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窗外,路灯昏黄,有雨。
一条黑狗,在街上跌跌撞撞地找食物。它从垃圾袋里翻到了剩饭,很快又渴了,把脖子伸进一洼雨水里。出租车加速前进,溅起的黑水淋到狗的身上。我一下子意识到,它其实也许是白的狗。
“到了。”司机不慌不忙地说。
我喜欢他,他不说太多废话。
我也不说。职业使然。我是个杀手,这是我的最后一单,是我金盆洗手的一单。老李临走特意嘱咐了,“活干的漂亮点。每一种职业都有一个华丽的终点。”
我没说话。我习惯用严肃的表情,或者说,没有表情。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五年前老李才从二十多个落魄的人渣中,一眼选中了我。一个人渣总能在第一时间认出另一个人渣。我是干杀手的命。
我人并不狠,长得也不是很壮。杀人技巧也掌握的一般。
在不杀的时候,我混在众人中,很像一个中年鳏夫。我爱喝酒,不说梦话。杀人的时候干净利索,不拖泥带水。这是我跟其它杀手相比最大的优势。
我的最后一单,是绑架一个地产富商的二公子,宋斌。为什么这么干,我也不知道。我只是把老李交代我的活干完就行了。我并不仇富,我觉得宋斌这个小伙子还怪干净的。他在我对面的麦当劳座位上,跟另一个女人(根据情报,她叫沈娟)分一块麦辣鸡腿堡。
十一点半,麦当劳的人还是很满。角落,一群穿高中制服的男女在给一个头戴皇冠的甜美女生过生日。
我点了杯可乐,还没到时间。姑且听听我的猎物在说些什么。这是我的一个坏习惯,老李也批评我,耽误任务啊。有次就是因为我沉迷听故事,让目标跑了,我又花了两个星期,才在相隔一千公里的另一个城市结束了工作。很浪费时间。
可是没办法,我还是觉得,对猎物多了解一点是好的。我试图尽量还原他的一生,找出他命该死去的线索,幸运的是,我总可以找到。上次我暗杀的那个家伙,在初中时候曾经把另一个男孩关在厕所里,关了一夜。这没什么?也许吧,但是却可以给我提供一个杀他的理由。
万事都需理由。这也是我令人讨厌的执念之一。
我耐心听着,宋斌,这个富二代,他的故事,他的罪。
宋斌说:“娟娟,你什么时候才答应做我的女朋友呢?”
沈娟咯咯笑了:“你知道我为什么不够喜欢你吗?”
宋斌下嘴唇在抖。
“因为你太幼稚了,看,成熟的男人绝不会问这样的问题。”
我揭开塑料盖,喝了小口可乐。沈娟是个情场老手,她像我多年不见的一个熟人。
玻璃窗外,一只飞蛾困在蜘蛛网上,定格最美的一刻。我去洗手,洗洁精没了。
“宋斌,你要跟得上我的生活,这样我们才能互相理解。”
“我们现在还不够互相理解吗?”
“你自己想。”
“我不懂你。”宋斌的声音喑哑。
“装置摆好了吗?”
“早安排了,今天早晨我还亲自确认了,就等你的演出了。”
沈娟佯嗔了一声:“宋斌,其实你也是有优点的。”
宋斌整个人突然活了一样,他拿着沈娟的手心,像雨夜觅食的那条狗。可是沈娟又把手收回去了。
沈娟说:“宋斌,成熟点,这是外面。”
宋斌咯咯笑了一下,瞬间坐直,像一只小狗。
老实说,我有点烦了,情人的对话让我厌烦。我不屑于去杀宋斌这只弱鸡,他不配做我的对手。我给老李发短信:“任务取消。”然后把手机扔进垃圾桶。
老李会来找我麻烦。可也好过去绑架宋斌,他让我羞耻。我是一个杀手,我有我的尊严。
而且我有杀手的自信。我每隔一段时间都会重新回到这个城市,调查宋斌和沈娟他们的生活。他们成了我人生后半场的两只互相挑逗的蝴蝶标本,他们是活的标本。
我知道沈娟从艺术系毕业后,尽管嫌弃宋斌,但还是躲不过宋斌赌上全部家产的追求方式。沈娟成了他的妻子。那个傻瓜成了世界上最幸福的男人,自以为的,他把沈娟的装置艺术放在巴黎、纽约展览,花钱雇艺术评论家把沈娟包装成当代最受瞩目的女艺术家。宋斌把沈娟介绍到洛杉矶,他们在那里买了一套不小的别墅,养了一条金毛,地毯是阿拉伯的,墙上挂着伦勃朗的油画,晚上,他们去剧院,听瓦格纳的交响乐,听诗人读诗。
可是沈娟从未停止对宋斌的嫌弃,或者说正是因为嫌弃,才构成了他们你追我逃的关系,一追危险游戏,跟杀手一样的游戏。
宋斌在34岁那年终于忍受不住了。清晨,宋斌如常去遛狗。一个美国老太给他打了个招呼,宋斌露出微笑。他才发现,他已经很久没有笑了。所以那个笑,不太自然。
宋斌回到家脱掉衣服,站进浴缸,吞了一瓶安眠药。
宋斌死后,沈娟在600平的大别墅里时常半夜吓醒。她不再在夜晚出没,她老觉得被陌生人追赶,哪怕在家中。她赶走了保姆,关了所有的门,封了所有的窗。最后她忍无可忍,卖掉了别墅,在精神病院的床上,醒来入睡,如此往复。
我早有预感,即便我不做杀手,总有新的杀手出现。下午四点,我看见缪斯一屁股坐在我的二手沙发上,缪斯一脸无辜,喝着我的啤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