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制度起于隋朝,兴与唐,衰与明清。
科举制度分三级
第一级-院试,由州县组织,考生称为童生,考试合格者为秀才;
第二级-乡试,由省组织,考试合格者为举人,第一名为解元;
第三级-会试,由国家组织,考试合格者为贡生,第一名为会元;
终极—殿试,由统治者询问,根据考试结果划分为三甲,第一名为状元。
一甲三人,状元,榜眼,探花,赐进士及第,二甲若干人,赐进士出身,三甲若干人,赐同进士出身。
科举制度起于隋朝,兴与唐,衰与明清。
科举制度分三级
第一级-院试,由州县组织,考生称为童生,考试合格者为秀才;
第二级-乡试,由省组织,考试合格者为举人,第一名为解元;
第三级-会试,由国家组织,考试合格者为贡生,第一名为会元;
终极—殿试,由统治者询问,根据考试结果划分为三甲,第一名为状元。
一甲三人,状元,榜眼,探花,赐进士及第,二甲若干人,赐进士出身,三甲若干人,赐同进士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