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在以前,连暮晓从来不和身边的人提季尧,提他是她喜欢的人,毕竟他不是什么好人。
这句话说得好像这个姑娘有点虚荣有点爱面子,可还真不是。
她曾经在她那浸了半瓶辣椒油的日记本上写过这么一段话:他们跟我说他是个坏人,走大街上都有人想往他身上扔臭鸡蛋。警察变着法的想给他套上手铐脚镣。他自己也说他不是什么好人,这辈子入了地狱再也爬不上去,让我离他远点。可是我不信,别人说的我都不信,他自己说的我也不会全信,我这么有主见一人儿,肯定信我自己的感觉呀。
我都想好了,他这辈子要是真爬不上去,我愿意陪他粉身碎骨永堕阿鼻,我胆儿大,只要不让我离开他,什么都不怕。
画完那个句号,她脸红心跳的合上了日记本,似乎这一小篇儿一百多字的日记是她刚刚给卫尧写完的一封情书。所以你看,她在以一个小女生的方式爱着这个不是什么好人的男人,小女生是不会爱慕虚荣的,小女生也不会在意她爱的这个玩意是萝卜是土豆,是好人还是坏人。
可她也知道,爱卫尧这个男人,不能像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女生一样去爱。
就像当年她妈和她爸离婚。这个三十六岁风韵犹存的漂亮女人一手拖着行李箱,一手托着连暮晓,挺胸抬头的走过了第一段马路牙子,第二段马路牙子,走到第三段马路牙子的时候突然扔了行李箱,一屁股坐在马路牙子上,眼泪刷刷的往下掉。
她扯着十四岁的连暮晓说:“晓晓,你以后一定要找个普普通通的老实男人,不然爱的太累了,过得太累了。”
她点点头,伸手给她妈擦拭那一圈哭黑了的眼线。
然后在十七岁那年,喜欢上了季尧,和她爸一样的男人。
当时连暮晓不知道这个男人比她大了十岁,因为一个男人在二十七岁的时候恰恰是最迷人的年纪,迷人到一个十七岁的小姑娘嗅不到年龄差这个东西,或者说她嗅到了,却恰恰喜欢。
你要问这个十七岁的小姑娘是怎么喜欢上这个男人的,她也说不清楚。她只记得那天她回家的时候跑进的巷子,和巷子里两个即将贴合的身体。
那个女人让暮晓想到了美女蛇,一双从紧身包臀裙里伸出来的白腿绕在面前男人的身上,那不是腿了,是一条滑腻腻的蛇尾巴,能缠多少圈都行。然后美女蛇的舌头就开始吐信子,红艳艳的嘴唇都带着水光的。
暮晓想这个男人完了,要被蛇咬了,要中毒了,要欲仙欲死了。
她屏着呼吸等那个男人的下一步,她脑袋里都上演好几遍比琼瑶剧更大尺度的慢镜头了,这对一个十七岁只看过亲亲嘴,却对性抱有无限神秘窥探感的小丫头来说那真是相当刺激了。
但根据下一幕剧情走向来分析,这个男人显然是想端个紫金钵装会儿不近女色的法海,他伸出两根指头捏住那愈来愈近的尖下颌儿,翻书页一样把这张美人脸翻了过去。接着捎带轻轻一笑:“香水味儿刺鼻子。”
你会发现这个男人的迷人之处就在于他这么捎带一笑,你看不出他是真笑还是假笑,也听不出他说的是真话还是假话。
可美女蛇不在乎这个,她挺起波涛汹涌的高耸胸脯努力的往高她一个脑袋的男人身上靠,一句话里转了好几个弯的柔情:“你别拿这个敷衍我。”
“那我拿什么敷衍你?”说的轻浮。
如果往前推个十年,他也是十七岁,应该是个一笑就多情的少年。
如今已过十年,他长成二十七岁的男人,你从这个男人的笑里找不到情愫,也找不到柔情。他的余光从光线灰暗的巷子里延伸到巷子口,那里有一大片好日光涌进来,和一个十七岁的小姑娘。
这个小姑娘心跳如擂鼓喧鸣,她看见巷子里那个男人稍微侧过来的半张脸,高挺的山根撑起了整个轮廓,然后她注意到他下巴上的胡茬,她从未在身边同龄男孩儿的下巴上见到过这样的胡茬。他们那些柔软稀疏比汗毛重不了多少的小胡须远比不上他的好看和性感,这种性感,似乎可以让她在狭小的巷子里嗅到荷尔蒙散发的味道。
在那个荷尔蒙的根源处,她从季尧的喉咙里听到了与她有关的第一句话,这种嗓音通过耳朵传入大脑,闭上眼睛也可以想象出他上下滑动的喉结。
他说:“那里,有个小丫头。”
暮晓忘记了咽口水,她觉得她被咬了,中毒了,怕是这一辈子,都没有解药。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