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夏。
午后的阳光透过枝桠,洒进了宽敞的教室里。不同于冬日阳光令人惬意的温暖,反而有些炙热。
树叶在阳光的照射下闪闪发光,那是一种富有生机的绿。
在这热得有些令人恍惚的午后,B小姐抱着一大袋薯片,在其他班的教室里晃悠着。
在这么热的午后里,很少有学生还在教室里,他们都去宿舍吹空调了。
B小姐在一个还有一两个熟人的教室里停留,反正她也不想那么早就去宿舍。
在那个教室里聊着聊着,一个本不属于那个班的少女推门而入。少女梳着马尾,看见教室里有人,嘴角抹起了一个好看的弧度,就连她的眼里也带着甜甜的笑意,她向B小姐等人招了招手。B小姐也报以一个微笑,伸手把那袋薯片推到少女面前。
只见少女轻轻地摇了摇头,然后轻车熟路地走到了一个座位旁,把那个座位的抽屉里的垃圾一股脑地倒了出来,然后扔进垃圾桶。
简直就像是在属于她的班级里行走,又好像是在做什么天经地义的事情。
做完了这一系列动作之后,少女也坐到了B小姐等人的身边,也与她们攀谈起来。她们本已认识。
入秋。
新学期的开学之际,B小姐说笑着,打闹着与同学在教室前的走廊嬉戏。
额头上的汗水浸湿了B小姐的刘海,她的头发开始变得湿漉漉的。空气中混杂着一股名叫青春的味道。
突然,一个熟悉的身影映入B小姐的眼帘。是那位少女。
B小姐向少女招了招手。少女像以前的数次见面一样,嘴角扬起,眼带笑意,伸出手来挥了挥。
只是,这次少女的白皙的手臂上多了一条触目惊心的伤痕。那道伤痕,一直蜿蜒到胳膊肘。
但是,那道伤痕,没有明显弯曲的孤独,直直的。
看到这里,B小姐的笑容僵在了脸上。那一刻的她感觉,她全身的鸡皮疙瘩都掉了一地。
大雨。
外面的世界下起了倾盆大雨。刚开始是飘飘洒洒的牛毛细雨,再后来,雨愈下愈大,演变成了最后的瓢泼大雨。
B小姐抱着吉他,和她的同学在主席台上争分夺秒地练习着。
在如此的大雨下,许多同学都挤在教室里不出去,只有偶尔几个撑着雨伞去厕所的人。就连平时一下课就像脱了僵的野马一样,冲向篮球场打球的男生都窝在教室里。
那时的球场空无一人。
不对,也不是空无一人。
在雨幕中,少女的影子时隐时现。
少女独自一人,抱着篮球,一次次地将篮球扔上去。篮球一次次地撞上篮板,然后弹开,也有几次,篮球顺着篮筐旋转几圈,然后沿着湿漉漉的篮网掉下,对了,她投出的篮球中,竟有几颗空心。
也不知道少女投了多少次,B小姐抱着吉他,一边看,一边唱。
过了一会儿,少女仿佛心中的某种东西终于不复存在,蹲在地上,嚎啕大哭。没有雨伞,只有寒风,和雨水,以及湿透了的衣裳,还有少女脸上不知道是雨水汗水还是泪水的液体。
那一次B小姐见到的少女,嘴角没有那一抹好看的弧度。
其实,B小姐遇见少女的时候,我大多数时候都在B小姐身边,包括以上三次。
我也认识少女,少女也认识我。
在那个闷热的午后,少女轻车熟路地走到了一个座位旁,收拾了那个座位的抽屉中的垃圾。而那个座位的主人,是一个男生。
在见到手臂受伤的少女之前,B小姐其实也早有耳闻少女割伤手臂的事,可是,B小姐没有当真。
她不相信一个好端端的人会“自残”。
直到她见到了少女,看到了她的手臂。
而B小姐耳闻那件事的时候,别人告诉她的原因,与那个男生有关。
在雨幕中的少女蹲下去,哭了好久,那个时候,她冰冷的衣服贴在她的身上,恐怕,也冷了她的心吧。
许久,少女的同学一簇拥地过去,撑着雨伞,帮少女挡雨,有的,还把少女抱在怀里,轻声安慰。
那天下午,B小姐见到的少女,嘴边还是同往日一样,有那一抹好看的弧度。
后来,B小姐再听人谈起,才确定,那次的原因,还是与那个男生有关。
其实,她不听,内心也知道了七八分,她只是不确定。
我们都不知道他们之间发生了什么事情,我们也无权知道,或许什么都没有发生,但是,那一个雨天中的少女,应该明白了许多吧。
或许她也什么都没有明白。
平等的人格,不平等的付出。我不知道什么事情让少女划伤胳膊,哪怕她知道如果伤口太深,可能会留下疤,我不知道是什么事情能让少女在雨中嚎啕,但是,少女的付出,没有得到回报。
你心甘情愿地付出,他不情不愿地收下。你一味地付出,他却愈来愈不耐烦。最后,连你的身影,他都不屑一顾。
而平等的人格,不平等的付出,造就了不平等的关系。
而不平等的关系,注定也就无法维持。
友情也好,爱情也罢。
后来,B小姐和我见到的少女,嘴角还是有一抹好看的弧度。虽然这样,但是B小姐知道,少女所经历的,一定在她的心中留下了某些东西。
我有一个朋友L小姐,那时的L小姐,在她们班中,可是学霸级的人物,比谁都努力,三好学生一枚。
活生生地活出了别人家的孩子的味道。
那个时候的L小姐,正是花一样的年龄。
没错,是那个懵懵懂懂,肆无忌惮的青春。
L小姐每天学习,做题,时不时望向窗外篮球场上的男生打篮球的身影。
L小姐本来社团活动的时间都会呆在教室里,从来不会去篮球场。
可是,后来,L小姐社团活动不再呆在教室里自习了。她开始一个人去篮球场。坐在篮球场边,静静地看着篮球场上男生打球的身影。
她说,她想在她的校园生活中找一个男生,那种很帅很帅很帅的那一种,打起篮球来很帅很帅的那一种,L小姐想让那个男生住进她的心里。
她说,别的女生大都有属于她们自己的男神,而她没有。
但是,L小姐说,如果她真的找到了那个男生,那她也不会告诉那个男生。
因为她想自己在许多年后回忆起来,她的青春里,有过那么一个人,住进过她的心里,发光发亮。
从此,L小姐变了,她开始常常踏足篮球场,在体育课上竟也学着打篮球。在篮球场上,安静的她竟然也开始和其他女生一样,大声尖叫。
但是,L小姐最后并没有找到那个男生。
对于这个结局,我不知道该如何评价,或许找不到,但是L小姐又能够做回那个安安静静的自己,不也挺好的吗?
何必羡慕别人?
还好找不到,幸亏找不到。
做回你自己,何必随波逐流,何必苦苦挽留?
姑娘,请做回你自己。
那个爱笑的,安安静静的,生如夏花的你。
不要为那个让爱笑的你流泪,让开心的你郁闷的人,而改变。
不要为了不值得的人改变。
姑娘,请活成你渴望的模样。
因为任何让你改变的人,除了让你变得更好之外,与你的关系,都是不平等的关系。
姑娘,活成自己渴望的模样,不也是一种幸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