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五月四日,这是一个晴朗的日子,天也净,云也淡,风也清,路边的花草树木也十分繁茂,绿肥红瘦,鸟语花香;时间也到了春尾夏初之交,气温剧增,火伞待张。好一幅冀东春夏图。
虽说这外界的美景十分诱人,但文之却怕是无福消受了。自打前两日和怡心在“蜀山宫”吃过一顿川菜之后,文之便火气缠身,排泄不畅,加之五一过后气温上升,更是使文之燥热难当了。这不,文之因为两天没有来大号,胃口犯起了旧病。
尽管说文之身体不适,但文之却并没有将其怪罪于怡心,而是抱怨餐馆的饭菜不卫生。其实哪里是餐馆的饭菜不卫生啊,分明就是文之冷不丁猛一顿吃辣,胃口挨不住所导致的。可尽管文之这一日状态不佳,但还是按照约定,早早地骑车赶到怡心家楼下,载着怡心去上学。
路上,怡心见文之总是揉肚子,便问文之是不是因为自己鼓动文之吃辣导致他胃痛的。文之说不是,就是因为这几天天气热,夜里睡觉蹬了被子,害的肚子着了凉。怡心对此将信将疑。文之怕怡心质疑自己,就转而问候怡心的小腿好些没有。怡心说自己已无大碍了,叫文之有事的话不必总接送自己,会惹非议的。文之回道不麻烦,怡心也就默许了文之。
等到达学校时,深明楼前挂起来一道超长的横幅,上面写道:赛出水平、赛出风格、赛出精神,欢迎参加全国中学生知识竞赛的各位同学凯旋而归!
文之看到后,心中暗道:“谁编的狗屁标语,既有凯旋,又何谈而归呢?文辞粗陋,甚差,甚差。”
怡心看到后说:“可惜了,因为我害得你错失了这来之不易的竞赛资格。”
文之回道:“这不赖你,是我自己不想参加。我自知有几斤几两,掂量着自己拿不下比赛名次,贸然参赛只会丢人现眼,我可不想做一个哗众取宠的小丑。”
怡心听后接着说道:“我看不见得,你不要妄自菲薄,不试试怎么知道呢?这一次由唐雪替你参加,我猜还不一定得什么名次呢,我觉得你更加有才华,我更看好你。”
走过深明楼,来到致远楼,大厅里张贴了一幅巨大的“期中成绩排名表”。文之对自己很有信心,觉得在怡心的帮助下定然可以扭转之前考试的败局,于是兴致勃勃地拉着怡心走上前找各自的名字。
“怡心你看,你这次考得不错诶。”
“不错什么,又是第二,又在千千后面。”
“下一次你一定会考第一的。”
“但愿吧。诶,你在哪呢?”
文之从前往后找自己,一溜眼,没看到自己,再从后往前找了一遍,在大几百名处找到了自己的名字。
“哪,在这呢。”
“这......有些差强人意,不过别灰心,下次一定会考好的。我看你这物理和语文成绩都很不错,但是你英语和化学是不是分数太低了,这貌似是你成绩不崛的原因吧。”
“不提了,今天赵一丹一定会整我的。”
“别担心。”
“唉!”
文之怎么可能不担心呢,刚一上化学课,赵一丹就开始数落文之,这也不是,那也不是,说的文之忒不是个东西。文之一生气,胃口又开始隐隐作痛,于是窝在课桌上,不听赵一丹在自己面前“放屁”。
尚红君看文之窝在桌子上,和自己一样不听老师讲课,就凑到文之耳边,小声说道:“文之,你知道《火麒麟》吗?”文之还以为是电视剧《风云》中的情节,就“嗯”了一声。可尚红君说的根本就不是什么《风云》,而是吐出来许多污言秽语,即便文之自诩为“秋名山车神”,以为自己“污”功高强,但听到尚红君一番猖狂的言辞后,还真是自愧不如。尚红君一边讲,文之一边听;文之想要接话也接不上,就眯上了眼,静听而不做声。尚红君看到文之不咋动弹,还以为文之是睡着了,于是自己也趴在桌子上,呼呼大睡起来。
要说尚红君睡觉也是够放肆的,鼾声如雷,直接惊动了正在讲课的赵一丹。赵一丹是从来不敢管尚红君之流的,但她看到文之也窝在桌上,误以为两人同流合污,便走到文之面前把他拍了起来。文之解释自己并非在瞌睡,而是腹部不舒服。可赵一丹不管这是真是假,逮住个机会正好整治整治文之,将其一通臭骂,讽刺文之是“脱了水的皮皮虾”。文之怒火中烧,但为防急火攻心,文之的愤怒终究还是没有爆发出来。
这件事最终以赵一丹的解气为结束,没有人关心文之为什么会胃痛,也没有人关心文之为什么不做反抗,除了千千......
早上,并没有人关心文之为什么窝在课桌上一动不动,因为大家的注意力全部集中在归来的五位“勇士”身上。她们都换了新发型,是在举办竞赛的那座城市理的。同学们都围在这五人身边,不是关心比赛结果,而是好奇五人这崭新的发式,因为在冀东,还很少见到过有人留这几种发型。千千是唯一注意到文之身体不适的人,她悄悄嘱咐了唐雪几句,然后让唐雪抽空慰问一下文之。
化学课上文之出了洋相,心中不太舒畅,于是下课后自己一人闷闷不乐地坐在座位上呆望着窗外。唐雪看文之挺孤单的,就走上前去,打算陪文之聊聊天。
“肚子不舒服吗?”
