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饮冰,难凉热血——我当记者那十年

图片发自简书App


我交出记者证的时候,办公室的姐姐叫了我三遍名字,我迟迟不愿递出去,直到那薄薄破破的封皮已经温热。我看着它被拿走,随意的扔进抽屉里,然后等着熊熊烈火或者树下的垃圾箱。

时光带走了你所有的气息,一如青春。

难得有人能找到一份热爱的工作,我很热爱它,我喜欢做个记者。

我记得那年走出校园的时候,直到踏上南下的火车,心里还依旧没有任何关于工作与梦想的期待。我哼着歌,看着车窗里飞驰的风景,满心满眼都是春暖花开。那是少女最美好的时光,还并不知道即将慷慨的给予谁。

我扭扭捏捏的走进报社领导办公室的时候,全部心思都在办公室墙上摆着的那幅画和窗台上努力盛放的小花。领导说了许久,然后摇摇头把我甩进了娱乐部。

显然当时的我对这个工作和部门一无所知,我拉着另一个实习生的手亲切的唠着家常,坐在淡蓝色的格子间里摇摆着转椅,三十几岁满头花白头发的部门主任风风火火的赶来的时候,我只记得他火红的运动服。

我一直认为这是一份轻松体面的工作,至少当时还是。屋里屋外绿树环绕,噼里啪啦的敲键盘声此起彼伏,对面部门喝茶水的小哥不时偷偷瞄过来,眼里装满习以为常。

我第一次拿着小本子激动的站在粉丝身后,却还搞不清自己的身份,直到主办方看到自己邀请的记者,一脸蒙圈的即将淹没在一片呐喊声中,才火急火燎的拉我出来。然后在很多粉丝艳羡的眼神中,我大摇大摆的站在李宇春的身边。

那时候,人们看记者的眼神是微微有些崇拜的,而如今,多少是有些怜悯的。

曾经第一个发明长矛的人,一定是部落里最被崇拜的英雄,而如今,你如果还拿着长矛站在一群拿着自动手枪的人群里,你就是傻瓜。

那些坚持理想的记者,很多被认为是傻瓜。

这是一份辛苦至极的职业,一直都是。你的神经是一直绷紧着的,因为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有突发的新闻,你也永远不知道明天将身在哪里。我记得当时最害怕的事情,就是半夜接到领导电话,告诉我,xx发生什么事,你明早就飞去xx。

一个同事在很多年前,因为受不了这样崩溃的生活,辞职了。

我很羡慕的看着她去寻找诗和远方。我领导拍拍我的肩膀,安慰我说:“没事,她那是憋的,过阵子就回来了。”

她当然没有回来。

很多人会离开这个岗位,却从来没人后悔来过。

记得有个爱美的同事,新买了一双昂贵的小白鞋,结果突发去采访个煤矿坍塌,回来的时候,换了双黑鞋。第二天问她鞋呢,说扔了,我啧啧嘴替她心疼,她一脸无所谓,没事啊,这是我的工作嘛。

我却记得她是全报社最抠门的记者,抓耗子都舍不得拿剩饭勾引的那种。

我曾无数次的在异乡的星空下发呆,只为等待不足五分钟的采访。也曾偷偷躲在厕所里一整天,惶恐的害怕被看门的大爷带走而失去唯一的采访机会。我也曾整日整日的揣着面包,穿梭于红毯晚宴之间,我一个字一个字的丈量稿子的长度,害怕编辑缺少哪怕一行的字数。他的无奈留白,是记者的耻辱。年轻的时候,遇到采访不到的事情,会觉得是天塌地陷,我会大清早跑去经纪人的房间嚎哭,忘记自己曾是个矜持高傲的小姑娘。他骂你奚落你都是可以忍受的,我无法忍受的,是领导拎着我的耳朵,大喊着“别家怎么发出来的,你干什么吃的!”

我不是怕指责,我是怕丢脸,丢了一个记者的脸。

几乎所有的记者,都是这样的。

所以当整个行业山河直下,落日稀薄的时候,无数老记者痛哭流涕的只能说出一句话:“我真的已经尽力了。”

最后的日子里,我能写下的句子却已经越来越短,像印在少女的太阳裙上,只有风把它吹起来,人们才能看到。

我很想念那些簇拥在人堆里,听同行们嬉笑怒骂着抱怨生活的日子,他们骄傲的挂着工作证,一开工就像上了发条的胡桃夹子。他们眼里的光芒变成纸质的铅字,让他们瞬间忘却曾经“偷鸡摸狗为素材”的生活。我很想念那幢破旧的小楼,那些破旧的电脑,那些破旧的岁月,想念到甚至觉得当时办公室的老鼠都是无比可爱的。我也很想念那个我采访过的曾经是全国人民最爱的老头,我希望他身体健康,虽然现在的我已经不惧怕他的突然袭击。我更很想念那些乔装打扮装疯卖傻只为混进后台约段采访的时光,那些抱着盒饭却笑着流泪的青春。

“我梦见自己在冰山间奔驰,那身影将我淹没,在一月的河岸,许多旧的爱与恨,又在下沉的地面上长出,开着尖刺般的小花。”

我已不在是你的子民,我们如今各自奔波在天涯,却都记得曾经最爱的那个自己。

我们都曾是记者,哪怕眼眸里已经装满整个秋天,炊烟折断,心生荒草,但在每个人的心里却都一直藏着个桃花涧,山南水北,时光之里,我们偷偷地爱过山水,直至最终与麦子连理,在碑石上刻字:我用整个青春记得你。

  所以,愿所有的你们,记者节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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