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还记得自己第一个喜欢的人吗?我记得。
我总是说,十六七岁的时候喜欢的人像太阳一样。耀眼而特别,不由自主的,眼睛里面出现她的影子,无法转移。
那是一个穿着男生校服,留着短发,帅气的女孩子。我和她在回家的路上第一次遇到,说了第一句话。那个时候是憧憬的吧,那个和我不一样的她。不满足于现状,想变的和她一样,变成更好的人。喜欢她的时间里,我努力学习,走出自己闭塞的小圈子,结交更多的朋友。中二并且天真,觉得只要自己变的更好就能离她更近一点
我和她其实没有多少接触,有机会的话就打个招呼,更多的时候我都是站在远处看着她。说来也奇怪,只要她出现在我的视线范围内,我一定能一眼就看见。我保留着她给我发的每一条短信,哪怕内容只是一个字“嗯”,有空的时候拿出来反反复复看,心里面有个小人儿,一路撒着小星星,撒欢的到处跑。
我谁都没有告诉,自己一个人,觉得很欢喜。
那个时候的事情,我还能忆起两件。一件是她说要打电话给我,等着等着我就拿着手机睡着了,手机震动的第一下我突然从床上坐起来,咳嗽两声清清嗓子,若无其事的接起电话,那是我长那么大起床最快的一次。另一件是有个下雨天她给了我她校服的外套,我把她的衣服好好的折起来放进书包自己淋着雨回了家。
三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那个时候我竟然没有一刻想过我要和她在一起,或许是有的吧,只是我没好意思说出来。时间晃晃悠悠,晃晃悠悠的往前去,我一点一点忘记我和她之间为数不多的交集,所有的一切都被镀上一层柔和的光,回忆起来的时候残缺,老旧,却也美的不成样子。
大二下学期的某一天,新浪微博提示我有一个新粉丝,点开来以后我像无数电视剧里演的一样,把手机丢到床上。呆愣愣发了好久的呆,脑子里面飘来飘去不过一句“我再也不上这个微博号了”。后来我还是捡起手机点进了她的微博,她还是那样,一点儿都没变,那一刻我居然莫名其妙红了眼眶。最上面的那条微博是她和一个女孩子的合照,内容是“我好想你”。那天我睡的很晚,心里面有一团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有点失落。
其实我是知道的。
她是有喜欢的女孩子的,那个女孩子笑起来脸上有两个好看的酒窝。妈妈在知道我喜欢她以后说要一头撞死在我面前也不是在和我开玩笑。我们不可能在一起的。
我再也不会在一张纸上写下一个人的名字几百次;再也不会丧心病狂的在小区单元楼的墙壁上写下她名字的缩写;再也不会一张张挑选照片洗出来送给她。
可是,就算我不再做这些了,我还是能记住她六年前用的那个手机号;还是能在每年十一月的时候下意识的反应过来她的生日快到了。纵使过了很久,她对我来说,也还是特别的,我可能不再喜欢着她了,但我还喜欢她。我没有念念不忘,也没有忘。那时小小的她,一直都在那个小小的我可以看见的地方,只是现在,她不见了,她们都不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