文之一扭头,看到参加完竞赛的唐雪换了一个新发型,前短后长,两侧修剪的有棱角,并且发尾整齐的像是用武士刀切割出来的一样;这种发型在当时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名字,而如今,人们习惯称这种发型为“公主切”。
“这......”
文之像是看到了自己所喜爱的偶像一样,结结巴巴地说不出话。
唐雪俯下身子,瞪大了眼睛仔细观察着文之那挂满兴奋的面容。她的脸正对着文之的脸,文之甚至都可以感受到她的呼吸。唐雪见自己越是观察文之的脸,文之的表情就越是僵硬,于是向上吹了一口气,让自己的刘海抖动一下。文之一怔,更加紧张了。
“怎么了,不认识我了吗,说话啊。”
文之也不知道说什么好,眼前见到的唐雪就是自己认识唐雪,可也不像自己认识的唐雪。文之认识唐雪这么久了,从来只是当她为好朋友,如今见到她却心跳加速,这令文之感到反常。唐雪继续看着文之,看的文之终于忍不住大喊一声:
“卡哇伊——!”
这一嗓子震惊了班里边所有的同学,包括文之自己。
除千千外,其余几位参赛选手也走了过来。清荷依旧留的是长发,但是两鬓略向后梳,两侧细发自然下垂,后面的头发梳成一道瀑布状,将肩背所覆盖;这种发型,古风十足,倘若配以汉服,分明就是位古装美人了。而王莉莉留的是公主头,前额剪出半长刘海,部分头发向后收束,其余部分自然放下;她的头发原本就有些淡黄色,搭配这西式的发型,如果穿上一身白色婚纱,那么就和西欧童话中的公主无异了。再说陆巧巧,梳得是双马尾,但是前额还留有刘海,马尾很长且靠后,再绑上青色的发带,像是没有染发的“月野兔”似的。
四位女生依次站在文之面前,看着文之的脸先是变得煞白,后来变得通红,都好奇地观察着他。文之这时候感觉就像动物园的猴子被游客耍弄一样,拘束的不得了。忽然,文之感觉膀胱肿胀,裤子一紧,弯下腰继续窝在桌子上。
陆巧巧问:“你怎么了?”
“没......没事。”
清荷问:“是胃口又不舒服了吗?才几天不见啊,你都瘦了。”
“不......不是。”
唐雪问:“那你倒是告诉我们你怎么了啊,也不知道你想的什么,做事疯疯癫癫的。”
文之不好意思解释,她们三人还穷追不舍地问。文之只好回答道:“我......我现在有点不方便。”
“哪里不方便呢?”
她们三人到底是尚未开苞的小姑娘,文之做了几次暗示,但三人还是不了解他指的是什么。
王莉莉一早就看明白文之的尴尬之处,眼见其余三位女生总是猜不透,于是她说道:“文之胃口不舒服,他需要去如厕,咱们别在这妨碍他了。”
其余三人相信了王莉莉的解释。
四人看文之无事,便要回到座位上去学习。文之叫住了唐雪,问她千千为什么没有过来。
唐雪说:“你还好意思问。你俩现在不是‘冷战’状态吗?”
“又不是我要‘冷战’,她还没有解气啊。”
“你别以为千千离开你就活不了了,你知道为什么我们这一次都换了新发型吗?”
“为什么?”
“因为我们在比赛的时候遇到了一个大帅哥,叫‘陈清华’,是和千千一起参加物理竞赛的选手。他是翔宇中学的代表,长得又帅,成绩又好,典型的‘白马王子’啊。”
“一听这名字就知道那小子很作。”
“他的名字是他姑妈给起的,据说是希望他可以考到清华大学,他的成绩还真不错,中考的时候是二中第一诶,和千千一样是学霸。”
“你怎么知道的这么清楚?”
