境,也是作者对自己的劝解。
遇到《越过云层的晴朗》,是2008年的大学图书馆,无忧无虑的年月里,手捧一本书,站在书架前,就是一上午或者一下午。任由天光云影在窗外徘徊,窗内是暗了明,明了暗。迟子建老师的很多书,就是这样被我一本一本读完的,现在回想,仍旧书香满满。
后来,加入迟子老师的读者群,认识了很多热爱她文字的人,有的甚至有数面之缘,有一次问一位书迷朋友,最喜欢她的哪一本书?她说,当然是《越过云层的晴朗》,这位朋友搜集了迟子建老师所有作品,包揽了所有版本,总计八十余种,但是她最爱这一本,我想我知道其中的深意。
书迷自发组成了一个“灯谜”群,时常的发一些迟子老师的动态,比如会举行一些活动,于是书迷有时间就会看看她,多半是远远的看一看,或者近前来打个招呼,看到她很好,所有的灯谜都很高兴,就这样远远关心,不过多的干预她的生活,尊重她,彼此温暖着。迟子老师的文字温暖了灯谜,灯谜的尊重温暖了她。
这本书的创作背景,迟子老师在后来的多个场合中提到,其时的她,结婚不过数载,但天妒佳人,爱人在赴工作的途中车祸去世,成为她心中永远的痛。这种哀伤,读者可以从她多部作品中感受的出来,最典型的两部作品就是《世界上所有的夜晚》和《越过云层的晴朗》。失去爱人的伤痛,为她的文学创作注入了源源不断的动力,她用文字疗伤,将心中淤积的感情抒发。
在丈夫去世的四个月内,她没有出屋,将所有的哀伤化成文字,一边写一边流泪,因此还落下眼疾,她用文字“自己救自己”,把深深的怀念变成文字。也正是对爱人的怀念,她把《世界上所有的夜晚》的女主角塑造成刚刚失去丈夫的人,而她的丈夫是个魔术师,她期望自己的爱人也是魔术师一样把自己变没了,到了一个更美丽的世界。也正是对爱人的怀念,她把《越过云层的晴朗》中的主角大黄狗的第一个主人,称作“黄主人”,而大黄狗的第一个名字,叫做“阿黄”。熟悉她的作品的读者都知道,她的爱人姓黄,这样在小说中人物的设定,让我们看到了作者心中的山河,她的这部作品,是献给爱人的悼词。她对爱人的怀念,至今绵延不绝,最近在《一个作家应该谢谢什么》中,她提到她的爱人:“爱人的永诀给予我痛,但透过个人的痛,我看到了众生的痛”,于是在她的作品中不是悲伤逆流成河,而是往往超越个人的苦痛,凸显人性的爱的光辉。
《越过云层的晴朗》的主人翁是一条狗,一条体格壮硕的大黄狗。它是军犬出身,或者是警犬,是经历过严格训练的。退役后便被送人了,先后经历了六个主人,从精力充沛的壮年直到力衰而亡的暮年,从狗的视角看待这个世界的故事。狗的一生短短十余年光景,人类都理解它的忠诚,却很难理解它的深情。人类写动物,多半是从自己的角度做评判,从动物自身角度来写的,少之又少。
作者从狗的角度,通过简单的逻辑来看待这个复杂的世界。狗的评判标准是简单而又直接的,它想不透人间复杂的规则和情感,但通过作者的笔触,让读者从狗的角度进行反思,那么多规则,不见的都是那么正确,抛开所有的严肃的规则讲,人心深处的柔情是最为珍贵的。
二十万字的写作体量,描述了这条狗与前后六个主人的情感纠葛,有的细节之处会给人一种仓促感,甚至会感到结构上的琐碎,但是作者通过精妙的描述方式和美妙的语言描写,能够让读者越过这些障碍,进入一个美妙的风景秀丽的世界。
故事以一条年老体衰的狗口吻,从自己的记忆展开了叙述。第一段故事,黄主人把它从犬教练那里领回来,和他的队友一起进山勘探。黄主人是一个勘探员,给它起了名字叫“阿黄”,在这个勘探的过程中,阿黄斗过野猪,赶过狼,抓过鱼儿,嗅过花香,笔触细腻,让我们看到了一条狗丰富的内心世界。但狗狗有义,人类无情,即便在森林里救过他们的命,但最终返回到金顶镇时,黄主人就把它抛弃了,虽然理由有些暖,但主人仍旧拿它做了利益交换。
温暖的理由是,金顶镇的小饭馆里,有一个叫小哑巴的孤儿,在饭馆里打杂,非常喜欢这条狗。孩子内心的世界是澄明的,他在大人面前是不说话的,以至于大家都以为他是哑巴,但事实是,家人在一场大火中丧生,带给他的刺激,让他和人类交流有了障碍,而他和狗狗说话是没有障碍的。他把所有的话都讲给了这条狗听,并给它起了名字叫“柿饼”,因为小哑巴喜欢吃柿饼。他会让“柿饼”睡在自己屋里,有了狗儿的陪伴,孩子的黑白世界变得多彩起来。但好景不长,待到小哑巴身体强壮到可以做重活时,生活在外地的哥哥,把他接走,而“柿饼”又恢复了无主生活。
