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还以为走路是世上最简单的事情呢,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困难。”她继续说,“而吃,吃也是一样的。说话也是。还有爱。这些东西都可以很难。”
--------题记
1
在持续高温的天气里,一个人宅在家看完了《一个人的朝圣》,内心一遍遍过着信仰二字,似乎懂得了,人世间,除了物质的需要,精神寄托是多么重要的一件事。
《一个人的朝圣》是英国资深剧作家蕾秋·乔伊斯的处女作,并成功入围2012年的“布克奖”。
小说的主人公,哈罗德·弗莱,一个六十岁的老头,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的销售代表,没有升迁,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安安静静的离开了公司。他和妻子莫琳住在英国的乡间,生活平静,夫妻疏离。
一天早晨,他收到一个粉色信封,信是来自二十年未见的老友奎妮写给他的。信中得知奎妮得了癌症,此封信是与哈罗德告别的。看到信的那一刻,哈罗德傻眼了,震惊,悲痛,他给奎妮写了回信。但是内心翻江倒海一般,就在他给奎妮寄信的路上,路过一家加油站,他买了汉堡并且告知加油站女孩奎妮的事。
意外的是加油站女孩告诉他,一定要有信念,不能光靠吃药,要接受一些不了解的东西,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一些事情。而且只要有信念,就一定能把事情做成。
哈罗德如同漆黑的夜里遇见了启明星,于是,决定给奎妮写一封信,告知奎妮等他,他要徒步从英国最西南走到最东北见奎妮。他带着必胜的信念,只要他坚持在路上走,奎妮就不会早早放弃,就会等他。
于是,他径直踏上了一个人的朝圣之路,虽然没有任何装备,甚至只是给妻子莫琳一个电话就告别。
2
一路上,他跌跌撞撞,遇见不同的陌生人,遇见一只跟随他的小狗,遇见手脚不干净的年轻小伙子,遇见膜拜他的壮举也加入他的队伍行走一段路的人。但更多的时候,都是他一个人前行。
有时天未亮就出发,有时在月光下也前行。尽管腿受伤了,脚也磨出了水泡,可他每到一处,都会给莫琳电话,给奎妮,莫琳以及加油站女孩写明信片。
一个人的路上,走走停停,看风景是一方面,但更多的是他与自己的对话,他剖析自己的内心,是他一遍遍回忆他的过去。
人生,很多时候很难找到真正的自己,往往迷失在生活的丛林中,不知道自己到底是谁。难得的独处,哈罗德有了独立思考与审视自己的时光。
他想他们的儿子戴维,想他的妻子莫琳和他视若无睹的感情,想奎妮和他上班的情景,并且想到奎妮为了帮助他,被酿酒厂的老板解雇。
脑海中似过电影般一幕幕闪过,他更加鉴定了他的行走,他为了老友奎妮能战胜病魔祈祷着,努力着。同时也开始想念妻子,想念儿子。
一个人的朝圣之路,可以说是对生命的洗礼,对灵魂的唤醒。尽管在途中会受到嘲笑,会有好心的人劝他回头,但他还是坚持自己的信念,一步步走下去。
他没有手机并不要紧,没有计划也无所谓,他有一张完全不同的地图,就在他脑海里,由一路上走过的地方、遇过的形形色色的人组成。他还是不会换掉自己的帆船鞋,因为无论多么破烂,那都是他的鞋子。他发现当一个人与熟悉的生活疏离,成为一个过客,陌生的事物都会被赋予新的意义。明白了这一点,保持真我,诚实地做一个哈罗德而不是扮演成其他任何人,就变得更加重要。
看到哈罗德徒步时的认知,不得不佩服他的勇气和毅力,其实更多的是信念。只要他想到他的坚持,能让奎妮好起来或者延长生命的长度,他就会继续。
终于,一个人,历经87天,行走627英里,到达奎妮身边。尽管那时的奎妮已经肿瘤长到了脸部,也不会说话了,可还是等到了哈罗德的到来。
他的妻子莫琳同时也开车到哈罗德身边,陪哈罗德送别奎妮。然后两人牵手一同回忆着过往,心贴的更近了。
3
读完整本书,为哈罗德如此真诚的对待友谊所感动,为哈罗德的行为不禁佩服。也许,人的一生,时刻要记住救赎二字,哈罗德一次孤独的行走,身体尽管很累,但是心灵却更加澄澈,更加明亮。
在路上,有信念的支撑,他遇到了更好的自己,也挽回了和妻子的感情。与其说是一个人的朝圣,不如说是一次发现自我,呼唤爱,珍惜生命的历程。
人一生中,有时不得不给生活加点料,会让一潭死水的生活变的灵动起来。哈罗德做到了,一个举动,改变自己,也改变他人,成全自己,也成就他人。
从另一个层面说,哈罗德是伟大的,是值得尊敬的。
生活需要认真一点,再认真一点,生命也就会多彩一点,光亮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