“因为他请我们一起吃了顿午饭,还陪我们在那边逛了商场,给我们买了礼物。你瞧,我们几个的发型还是他推荐我们的呢,你还别说,这小子真有眼光。”
“到处勾搭美女,肯定是位花花公子。”
“你这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他哪里是勾搭我们啊,他是搭讪千千,我们几个都是‘赠送’的。不过你可得小心点,别把千千给‘弄丢’了,我还是站在你这边的。”
“跟我有什么关系,那小子或许只是简单的花心也说不准。”
“依我看不见得,与他同行的还有一位女生,看上去和他关系不一般,但是他为了千千,竟然和那位女生吵了起来,我看他对千千是动真格了。”
“有女朋友还要搭讪其他女生,渣男。”
“这句话我同意。”
文之想要和千千和好,于是向唐雪打听她们一行人这三日的经过,唐雪一五一十地告诉给了文之。临了还不忘告诫文之,“要想和千千和好,关键不是知道她做了什么,而是知道她在想什么。”千千在想什么呢?文之不知道。说实话,除了千千,估计谁也不知道她在想什么。甚至有可能她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参加初赛之前,千千因为和文之怄气,一门心思放在备战竞赛当中;初赛结束之后,千千一时间除了按部就班的学习,还真没有其他的打算。但是事情总是在不经意间出现,在不经意间发生,在不经意间让人作出意料之外的抉择;千千便是遇到了人生中第一次的抉择。
五月份的某一日,傍晚,放学后,西方的天空被红日的余晖所问候,余晖处有着一片片卷钩云,伴着卷钩云,千千像往常一样,与唐雪和清荷一起结伴回家。在路上,清荷与唐雪两人问千千是否准备同文之和好,千千说自己正在考虑,但是希望文之可以主动一些,迈出第一步。清荷担心千千这么做不仅等不到文之的第一步,反而会把文之推到宫怡心那侧。千千并不担心清荷所担心的结果,因为她了解文之,认为文之和怡心根本就不是一路人,他俩肯定走不到一起。唐雪也和千千一样这么认为,所以她想着作为千千的“信使”先暗示一下文之,那么两人不就可以和好如初了嘛。千千同意唐雪的想法。可是清荷始终感觉这样做风险太大,宫怡心不是一般的女生,还是劝千千退让一步,主动联系文之的好。唐雪听后说道:“什么宫怡心不是一般的女生,清荷,你不要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嘛,我们千千才真的不是一般的女生好吧。”千千认为清荷说的也不无道理,但是唐雪的主意也值得考虑,于是乎,千千便拜托唐雪与清荷共同相助自己;唐雪劝说文之主动一点,给他鼓鼓劲,让他主动联系一下自己;清荷给文之透露消息,就说自己的嘴馋梅姨的手艺了,暗示文之邀请自己去他家吃饭;而千千自己嘛,则会给文之一个台阶下,只要文之肯第一个开口,自己绝对热情相拥。三人商量之后,觉得就暂定此计划,待时机成熟便依次行动。此时三人也走到应该分手的岔路口处,于是各自向对方道别,然后便各回各家去了。
千千与唐雪、清荷分手之后并没有着急回家,而是在外闲逛了一会,为的是躲避家庭的骚乱,她宁可在外“流浪”也不愿面对残酷的现实。那么究竟是什么骚乱使千千不愿意回家呢?原来是因为这几日身在天津的母亲突然往家里打来了电话,而父亲每一次接电话时都会和电话那头的母亲发生争吵。一开始千千也没太当回事,父母分开也不是一天两天了,以为和以前一样就是因为某些矛盾而吵架。但是随着母亲一次次的打来电话,孙利发的脾气开始变得暴躁起来,这时候千千开始察觉到事情似乎不似自己所想的那么简单了。原来每当千千回家,孙利发总是远远地以笑脸相迎,可如今,千千一回到家就只可以看到喝的烂醉如泥的父亲躺在沙发上睡觉,家里边再也不像之前那么和谐了。
千千在外面溜达了许久,直到天已见黑,才不得不开始走回家。
走到小区门口时,千千抬头看着小区“门墙”上镶嵌的四个金灿灿的大字,“皇府花园”,脑子里回忆起当年入住此处时的情景。那时候父母还在一起,彼此恩爱,母亲是一位知识分子家庭出身的大小姐,父亲是冀东颇有名气的年轻企业家,一家三口住在一起,十分和睦。可是到后来,父母的感情开始被这个现实的世界所撕裂,母亲认为父亲缺少文化,无法与她进行精神上的交流,而父亲则责怪母亲太过于理想主义,总是试图把日子过成电影里的故事,难以与他构成一个稳固的家庭;两个人谁也没办法说服对方,矛盾愈演愈烈,最终不得不以离婚作为结局。千千想到此处,心中未免惆怅。守门的保安看到千千站在大门外发愣,便上前询问千千是否需要帮助。千千摇了摇头,什么也没说,径直走进了小区大门。
千千沿着小区的主路向前行进着。主路两侧种满了名贵的树木,一侧是银杏,一侧是紫檀。夏日方始,两侧的树木正好形成荫凉,遮拦下落日的余光,保护着千千行进到主路的尽头。在尽头处,有一片花木美景,香樟、梧桐、海棠、国槐等各色花木应有尽有,其中有一株罗汉松还是千千与文之小时候一起种的呢。
那是千千一家新搬来不久的时候,有一日家中来了三位客人,正是文之一家到此造访。这是千千记忆中第一次见到文之,当然之前两人也是见过面的,只是年纪太小,没有记忆,这一次就只当做是第一次见面罢了。一开始文之还比较认生,在千千家总是表现的很拘谨,在一旁的两家长辈聊得火热,但是两家的孩子却是各玩各的。貌似是孙利发带头谈到两家的孩子,也不知道究竟说了什么,最后反正是给千千和文之莫名其妙的订了“娃娃亲”。千千还记得自己和文之刚听到父母做这个决定的时候都不明白是怎么一回事,只知道父母一直撺掇他们俩到小区院子里去玩。起初因为文之性格懦弱,和千千一起玩的时候总是被她欺负,然后还哭着鼻子跑到父母那里告黑状。不过文之的告状并没有得到父母为自己撑腰,而是两家家长把他们叫到一起,晓以情理,最后帮助他们“化干戈为玉帛”,千千和文之就此算是互相认识了。
