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12:24。北京时间可以从手机右上角清晰地瞥见,可我喜欢你的时间该从何而起又归于何处呢。
曾经沉迷追番和起点小说时看过这样一句话:喜欢一个人你就输了,因为你一旦确定自己喜欢TA,你就要把自己的姿态摆的很低……用尽十二分的力气去想她罢。这话不假。
高中的时候觉得“他们的恋爱”都蠢死了,你说高中里生活空间就那么狭窄,除了那种偷着交换口水、狂舔对方嘴唇的无聊行为还能干嘛,不建立在肉体基础上的爱情如空中阁楼。幼稚!我觉得我当初这么想的时候小眼睛里一定闪烁着智慧的光芒。
唔嘛,好的,上了大学。我觉得恋爱的基础是自由,所以自由散漫的大学一定是恋爱的完美发酵地。诶,这个女生好漂亮啊,( ¨̮ )多看几眼,可是我应该追不到吧,而且妆好浓诶!啊,那个女生也挺漂亮……
嗯emmmm大学女生大概是一种可怕而多变的生物吧,我暗之炎龙使才看不上呢(我中二的高中时期曾如此自称),中二之魂爆发……
那我去写小说吧,我喜欢在脑海中构想一个又一个的故事,走路时想,上车后插上耳机想,骑上自行车想。我为自己的一个个虚构小人欢笑兴奋也为他们黯淡神伤。那么现在把他们写下来吧。
我无法形容把脑海中的故事以墨线写下,键盘打出时的感觉,只觉得这事情如此美好,像梦想蘸着蜂蜜被自己一口口吞下。
那样的一段时间里,戴上耳机,脑海里看见,想象的东西才是有色彩的。生活中肉眼之所见是如此的晦涩而黯淡。小说收藏数加一对那时的我来说就像是美餐一顿身体骤然长了十公斤一样,是一种沉甸甸的美好。
大二。课程安排很少,灵感像是放飞的彩色气球,一路在蓝色天际如疯鸟疾驰。
去逸夫楼之前要经过一条漫长的小道,道路时疏时挤,两边大概种的花树吧,灰蒙蒙的,可能雾霾太重吧。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戴上耳机去逸夫楼的路上有玫瑰的颜色在眼角余光闪现,脚步也不自觉的轻快,或许能快点画完图回寝室赶稿吧能。
但是画图很难搞定啊,我在课桌前做出的沉思似乎正在严重影响我的赶稿时间啊,喂……收藏数减少了啊……
画图……真麻烦,画完又来不及赶稿子了。先放一放吧,早点去教室把画画完就行了。我如是宽慰自己道。
焦躁的梦境中总有熟悉的身影闪回,谁呢?一连几夜。是你啊。
从什么时候起,我想过去教室画画似乎也挺有意思的呢,阳光会透过窗帘的纱幔,而在我右边有似曾相识的身影,景色是灿烂的。
我好像喜欢上她了。见鬼,不可能吧,我明明连喜欢一个人以后要干嘛都没想过的。
大学如果要恋爱尽量不要找自己班的,因为分手会很尴尬。一句语重心长的话语闪过。
可……可是我明明没想恋爱啊,我只是喜欢她,想和她分享我喜欢的歌,歌词中也有“想与你登临 摘雾霭晨曦,想与你跋涉 到海角天际,去无名处静默地听岁月老去,少年的惊悸 请安睡心底”想和她分享我喜欢的影评,看到她如我预料般漾开微笑,我也会跟着笑起来……
那我该怎么办,我说我喜欢她了,她会觉得我是一个怎么样的人,《登徒子好色并赋》里说“谁为好色者矣”,如果我不曾更深入了解她,便是窥墙而伺,那我大概是个登徒子无疑了。
那我喜欢她是不是该先表个白,这样就算不成功,她也应该会知道我和其他人不一样吧。用我家乡一位名人,阿Q的经验来说,这样做应该吃不了亏。嗯,那就行了。
我想知道的不多,起码想知道她会不会因此讨厌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