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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究还是养狗了
经历了女友哭天抢地后
其实并没有讨厌狗狗的意思,相反我还比较喜欢狗狗,一直坚持不养是因为怕让狗狗受委屈,照顾不好他,更多的原因是因为懒,跟因为工作带来的不稳定感,倘若,有一天离开了南昌,如何安置它都是问题。
所以说。直到参加了工作才知道随遇而安不是说说那么简单。
工作相比较来说,如同鸡肋,干着心好累,觉得没有什么意义,但是离开了说不定就会饿死,最近总是会想起蔡康永的一句话:“你所有偷过的懒,都会变成打你的巴掌。”我觉得现在就是被这份工作不停地打着巴掌,被生活打着巴掌,被喜欢的姑娘打巴掌……
假如有一天我被工作打烦了,我就提起裤子来,甩手给它两巴掌大骂一声:“鸡巴真小!”
王小波说:“不做生活的奴隶。”
人家说:“实在不行就转换下世界观,这样会比较好过。”
思想境界太高,凡人难及。其实想来想去道理祖宗都告诉我们了,有多大本事吃多大饭,很多时候我们都太不知道知足了,但是,不知足有时候也许是好事,不知足在督促着你学习,督促着你进步,朝着知足的方向,这个时代给了我们诸多可能性,但是诸位,量力而行。
不是说,会唱歌就可以当歌星,会画画就能当画家,蹦了1米高就觉得能飞。我是社会主义接班人我骄傲了么。
所以我说,人家那谁谁谁都是傻逼
除此之外,如果你的理想以你目前的能力难以企及,就努力的回到高三的状态,那段不管你成绩好坏都曾努力加油的时光。
只有这样,有朝一日你才不会因为要不要养不了一条狗而瞻前顾后。
Ps:这都能绕回来,我他么都服了自己。
2
机缘巧合吧,作为一只流浪狗。那天早晨饥寒交迫,窝在楼下的草窝里艰难度日。正要迷迷糊糊的昏睡过去的时候,三只上辈子和尚投胎的泰迪在女主人的带领下,带着优越感屁颠屁颠的跑了过来。
除了它们身上的铜臭味我甚至能问的出来它们刚刚吃过的鸡肉味狗粮,运气好的时候我也在垃圾桶里尝过狗粮的味道,只能说,我更饿了。
要不是那个胖胖的女主人走过来,我是不会因为三只泰迪围着我转就跟他们走的。要不是第一任主人对我又打又骂从来没有摸过我,我是不会体会到那种欲罢不能的触感。
于是我抛弃了我所有的骄傲顺从的被三只泰迪的女主人抱走了。
然后第二天就把我送走了
尼玛
看得出来,她挺不舍,抱着我,巴拉巴拉的跟一个男人讲了好多。男人象征性的抱了我一下就转身把我塞到了一个女人怀里。
当他骑上车准备绝尘而去的时候,他略带紧张跟不好意思的跟胖女人说了声谢谢。
还拍了拍手,妈的,明显嫌我脏。
3
我就是那位衣冠禽兽,不好意思是白白在那个姑娘手里拿走了一条狗,而我除了说谢谢,不知道还能说什么,同时,我还怕辜负了人家姑娘,也辜负了这条狗。因为抱过来的时候,姑娘讲了狗狗的来历及狗狗的好多小习惯,比如喜欢吃鱼跟一激动会尿的小毛病。
然后我脑补了女儿出嫁,老娘抓着女儿的手又不舍又担心的场景,然后画面突然充满了仪式感,可是作为要领走狗狗的男一号我除了尴尬,竟不知道合适的台词。
狗狗养了几天,状况良好,只是总觉得狗狗用情太深,老怕自己负担不起。可是又不能跟狗狗说你不能老这么喜欢我,动不动就盯着我,一脸期盼的希望我把手伸过去让你咬两口。
不能嫌弃我家姑娘,因为要不是她,你都不会出现在这里。不指望你懂事,听话就好。更不能因为我喜欢你,你就可以咬我的袜子,咬我的鞋,随地大小便。妈的,玩弄我的感情,禽兽!
过来的第二天,给它起了名字,何夕,今夕何夕,见此良人的何夕。
Ps:不知道有没有完,不知道有没有续。
2016.10.29
于这个一言不合就变冷的南昌路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