等到文之第二次做客时,孙利发为文之和千千准备了一棵罗汉松的树苗,两人抱着树苗、水桶、锄头、铁锹、手铲等物跑到了小区院子里,在主道尽头处发现了一片花木,其中正好有一块空地适合种植这棵罗汉松;然后,文之和千千开始动手种树,他们俩小娃娃此时长得还没有树苗高,也不知道该咋种,费劲巴拉地从天亮忙活到天黑,终于把树苗算是种到地里了。文之累的想要解手,但是嫌从此处跑到厕所太远,非要给树苗加点“养料”,于是脱下裤子就冲着树苗撒起了尿。千千好奇文之为什么可以站着小解,就问文之:“你撒尿的时候不需要蹲下吗?”文之说:“为什么要蹲下呢?”千千说:“不蹲下的话尿液会沿着两腿内侧流到脚踝的。”文之说:“不怕,我有它。”然后文之指了指下体。千千当时还小,就问:“这是什么?”文之回答:“这是小鸡鸡。”千千接着问:“你解完手需要用纸巾擦一擦吗,我这里有一包纸巾。”文之回答:“小鸡鸡不需要用纸擦,甩一甩就干净了。”文之说完抖了抖下体。千千不明白文之说的是什么,只是感觉文之没有尿干净,还抖的到处都是尿液,不太卫生,而且看上去很恶心。千千自己则是拉起裙子,蹲下排泄。文之还挺坏,跟着千千蹲下,脑袋低压,眼睛向千千的裙底看。千千毕竟是女孩子,虽然此时年龄尚小,但是被别人盯着自己排泄还是感到难为情,就让文之走开一点,这样她会害羞的。文之当时也不知晓男女生理之差异,还奇怪千千的身体为什么长得与自己不同,所以他不但不肯走开,还伸手撩起了千千的裙子。千千大哭着跑回家向父母告状,等到文之回家后就被牛兴中和秦红梅混合双打了一顿。这之后,虽然两人向树苗“施了肥”,但是树苗生长的还是不够茂盛,所以千千就经常叫文之到自己家来一起“施肥”,久而久之,两个人成为了亲密无间的好朋友,尽管后来小树苗长成了参天大树,但是文之却依旧照来不误了。
千千感慨着时过境迁,如今的文之已经不再像小时候与自己那么亲密了。小区的保洁阿姨看到千千伫立良久,神游不止,于是便问千千是否需要帮助。千千摇了摇头,什么也没说,一转弯走进林间小径,然后走回了家。
打开家门,千千首先在玄关处换上拖鞋,然后将在外面穿的运动鞋摆放到旁边的鞋架上。千千看着鞋架,想起来当初父母还在一起时的家中情景。
那是上小学的时候,千千与文之在同一个班里上学,每到周五放学后,因为秦红梅加班,牛兴中在医院里又总有工作,所以文之就会到千千家吃晚饭。文之家住的是普通的楼房,没有进门换拖鞋的习惯,可是千千家住的是别墅,需要在玄关处将拖鞋换好,那么这时候就需要千千的提醒了,要不然文之每一次都会忘记这规矩的;而邓秋音也算是心疼文之,专门在家里给文之预备了一双拖鞋,不过有的时候,文之还是图省事,直接从鞋架上抽过来一双就穿上了。
吃饭前,文之会到千千的卧室去玩会电脑,那年月很少有人家会买电脑,有也是厚重的台式机,可玩的内容也少得可怜,这时候文之就会从书包里找出一张盗版的游戏光盘,将游戏下载到电脑上,然后拉着千千一起打游戏。千千从小就不是很喜欢打游戏,可是文之下载的游戏大多都是双人格斗类游戏,人机对战没有挑战性,所以文之便会叫上千千陪他一起玩。一开始千千是拒绝这种不良行径的,不过文之不要脸,死缠烂打,千千才被迫加入其中。但是千千不喜欢游戏并不代表她不会玩游戏,她和文之玩的双人游戏里,文之还从来没有赢过一回。某一次两人在打《饿狼传说》时,文之选的人物是安迪,千千选的是不知火舞;前半场文之还侥幸略占上风,但是千千捎一上手就开始反攻,一顿操作猛如虎,打的文之是屁滚尿流。文之输不起就耍赖,胡搅蛮缠。千千多通情达理,没有和文之计较,而是和他约定,如果哪一天文之打游戏赢了自己,那么在不违反法律、不损人利己和不触犯个人底线的情况下,自己许诺给他一个愿望,文之答应了。不过事情过去这么多年,文之还是没有打赢过千千一次。
后来发生了许多意想不到的突变,邓秋音和孙利发之间的关系一天不如一天,那时候秦红梅还经常到家里来说和他们之间的矛盾,可也是回天乏力了,他们的感情终究还是走向崩溃。记得邓秋音和孙利发离婚前文之最后一次来家吃饭的场景,那时候二人的关系已经破碎的不可以再碎了,但是邓秋音还是强颜欢笑的招待了文之。文之和千千在会客厅嬉闹的时候不小心撞破了一盆绿植,千千想要替文之担下责任,但文之还是主动向邓秋音承认了错误。邓秋音听后脸色阴沉了下来。这时候孙利发说道:“一盆绿植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文之说:“谢谢孙叔原谅。”孙利发说:“原谅你是因为你并非故意而为,但是可不代表你没有犯错。世间万物都是生命的载体,你知道什么是生命吗?”文之说:“我知道,会呼吸的东西便有生命。”孙利发接着问:“你知道生命怎么来到这个世界的吗?”文之回答:“我妈说我是冲厕所的时候喷出来的。那么孙叔,千千是怎么来的呢?”孙利发笑着说:“真有她的。千千啊,千千是你邓姨种花的时候长出来的。”文之心想:“原来如此,怪不得千千长得和自己不一样。”邓秋音显然是不愿意孙利发这样解释,给他甩了脸子,吃饭时说道:“孙利发,以后你不要教女儿那些乱七八糟的,要教给她科学知识,要让她明白真理。千千、文之,我告诉你们......”邓秋音向两人普及了基本的生理知识,可限于当时两人尚未开窍,千千和文之都未领悟其中真谛,当然,这些男女之事,在上初中之后,文之和千千也逐渐懂了。那顿晚餐结束之后没过多久邓秋音就离家出走了,然后就与孙利发离婚,然后与这个家联系的越来越少。
千千想到这些,不觉之间已是泪流满面。
千千家的保姆陈阿姨看到千千独自流泪,清楚千千心中一定是想到了那些不愉快的记忆,于是走过来安慰千千。
“又想到那些事情了?”
