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33年,亚瑟还只是一个17岁的懵懂青年,家里做轮船生意,颇为殷实。早年丧父,而后丧母。后来,一直和同父异母的兄长住到一起。当时亦是意大利神学院的一名学生。与他关系最好的一名天主教神父亦师亦友,实际上是他真正的父亲,从未相认。
亚瑟的一生的苦难与折磨的一生。红色革命之火刚兴起被扑灭的牺牲品,他不幸被人出卖,又不幸被心爱人难以原谅与误解。随后离家出走,所有的人都以为他投河自尽。
实际上,他怀揣仅有的一点零花钱与母亲给他的手表,偷渡出境,去了巴西。一无所有的他给人当店小二,被喝醉的水手刁难,大打出手,被好心的老太医治,从此,变成了瘸子。无以为继的生活下,无奈给马戏团的人相中,打造成驼背瘸腿的小丑,西瓜皮橘子皮仍上供人取乐。后来又有游击队的经历。如今,1846年,13年后的今天,重回意大利,出现在革命团体及琼玛眼前的形象是一个幽默有热情的人。革命团队也正是看中他的讽刺文笔帮忙瓦解教会。他本身也是红带会的一员。是一个专门负责刺杀教会带头人的组织。后来,又由于他与山区游击队及轮船偷渡的特殊关系,革命团体委任他去走私一批武器进来,作为起义军军备。尽管他知道自己极其有可能在这次活动中丧生。
去死,他就这么直白。琦达与琼玛都是他深爱的女人。他知道自己所做的事极其危险。虽爱,却从不敢求爱。在自己病痛的时候也不让琦达靠近自己。自小就喜欢上琼玛,13年后再次遇到她,即使在最危险的任务将来临,自己再难回来时,他还是隐瞒所爱。也一直化名不再相认,只是在遗书中,对琼玛袒露真相与心迹。
同时,他对待主教蒙太尼里,也是他未相认的亲身父亲的态度也是复杂的。一方面他恨他父亲在他17岁时,选择竞升主教去了别的地方工作,而抛弃他,后来才有了被出卖的事。他一方面帮助革命团体抹黑主教,另一方面却又匿名挺主教。在他走私案中,本来他与他的队伍都可以突围扬长而去,却遇到突如其来的主教挡住枪口愣在原地,而被捕。另一方面,明明他可以借用主教的声势避免死罪,然而他却给主教出一道难题_选择信仰还是选择父亲。他是爱父亲的,尽管其父愧于他,失去一个做父亲应有的责任,但他却是痛恨教会的。他的后半生都在致力于打击教会,他认为教会是国王统治民众的工具,表面高尚,他要的是一个没有国王的共和国。
最终,他慷慨去死。行刑人知道他们要杀的是怎样一个革命者,都颤抖着双手打歪了子弹。
在看到亲生儿子眼前死去,主教也日益难以淡定。在一个重要的教会日子里,对所有的教众,说了一些为亚瑟正名的话,一些正相。最终他被其他教会人士当成疯子拉下讲台,数日之后,对外宣布,主教心血管破裂而死亡。教会一定能找到愿意听他们话的人。革命者的活动也会继续,为了更多人的自由,牛虻就是他们中的一个。
书中一些句子:
1、宣誓有什么用,它是约束不了人的。但若你深深懂得了某件事的意义。那你实际上就受了它的限制和感召。
翻译官:外人看热闹,真正亲身体会的知识,用心感受的经历才能有共鸣,获得独特的感受。
2、对于他来讲,失去驾驭自己感情的能力,比任何外界的威胁都可怕。
翻译官:我觉得说的非常的好。只要不内乱,内部团结。外敌再强大,总是会有机会的。
3、我无法和一个头脑失常的人谈正经事。
翻译官:这句特别的理智。不要和一个傻子争辩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