遇见第三位主人,仍旧少不了交易。生活在大黑山的伐木工人,会定期到金顶镇购买日常用品,而在街上溜达的大黄狗被来这里采购的伐木工人金发看中,从镇长手里买它回家,想着进山伐木有狗相伴会比较安全。金发的妻子叫羊草,是一个仍旧沉浸于上一条狗去世的哀伤里的女人。所以她对新来的狗处处看不惯。而去世的那条狗,叫“大壮”,是在伐木时被倒下来的树砸死的,或许是养的久了,有了情感,女主人时不时的拿大壮和新来的狗做比较,厚彼薄此,看不上新来的狗,甚至连名字都没有给它,直到大黄狗给她逮住了几条鱼,女主人对它的态度才有所改观。还好家里的几个孩子比较喜欢它,但欢乐又是也是悲伤的开始,主人家的大丫头因病去世,羊草悲伤不已,认为是大黄狗带来了霉运,于是将它转手卖掉,大黄狗遇到了第四任主人,叫梅红。
被大黄狗称作梅主人。
梅主人给它一个新的名字,叫“旋风”,和前几段经历故事不同,在与梅主人生活的年月里,被植入了年代的痕迹,梅红是上海资本家的小姐,在一段疯狂的年月里,因意识形态不同和她的年少轻狂造成了父亲的死亡,悲痛欲绝的她原本是寻找一个安静的地方自杀的,但来到了金顶镇后被这里的风景挽留,于是便生活了下来。她选择以代孕的方式生活着,用她的话讲,只有在生孩子的时候,才发现自己是活着的。因为这类业务远近闻名,所以找她生孩子的也是不乏其人,但是她不是所有的订单都接,而是考虑孩子出生后的生活条件和家庭的和谐抚养能力。所以,没有抚养能力的,生孩子为了争夺家产的,她不会接,不然孩子一出生,就会背上沉重的负担。在这段叙事中,梅主人的行事做派很是不符合大众伦理标准,屡次遭到周围人的白眼。但在大黄狗眼中,梅主人是善良单纯的,是纯粹的。让人体会到一种大时代下小人物的苦涩与悲哀。梅主人以代孕为生,最后也因难产而死,为这段经历画上了一个悲伤的句号。
梅主人去世后,大黄狗被带到了大烟坡,一个叫文医生的人长期居住在这里。文医生和梅主人的境遇类似,只不过文医生是革命漩涡中的受害者,他从城市里逃到了大烟坡就生活了下来,从此直到去世,再没有离开过。文医生懂的易容术,也就是整容,来大烟坡找他整容的人就像来找梅主人生孩子的人一样,时不时的就会来上一两个,一年到头也不缺生意,而日常所需的生活用品,要么是小哑巴,要么是小唱片要么是来做整容的人捎来,日子过的很悠哉。因为相同的境遇,文医生对梅主人有种惺惺相惜之感,梅主人会时不时的来大烟坡看文医生,文医生也很关心梅主人,在人情冷淡世态炎凉的时间里,相互取暖。文医生给大黄狗取名叫做“夕阳”,我想这是作者的有意安排,一方面夕阳很美,但只是近黄昏。梅主人走后,大黄狗的生命也慢慢的衰老,而当时没有自觉的文医生,也将走到生命的尽头,所以虽然夕阳光辉无限,无奈仅仅是一夕间灿烂。文医生被自己的一个精神病人误杀,精神病人的父亲为了保护儿子,散布谣言说文医生被熊袭击,甚至到最后没人知道文医生是被人杀害,善良的文医生却落下一个如此悲伤的结局。
大黄狗的目力越来越不济,主人的离世,它眼中的泪水严重的破坏了它的视力,看东西变得模糊起来。在精神病人的父亲拉着它要卖给狗肉馆时,大黄狗被开青瓦酒馆的赵李红买下来,卖它一是因为这狗曾经路过她的童年,二是听说了这条狗的仁义,所以就把它养在饭馆外面的狗窝里,并给了它一个名字叫做“来福”,很传统富贵乡野的名字,也说明赵李红对生活的一种美好愿想。但“来福”老了,日子也老了,人们的思想发生巨大变化,每天围绕着金钱转,为人类服务一辈子的大黄狗现在成为人们眼中百无一用的废物,谁见了就要踹两脚,狗很少反抗,因为力气不够。。人们不懂狗的行为语言,狗也不懂人类的行为语言,仅仅是身上平添几个脚印。
大黄狗最终还是离开了这个世界,它知道,它的离开不会给这世界带来多大的影响,世界依旧是那个世界,而人或许已经不是原来的那些人。大黄狗带着我们看遍了人间的欢喜悲忧,生离死别,也让我们看到了人性的温暖和深情,纵然时间有多大的风雨,都会慢慢成为过去,一条狗的涅槃,又何尝不是一个人的涅槃?
国庆节了,读本好书。假期愉快。
谢谢你读完,三千七百多字,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