“嗯。”
“困难已经过去了,多向前看。”
“是啊,多向前看。”
千千看到陈阿姨穿好衣服,打算出门,心生疑惑。
“陈姨,您这是?”
“我出去一趟。”
“今天的菜不是买好了吗?再说,快到晚饭时间了,您这是......”
“那个......你爸爸一会儿会跟你说的。我......我侄子想要转学到一中,今晚要请张主任吃一顿饭,我就......”
“您侄子要到我们学校就读了吗?欢迎欢迎,回头有什么需要帮忙的,我一定尽力帮他。”
“以后......以后怕是少不了麻烦你了。那......那我就先走了。”
“再见。”
“再见。”
千千走进主厅,没有看到父亲睡在沙发上。心想:“他今天倒是没买醉,心情怕是还不错吧。”千千一边想,一边摆放茶几上的几瓶鲜花。各式的瓷瓶中插着各色的花,不同的摆放位置搭配出不同的表现风格。千千折腾了半天,总算是找到一种令自己心满意足的组合形式。
“嗯......这样子舒服多了。”
“真美,多么富有艺术的灵魂。”
有一个声音突然从千千背后发出,惊得千千猛一回头,看到了一位陌生男子。那男子约莫三十来岁,偏分头,挺鼻梁,个子高高,气质优雅;身穿一套黑色改良燕尾服,一双黑皮鞋,打着黑色领带,扎着黑色皮带;一双深邃的眼睛迎接着千千惊讶的目光,冷冷一笑,向千千弯腰行礼。
“你是谁?”
“我叫顾罾鲤,你是千千吧,我见过你的照片,照片上的你已经如此美丽,可今日一见到你的真容,感觉你比照片上的图影更加令人着迷。刚刚看到你插花的水平并不低,你以前学过花艺吗?你可真是多才多艺。”
“谢谢夸奖,我只是略懂花道行礼之术,尚且初窥门径,谈不上有什么水平。”
“你过谦了,看你这桌插花的摆放,你还是很懂各花之间搭配协调的嘛,定是有名师指点,如若不然,就是你天赋异禀,与生俱来的富有艺术的灵魂。”
千千心想,“这人什么来头,怎么总是在此喋喋不休”,心生厌烦,但又不便脱身,只好与之周旋。
千千客套几句之后便问:“我们见过吗?我对您似乎没有什么印象。”
“这是从天津来的客人,”孙利发从会客厅走出,“你就先叫他哥哥吧。”
“天津来的?”千千并没有想到除了母亲之外天津还有什么亲戚朋友,“那他是......”
“我们是来找你的,有件事要和你说一下。”
有一位女孩跟在父亲身后走了出来,那女孩看上去和千千年龄差不多大小,个子也和千千相近,但是却比千千还要苗条一些,苗条的像是大病初愈似的,脸色微微发白,还穿着白衫、白裙、白袜、白靴,扎着双马尾。千千对她感到好奇,“这女生真喜欢白色啊。”
千千问道:“她又是......”
“我叫顾飞鸟,今年八月份就十六岁了,应该只比你小两个月,初次见面,互相认识一下吧。”
飞鸟向千千伸手,千千出于礼貌和飞鸟握了握手。千千不知道是自己的手温太高还是怎么的,感觉飞鸟的手是冰凉的,而且很滑。飞鸟则感到千千的手过热,掌心生出些汗,攥一攥,还觉得千千的手掌好软。
尽管千千已经和来客都打过了招呼,但是千千此刻还是一头雾水,心想:“这是什么情况啊?”
没等到千千再做追究,孙利发说道:“今天陈姐不在,晚饭我们就出去吃吧,正好我们公司的一家西餐厅新开业,今天我做东,一起吃顿欧式西餐吧。”
于是四人便坐车赶到了西餐厅。
餐桌上,四人各自看着眼前的菜单,依次点出自己喜欢的菜品。孙利发额外点了一瓶波尔多的红酒,然后服务生端上来两只高脚杯,把酒瓶的软木塞拔出,先将红酒倒入醒酒器中,再向内加入几瓣洋葱,剩下的就是坐等酒醒。
在等待的过程中,四人都没有说话,千千想着张口,被孙利发压下了。
餐厅在一幢十三层大厦的第十二层,今晚,整层的餐厅被孙利发所包场。千千这一桌靠近一面巨大的窗,外有冀东中心城区的灯红酒绿,内有讲究无比的欧式装潢;餐厅中心还有一组专门从北京请来的音乐家,几架琴,几支管,还有些不熟悉的乐器,正在演奏着名曲《蓝色多瑙河》,同时还有几位美丽的舞者随着圆舞曲而翩翩起舞。这场面,就算是从小家境优渥的千千也不是经常可见。
一曲过后又是一曲,从圆舞曲换作钢琴独奏《月光》,再换作小提琴独奏《梁祝》,再换作管乐《天鹅湖》,最后以进行曲《康康舞曲》结束。
乐曲甫毕,所点的菜品也差不多上齐了,四人开始拿起刀叉,切着牛排,插着沙拉。
千千看到父亲左手持刀,右手持插,提醒他改换用手。
孙利发没有改变,依旧左手持刀,右手持叉。
“主厨呢?”
