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肉眼不?”“如是,世尊,如来有肉眼。”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天眼不?”“如是,世尊,如来有天眼。”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慧眼不?”“如是,世尊,如来有慧眼。”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佛眼不?”“如是,世尊,如来有佛眼。”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法眼不?”“如是,世尊,如来有法眼。”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恒河中所有沙,佛说是沙不?”“如是,世尊,如来说是沙。”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一恒河中所有沙,有如是沙等恒河,是诸恒河所有沙数佛世界,如是宁为多不?”“甚多,世尊。”
“佛告须菩提:“尔所国土中所有众生若干种心,如来悉知。”“何以故?”“如来说诸心,皆为非心,是名为心。”“所以者何?”“须菩提,过去心不可得,现在心不可得,未来心不可得。”
释义:
肉眼、天眼、慧眼、佛眼、法眼,当然不等同于现实眼,说如来有之,也当然不等同于现实的有之,其意在于说明一切众生之存在,如来皆明,皆知。众生数量无论多少,即使比世间所有长河中的沙数还要多,如来皆明,皆知。
此理在哲学上的逻辑意义就是,各个具体存在,皆受宇宙万物的共同的绝对存在所支配。各个具体存在之法之道之理,皆遵从于绝对存在之根本法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