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我不是药神》被封神了,从题材到演技,从票房到口碑。
总体上,我是认可这部片子的,但我还是忍不住,要不合时宜地挑挑刺。
片中有位瑞士医药公司的代表,一副为富不仁、视穷人生命为草芥的样子。
先不评价这种角色塑造,扯点医学界的其他事。
围绕国粹中医,捧杀两方一直在激战,外行如我,自然是标准的吃瓜群众一枚,不过在围观的过程中,也长了不少知识。
比如杀的一方最有力的证据之一就是:西医的任何一种药品,都要经过大规模双盲临床检测,而中医压根就没有。
大规模双盲临床检测,秉持科学的几率算法,排除一切偶然的因素和心理暗示的因素,真正是对病人负责,而中医,即使开了个方子,治好了某个病,也是瞎猫逮个死耗子。
但正因为有这种大规模双盲临床检测,很多西药从研制到问世,旷日持久且耗资巨大,那些疑难病的药品,是一些实力雄厚的药企才敢啃的硬骨头。
片中的诺瓦公司,原型就是业界大鳄,瑞士诺华公司,他们研制出的格列卫,被称为抗癌界的明星药,研发时间长达50年,成就了多位美国科学院院士。
研制成功后通过专利垄断期,药企能获得巨额利润,但这些钱也不是光用来躺着数的,还要为下一个药品研发注资。
所以,知识产权的权威不容挑战,如果人类的智慧和锲而不舍的精神得不到回报,那么绝症永远是绝症。
所以,片中对药企的形象刻画,有失公允,容易煽起一些偏激的情绪。
可是,绝对的专利保护,经不起人道主义的拷问。
已故的复旦抗癌女博士于娟在她的遗作《此生未完成》中写过这么一句话:我是那种拼死也想活下去的人。
如果这样人是你的亲人,你是否还忍心和他们讲《专利法》。
再举个例子,人吃五谷杂粮得百病,那些发病几率极低且看起来很匪夷所思的病被地称为罕见病,治疗罕见病的药被称为孤儿药,孤儿药是很难产的,因为潜在顾客太少,辛辛苦苦研发出来成本都收不回来。
要算经济账,孤儿药不值得研发,但一切生命皆无价,不能因为人数少就被忽略。
这就是两难,这就是现实,这就是人间。
出于职业的关系,我非常关注且偏爱现实题材的影片,只是看了《我不是药神》后,我不想在现实后面,再加上批判两个字了。
那些看似义正严辞的批判,只是因为没有感同身受,人间的很多问题,不是无解,只是真的很棘手。
所以只要提出这种问题,只要展现这种困境和痛楚,就是一部成功的现实题材影片了。
如果能引发大家的关注和思考,并付诸行动慢慢地将更多的人解救出困境,就可以称的上是功德圆满了。
《我不是药神》上映不过两三天,印度的专利强制许可制度就成了刷屏的信息点,那么同为发展中国家,专利白名单对我们是否有借鉴意义?
即使同样是实施专利保护的国家,为什么人家日本、韩国的“格列宁”能比我们便宜那么多,不要把一切都推给什么WTO、TRIPS,中国式的以药养医、层层加价是不是难责其咎。
还有每个人,都要问一下自己,有几份医疗保险,不要以为有职工险居民险合疗险就是进了保险箱了,如果经济条件允许,应该买重疾险癌症险,甚至要根据家族遗传病史买些特殊险种,万一不幸被上帝的骰子掷中,最起码能让自己有点尊严。
能共情、有争议、变美好......饥渴的中国观众将给这部影片能想到的一切,当然,最重要的,是电影票。
所以,我不会在现实后面加批判两个字,但是我会加商业两个字,是的,现实题材的商业片,《我不是药神》将因这几个字被载入华语电影史册。
现在想想,关于现实题材的影片,很多过去的论调,都是悖论。
比如这类片子,投资人不愿投、导演不愿拍、观众不爱看......
都是老百姓疾苦和喜乐,为啥不爱看?
票房可以这么好,为啥不愿投?
如此有情怀有口碑,为啥不愿拍?
当然,《我不是药神》的成功,有多重因素的合力,山争哥如果凭此片获得某个A类电影节的影帝,确属实至名归,他是主角,空间大、戏份足。至于配角,什么“一天跳️绳8000次、苦练钢管舞一个月、从零开始学英语、教科书般的演技”,真心有点过誉了。
我不是说人家不敬业,只是国内能演到这种水平的,大有人在。
其实,从选材的那一刻,《我不是药神》就已经成功了百分之五十,而这样的故事,在当下的中国,还有很多。
当然,还有个问题绕不过去,那就是审查制度,过审过审,这是现实题材的魔咒。
有人说,《我不是药神》能提档上映,是审查制度的进步,连“这世上只有一种病治不好,穷病”这样的台词都能播出来。
实际上,审查制度并没有什么大起大落的变化,也没有给《我不是药神》开绿灯,它的台词也没多尖锐,只是犀利罢了。
现实主义不是语不惊人死不休,而是“怕什么前途未知,管什么真理无穷,进一寸就有近一寸的欢喜”,这句话的版权属于新文化运动的旗手—胡适。
所以,有志于现实题材的中国电影人,不要患得患失,不要大喜大喜,常怀敬畏之心,坚持艺术水准,前路无限光明。
所以,我从挑刺开始,但要用祝福结束,祝福中国现实题材的商业片,《我不是药神》开了个好头,精彩还在后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