孙利发将主厨唤来。
“这是三分熟的菲力吗?你看看,火候不够啊。重新做。”
过了一会,服务生重新端上来一份菲力牛排。
“这是三分熟的菲力吗?你看看,火候太过了。重新做。”
过了一会,服务生又重新端上来一份菲力牛排。
“这是三分熟的菲力吗?你看看,火候不均匀,一边生一边熟的。”
“那这份牛排......”
“扔了扔了,你们这可真是暴殄天物啊,好好的一块肉,糟蹋成这样。”
“要不您和我们一样吃惠灵顿牛排吧。”千千问道。
“这瓶酒最多醒一个小时,现在已经快醒成醋了,吃什么牛排都不合适了。这样吧,换一例神户和牛,要快。”
在等待和牛时,孙利发少见地啰嗦道:“你们知道这神户牛肉不,那玩意我觉得不错,比什么意大利的奎宁牛、法国的夏洛莉牛好多了,你们一会可以尝尝。和牛的种类有很多种,不是所有的和牛都叫神户牛肉,只有在兵库县出生、饲养、屠宰的黑色但马牛才称得上‘神户牛肉’的美誉。虽说神户牛肉是世界上最好吃的牛肉之一,但是它的牛舌我觉得不好,我更喜欢澳洲的谷饲安格斯牛的牛舌......”
孙利发滔滔不绝地说着,出乎千千意料,她不明白父亲今天怎么奇奇怪怪的,看上去心事重重。
服务生将一大块煎好的神户牛肉端到孙利发面前。
孙利发狠狠地咬了一口红白相间的牛肉,“滋”,牛肉中肥肥的油水流了一手。
“妈的,这什么玩意,不吃了,直接给我们上白酒好了,茅台、泸州、西风、汾酒,统统拿上来。”
千千说:“爸,您这是干嘛?”
孙利发给自己和顾罾鲤斟上满满两杯酒,然后和顾罾鲤一碰杯,两人一口闷了下去。喝完一杯又一杯,两人各自喝了四杯酒。
“小顾啊,时候也不早了,咱们开门见山地说吧,那件事我不同意。当年她说走就走,也没管千千,她尽到什么义务了,现在想起来给我捎信,想着挑剔我的不是,那她是在白日做梦。”
“这件事是不是应该听听千千的意思。”
千千一脸不解,完全听不懂父亲和顾罾鲤在说什么。
“千千啊,这件事迟早也得跟你说,不可能瞒你一辈子,我看现在就是时候了,”孙利发说,“你母亲她......她已经再婚了。”
“什么?”
“你母亲再婚的那位叫做顾培庸,为人倒还凑合,现在是你母亲所在大学院系的院长。我多年前曾与他有过一面之缘,那是在我和他哥哥顾培忠的公司合作的时候,我与你母亲在一场晚宴上和他打过照面。谁成想当年其貌不扬的一位中年教师,如今却成为了名扬海内的海归学者,现在还和你母亲结了婚,真是造化弄人啊。”
千千听后一怔,结结巴巴地说道:“这......这我怎么从来都没有听说过,不,我不信,我不信。”
“你不信也没有用,这就是事实,”顾飞鸟说,“我一开始也不知道邓阿姨还有着这么复杂的过往,要不是她近日告诉给我这些,我怕是永远也不会知道的。”
“那么,爸爸,你一直在骗我,你骗我说妈妈和你离婚后专心攻于学术,所以才少与我们联系,但是现在......”
“千千,我承认我骗了你,对不起。”
“这......这,不对,事有蹊跷,既然这么多年他们都没有和我联系,为什么今天想起来见我,还有你最近和妈妈打电话总是发生争执,这是为什么?”
“这......”
“我可以告诉你为什么,”顾飞鸟把双马尾散开,秀发披散在肩上,喝了一口自己杯中的柳橙汁,说道,“因为我们一家要移民到美国去了,邓阿姨知道你是一块好材料,不忍心把你落在国内这恶劣的环境里自生自灭,所以想要你和我们一同前往。”
“这是什么意思,妈妈要移民去美国,为什么?”
“你说呢。我们这次来就是和孙叔叔商量这一件事的,你若愿意,回头我们就把手续办一下,然后......”
“我不同意,我不想和母亲出国。”
“你如果是觉得这一切发生的太过突兀,我们可以给你时间考虑。如果你担心进入我们这个新家庭的话,我也理解,但你大可放心,我们兄妹三人都不是同一个母亲所生,我和罾鲤尚且可以和睦相处,有邓阿姨在,相信你是不会受委屈的。”
“什么乱七八糟的,你们兄妹二人......竟然......好吧,我不清楚其间因果,也不想清楚,我在乎的不是这件事情本身,也不是你们混乱的家庭,而是我在此地的亲人,以及我在这里所眷恋的一切,所以,多余的话我也不想再多说,你们请便吧。”
“你这是在下逐客令吗?”
