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语有云:“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有云“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可以了解,人们还是愿意接受,认可那些犯了错的,会自省,会改正的人,愿意原谅他们。
可是,如果是犯罪,接受起来就没有那么容易了,认可更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若是不退避三舍,不隔绝来往,估计已经是很大程度上的一种谅解,可若是有更深层次的关系,就很难了。这中间要考虑诸多因素,甚至意识里,是一种莫名的警惕。
有些罪犯,譬如杀人的,一命抵一命,一了百了。可强奸犯是个永远不安定的因素,不知道哪天会犯。不知道是酒后乱性还是家族遗传,这实在是一个可怕的信号。
王小三从监狱里出来了,看到阳光的那一刹那间,他才真正意识到自己自由了,他是以强奸罪进去的。可审判的时候,他拒不认罪,还一直喊冤。可原告证据确凿,法官一怒之下加刑一年。而受害人才是加刑的缘由,让人难以置信,居然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神经紊乱的大妈。
在出来没自由之前,王小三一直以为是自己在狱中表现突出才得以减刑。可回家之后才明白,他老娘辛苦攒下来的七八万才是减刑的必要条件。这让他很是郁闷:还不如在里面待着呢!可家人问起他是否真的被冤枉,当初一口咬定自己清白被诬陷的王小三,如今却说自己当初喝多了,记不清楚了。看看,多么合适的解释!
而对于强奸一事,只有王小三白发苍苍的老娘坚持相信儿子,总是逢人就说“都怪三儿没有交到好朋友,毁了自己。”可真相具体怎样,谁也不知道。
王小三刚回家那几天,恰逢年底,热热闹闹,一起过完年,然后大家各忙各的,他忽然连门也懒得出了。之前的信心满满,此时荡然无存。走在街上,都适应不了快节奏的交通。看到警察就害怕,过马路更是小心翼翼,生怕被人问询。怎么回答呢?太难以启齿了。索性就不出门,赖在出租屋里,可他忘了,他该出去工作,养活自己。而不是一味的靠老娘。
家里人着急,问他“想干什么工作?”他一副无赖样“什么也不想干”。气的人一句旁的话也说不出来,虽然走出了监狱,可似乎又走进了另一所监狱。前一次进去,会积极争取减刑的机会,可这次呢?心甘情愿的住进了另一所监狱。
出来是为了什么呢?自己为自己筑牢,还不如,不如回到监狱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