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阵子有简书的笔友问我:你为什么喜欢文学?
我并没有第一时间答复他,而是很认真的思考了几天。所幸这位笔友并没有催促我回复,等了这么久,恐怕早已急不可耐,或是干脆忘记了。
回答慢的原因,并不是因为答案高深或者妙巧,恰恰相反,因为它俗的不能再俗了。
我是一个很懒的人,能不动笔,绝不思考,所以本是不喜欢文学的,就连与之相关的天文、地理、历史都统统不喜欢,所以高中的时候毅然选择了理科的道路,逃离了繁碎的文字,投入到简单明了的计算公式当中。
这一逃便是十年。
然而稍稍长大了一些,脱离了象牙塔的庇护,便不得不面对一个很深奥的学问,如何与人相处?
我总固执的认为,这大概是世间最深奥的问题了。
我承认自己不是一个合群的人,也常用一条忘记了是谁说过的名言宽慰自己:牛羊性喜群居,狮虎更善独行。
然而可惜的是,无论如何我也欺骗不了自己,我即不是狮子,也不是老虎,只是一个平凡普通的人。
普通到丢入人海中连浪花都不会泛起,普通到有事想找人倾诉,无事想找人陪伴。
所以我常常不自觉的被纳入各种各样的圈子,同学、同校、朋友、同事,如同信息素被干扰了的蚂蚁,在人为画出的圈子里忙的团团转,又一无所获。
渴望被了解,又恐惧倾诉自己。
在这期间,我最羡慕的便是善于与人接触,甚至可以左右逢源的人。
他们像战国时期的名家,在每一个团体中都出类拔萃,迅速成为核心,长袖善舞,懂的如何让各个圈子绕着他们转,而不是像我一样,绕着圈子转。
他们又像小说中的主角,光环罩身,走到哪里都万众瞩目,话只说三分便让人感慨涕零,于是一言一行皆是深意。
我羡慕,又讨厌。
奇葩说上有一个辩手,曾在辩论赛中提过:做人就像俄罗斯方块,你合群了,便消失了。
我深感认同。
可是,如果你不合群,便出局了。
与我认识多年的老友,曾与我大醉一场,促膝而然:你不能当个非黑既白的人,你得容得下灰色。
我睡眼朦胧,不住的点头,希望他放过我,让我好好睡一觉。
道里我都懂,但我不喜欢。
在我眼里,世人分成三种,朋友,认识,与陌生人。
陌生人到认识,可以很快,但成为朋友,总要经年记吧?
如果放到古代,嗯,早一些,三国时期吧,在那段为人传唱,经久不衰的英烈历史中,胆小的我,应该也是个为朋友两肋插刀的人,夫生而为友,奈何以死惧之。
我想,若遇见被我尊敬爱戴的主公,我也一定肯冲锋在第一线。
当然了,肯定是死的最早的那一批,如同电视剧里,只出现了一个镜头的小兵,在一晃而过的短短的几秒钟内,完成出发、冲锋、交战、倒地这一系列任务。
不说无憾,至少得其所。
现在,到了快餐社会,性与爱被分开,变的廉价,朋友这个词也开始走了大众路线。
聊了几句,便可以对人说,这人是我朋友。
我不喜欢。
在这个普通人远离了生生死死,不需要考虑如何活下去,而是思考怎么活的好的年代,这一切似乎都变成了理所应当,于是各种约会软件如雨后春笋一般出现在手机上。
当一切变的廉价的时候,终于有人站出来,说,战友,是世上最特殊的情感。
没有之一。
所以人生四大铁,我独喜欢前二:一起扛过枪,一起同过窗。
个人身体原因,我并没有选择军旅生活,平平淡淡的走到了这个年纪,于是那号角嘹亮的梦境便时常出现在我的深夜中。
我固执的认为,可以将自己的背后交给对方的人,才是真的朋友。
但是,无论一个人是不是你的真朋友,别去试探,即便你好奇如猫,抓心挠肝,相信我,别去试探。
在我不是药神的众多影评当中,有一个无人关注的角落吸引了我:我是慢粒白血病患者,每个月的医药费大概需要一万两千元左右,我的亲戚都躲着我走,生怕我向他们开口借钱,生活中更是没有朋友的存在,这便是现实。
我打开了回复,却久久无法落笔。
我曾向这个世界袒露最真实的我,于阳光和黑夜中站立,接受雨雪的洗礼。我试图敞开心扉,突破自我,然而人们总是冷漠的过着自己的日子。
这种冷,胜过一切风霜。
于是我也穿起了厚厚的衣裳。
我彷徨过,在无人的深夜漫无目的的走在大街上,没有人理解,甚至没有人知道。
我望着沉默的夜空,意图看穿表面的黑暗,寻找传说中的启明星。
然而黑暗最终还是淹没了我的视线。
我闭上眼,泪流满面。
直到有一次我尝试把文字落在纸面上。
在拿起笔的一瞬间,心中的忧郁惆怅终于有了宣泄的地方,然后胸腹处莫名生出欢喜,随着时间一同将白纸渲染。
我在写文,也在写自己。
世间的事,总有一些,说出来矫情,憋在心里又苦闷。那么,你便把它写到纸上吧,让永不褪色的时光贮藏你的秘密。
过一些时候你再回头看,相信我,有惊喜。
当有些心情无法被描述出来的时候,我便去看书,一来二去,便喜欢上了。
这就是我心目中的文学,我喜欢的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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