“你说呢。”
“真没礼貌。”
“我的礼貌是因人而异的。”
“千千,我们也是奉命前来办事,飞鸟刚才多有冒犯,还望你见谅,”顾罾鲤转而向孙利发说,“孙叔叔,这件事还需从长计议,我们十分体谅您父女二人这么多年相依为命的不容易,但是您也应该多为女儿的未来做打算,让千千和我们一起走,于她于您,应该都是最好的选择了吧。再者,如果您可以同意千千出国,我们定当感谢您的合作,知道您不缺钱,但是上面的事情,我们倒是可以帮您疏通疏通,您不妨再考虑考虑。”
“你是想和我做一笔交易。”孙利发说。
“不是交易,是合作,这样对双方都有好处,不掺杂个人感情,仅是谋求双赢。”
“我不同意。”
“您应该多考虑考虑。”
“不必考虑了,这件事我大概清楚了,”千千说,“父亲,我不同意,我再说一遍,我不同意。你们谁也不用劝我,我意已决。妈妈她可以再组成新的家庭,但是爸爸却为了我一直单身,我不为自己考虑也应该为他考虑。你们就向我妈回复说我不同意,如果她执意要带我走,那么就让她亲自来找我,不必通过你们两个喽啰,虚情假意,呸。”
千千说完便起身要走。
“你应该再多考虑考虑。”顾罾鲤和顾飞鸟齐声说道。
“滚!”
千千将餐桌上的所有餐具与未吃完的菜品用手一抡,拨拉到地上,然后把头一甩,径直冲出了餐厅。
剩下的三人面对着眼前一片狼藉,随之也不欢而散。
千千冲到公路上,沿着公路的边缘开始奔跑。她的奔跑是任意方向的,也没有目的地,只是玩命地向前跑,想要把身体里多余的热量全部释放掉。一公里,两公里,三公里,十公里,千千从冀东城区的这一头跑到那一头,又从城区那一头跑到这一头。终于,千千跑累了,开始拖着身子向前走,她不知道自己应向何方,该去何处,正像她儿时不知道自己从哪里来的一样。千千的内心陷入深深的恐惧,恐惧的是对于明天的迷茫,迷茫的是自己未知的方向。
“天啊,为什么命运要如此戏弄我,谁可以告诉我明天会怎样!”
千千冲着天空大声呼喊,却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千千绝望了。
然而绝望的源头必然是希望,只要千千心中的那团火焰仍未熄灭,那么希望的种子就必然可以在绝望的土壤中生根发芽,最终长成参天大树,结果开花。
千千疲惫地跪在公路上,向天空吼道:“啊!”
“咔嚓,”漆黑的天空中有一道闪电划过,“轰隆隆”,闪电转瞬即逝,紧接着是从远方传来的震耳欲聋的雷声,然后雷声渐渐消失,天空便倾下瓢泼大雨。
千千双手捂着脸,失声痛哭起来,泪水和雨水混合在一起,千千整个人都被大雨浇透了。
千千哭着哭着,抬起头,看见自己所在处距离文之家较近,因为自己被冷风吹得有些头脑发热,所以千千迷迷糊糊地站起来就向文之家走去。
“咚咚咚”,千千叩响了文之家门。
秦红梅以为是文之回家了,便打开家门,说道:“你怎么又回来了......咦,这不是千千吗,快进来快进来,哎哟,身上都被雨淋湿了,快拿毛巾擦干,换件干衣裳,别再感冒了。”
秦红梅为千千找来一件文之珍藏的睡衣给千千换上。
“你说文之这小子也是,衣柜里还放着女装,多变态啊,不过你今天来了,正好派上用场。”
“梅姨,那是之哥追星买的应援睡衣,日本产的,挺贵的。”
“是啊,白花这么多钱,有什么用,买了就是打挂。”
秦红梅给千千煮上一壶姜丝可乐驱寒,又和她东拉西扯地叨嗑半天,眼看千千情绪渐缓,便问道:“千千啊,你这冒雨前来我家,是来找文之吗?”
千千这才发现文之不在家,便道:“之哥这下雨天干什么去了?”
“他上同学家做作业了,这不是下起了雨,就在同学家留宿了。”
千千心知文之八成是在宫怡心家里留宿,想到此处,不免又激动起来。
“呜呜呜......”
秦红梅连忙抱哄千千,千千将事情的经过一五一十地告诉给了秦红梅。
秦红梅原以为千千冒雨来家里是和文之怄气所致,可听到千千的话后才知是因为邓秋音。不过秦红梅对此事只知其一未知其二,本来觉得千千是因为邓秋音再婚难以接受,后来才明白,是邓秋音想拉着千千移民,千千放不下她在冀东的这一切,所以伤心难过。
秦红梅身为外人,按理说对千千的家事不便多嘴,可是她心疼千千,就给孙利发打了一通电话,和他谈了谈千千出国这件事,之后又转告孙利发千千的心思,劝他尊重千千的主意,临了,秦红梅又因为外面暴雨,留下千千在家过夜,孙利发答应了。
待千千心情平复之际,秦红梅与她敞开心扉,一直谈到半夜,千千稍稍冷静,洗了一个热水澡。秦红梅让千千睡在了文之的屋里,千千同意了。
熄灯前,千千一会的功夫便将今日的作业完成,一抬头,看到文之桌上有一只自己之前送给他的文件夹,夹里装得满满的,于是顺手抄过来看看里面夹了什么“宝贝”。
文件夹里原来是一些文之的手稿。千千略加翻阅,择其大概,明白了文之现在正在创作一部青春题材的小说。千千读后有些想法,正好长夜漫漫,闲来无事,便给文之的作品做起了修改工作。千千将错误的标点改正,把不合适的段落增删,给期间的辞句修饰,讹字进行替换,最后在首页标题处做好总结:“辞藻华而不实,结构松散混乱,人物性格偏执,文字太过潦草,现已将本人观点尽数列于文章内部,希望之哥再接再厉,早日完成自己的理想。”千千可谓是做足了工作,只等着文之回头打开文件夹,见到千千的修改建议而惊喜了。
熄灯后,千千盖上了文之的被子,枕着文之的枕头,抱着文之的抱枕,睡着文之的床。千千侧身傻笑,幻想着文之打开文件夹后惊喜的样子。文之因为不爱卫生,床被上残留着身体的汗臭味,千千傻笑时猛一吸气,只感觉一股恶臭冲的七窍皆通,于是捏着鼻子,生怕自己被熏得中毒休克。但是千千闻了一会之后,感觉这和文之身上的味道一样,细细一嗅,倒还真是够味,慢慢也就适应了这种味道,缓缓入睡了。
第二天清晨,秦红梅醒来后打算给千千做一顿早餐,等她走到厨房时,发现千千已经做好早餐,人已离开了。秦红梅吃了口千千做得三明治,暗道:“千千的手艺真好,不知道以后谁有口福吃到千千做的三明治。”
“小晴,起床吃早饭了,今天千千姐姐给你做了好吃的三明治。”
此事告一段落......
顾罾鲤与顾飞鸟见事情进展不顺利,暂且回到天津。孙利发听取秦红梅的建议,出国那件事便由千千自己决定。
千千回校后看上去和平常一样,谁也不知道她刚刚做出了人生中的第一次抉择。而现在,抉择仍在继续。
某日,千千、唐雪和清荷商量过后,认为时机已经成熟,便开始了她们的计划。唐雪与清荷,一人劝说文之主动一点,让他主动联系一下千千,一人给文之透露消息,就说千千的嘴馋梅姨的手艺了,暗示文之邀请千千去他家吃饭。文之也想借坡下驴,但是他好面子,等了数日也找不到理由开口。
这件事一直拖到六月十一号,那天是端午节,也是千千的生日,借这一特殊日子,文之便邀请千千到家做客。千千一口答应了。
当日放假,千千一早赶到文之家帮着秦红梅包粽子,文之就站在一旁给打下手。等到粽子包好了也煮好了,午饭也就开始了。
饭桌上,秦红梅极力撮合文之与千千化解彼此之间的矛盾。千千十分配合,率先向文之示好,文之也不是顽固,既然千千不再生自己的气,那么自己也就没有理由再和千千“冷战”了,于是也向千千示好。
“千千,谢谢你那天帮我修改我的小说。”
“我只是睡不着,顺便划了几笔而已,没什么。”
“前一阵子我对你不够友好,希望你可以谅解。”
“咱们多少年的朋友了,不用跟我客气。”
“谢谢你的原谅。”
“要说谢谢的人是我,要不是那天梅姨找出来你那件应援的睡衣,估计我就要穿着湿衣服睡觉了。”
“你穿了我的睡衣是吗?”
“嗯。就是那件粉色的。”
“呜呼,幸亏那件没有洗,今晚我就穿那一件睡了。”
“变态。”
“我就变态了,你能奈我何啊。”
“滚。”
“切。”
秦红梅见两个孩子互相拌嘴,和好如初,心中甚喜,于是说道:“千千,回头给你爸爸带回去些我们今天包的粽子吧,蜜枣的、豆沙的、猪肉的、栗蓉的,每样都拿俩,我们几个吃不了,正好让你爸爸多吃点。你爸爸有了吃的也就不再总想着喝酒了,他心脏不好,以后可得注意着点。”
“谢谢梅姨。”
“不用客气。”
千千话锋一转,说道:“梅姨,我希望您可以为我爸爸再介绍一位。”
“你不是介意你爸爸再婚吗,今天怎么......”
“梅姨,我想通了,我不可以因为我自己的私欲而耽误了我爸爸的一生,他有再婚的权力,他应当追求他的幸福,作为女儿,我不应该在他走向未来的道路上做他的绊脚石,而是应该做他的代步车,要帮助他组织新的家庭,这才是我应该做的。”
“你能想通真是太好了。”
“母亲的事情告诉我,没有什么事情是总在意料之中的,也没有什么事情是总顺着我的心意发展的,我们要做的是顺应发展,而不是逆流划行。”
“我这里正好有几个合适的人选,要不回头安排他们见见面。”
“我看行。”
“好,那就......”
文之看着面前这两个女人一人一句地说,跟看话剧似的,浑然不觉时间正在飞逝。文之和怡心约好下午一起运动,眼看过了晌午,于是就找了个借口,溜走了。
秦红梅抱怨:“文之这小子也不知道怎么一回事,天天不着家,天天有事,他哪里来的这么多事情吧你说。”
千千知道文之准是去找宫怡心玩耍了,但她没有生气,近来经历的事情让千千顿悟出了人不是物品,感情容不得别人操控的道理,所以对于文之喜欢怡心而不是自己,千千也顺其自然,不再那么执着了。
秦红梅问千千:“你说文之是不是早恋了?”
千千笑着回道:“谁知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