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视早晨为生命的黄金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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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勒说,时间的步伐有三种:未来姗姗来迟,现在像箭一样飞逝,过去永远静立不动。

五月的雨,一场连着一场,白天连着黑夜,一直在下。汕头的朋友在朋友圈发了一张凤凰花开的照片,红红火火,灿烂至极。可我们校园内的那株凤凰木还未显示盛开的征召,高考就要来了,毕业季就要开始了,多雨又潮湿的五月啊,凤凰花,你在等什么呢?

又一个周日的清晨,我订的闹铃还未响起,两个孩子相继醒来,弟弟一醒来就找他的恐龙,窗外还在下着雨,弟弟找到他想要的恐龙,自然地绽放笑脸,柔软地叫着,“恐龙”。好像失去后又重新得到它,十分欢喜。他有新的玩伴,有时就不会那么粘我。

一般情况下,我把周日的闹铃订得比工作日晚一个小时,允许自己可以任性地再多睡一会儿。可是现实生活中,总有出乎意料,每每周日,要不是孩子先醒来,要不就是自己提前醒来。于是,闹铃形同虚设一样的存在,我几乎每天在同样的时刻自然醒来。

我喜欢清晨。孩子尚未醒时,好像我独自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清晨,宁静的清晨。我总是特别享受这样的时光,凡是能暂时抛开的生活琐事,我都先将它们先放一边。我走向书桌,走向镜子,走向自我,走向远方……我在那个能让我靠岸的地方,与文字打交道,寻找和迷茫,发现与美好,困惑和烦恼……这一切像一股暗流在秘密地流动。对我来说,早晨的这一两个小时是属于我的理想时光。

有时实在没有办法,我就拿着一本书,夹着一支笔,有时加上一本笔记本,走向厨房。过日子总不能不食人间烟火,即使自己有时候可以饿饿肚子,但总不忍心饿了孩子。先放些米煮粥,煮粥的同时,我可以做点别的事,或者就顺便在厨房的小餐桌旁坐下,窗外的雨声没有间断,不知谁家养的猫,发情似的叫声悠长悠长,大清早的,它的主人也厌烦猫的叫声,对着猫骂起来。我从不过分放大环境对我的影响。我好像有一种能自动屏蔽窗外噪音的功能,在短时间内进入到自己的世界。打开书,备昨晚没有备好的课,或看最近在看的书,或直接打开手机看电子书,读一点,写一点。断断续续,很多不成文的段落。平时总是看得多,写得少。我自己总结,也许是没有输出的促进,输入的效果也有减损。

这么多年来,我都在默默地,不紧不慢地耕耘自己的小天地。面对现实的无奈与无力,总是在与自己的每一次和解中释然。不然,又能怎么办呢?

正如朗费罗说的,“不要老叹息过去,它是不再回来的;要明智地改善现在。要以不忧不惧的坚决意志投入扑朔迷离的未来。 ”

最近读叔本华的《人生的智慧》,我觉得书中有很多内容与自身的情况是契合的,这种契合是对自我的一种肯定。(若有可能,我将在另外篇章详细说明)其实我想引用的是关于早晨的一段话,“早晨是一天中的青年的时候:一切都是明亮、清新的轻松的,我们感觉充满活力,能够自如第发挥我们的机能。我们不应该贪睡而缩短了早晨的时光,或者以没有价值的工作和闲聊浪费这段时间。相反,我们应该珍视早晨为生命的黄金时光,并在某种程度上把它视为神圣的。”我是认可的,早晨确实很美好,明亮又清新。我几乎没有贪睡的习惯,也从不觉得起床是一件困难的事。虽然并不是每个早晨都富有光泽和意义,但我的确珍视着每个早晨,就像珍视父母给我生命一样。

我仔细想想,早起这个习惯其实源自我最亲爱的父母对我的影响。在我的记忆中,父母总是天还没亮就起床到地里去,不管是过去非常艰难的时代,还是相对宽裕的今天,父母好像不曾松懈过,他们一直都在勤勤恳恳地劳作,像大地一样朴实。

我大概也是从念书开始,每天早早地起床。即使周末,也很少睡懒觉。小时候,家里条件不好,从小就要帮忙家务,带弟弟妹妹。现在回想起来,那时候的我们,即使年龄不大,都很自觉。

后来考上镇里的重点高中,第一次离开家,开始独立生活,与那些成绩特别好的同学相比,我并不是特别聪明,但我肯定是特别勤奋的那一个。从高一起都是天微微亮就到教室早自习,乃至到了高三,我那时住亲戚家,对自我要求也非常严格,每天早上也是天蒙蒙亮就起床。如果说,高中是有着非常明确的目标,那就是考上大学,这让我有持久地动力,每天起早读书。那大学呢?

大学相对来说是比较安逸的,为什么我还是喜欢早起?读大学的时候,我喜欢一个人早早地起床,悄悄地从别人的睡梦里关上门,穿过走廊,走在宁静的校园小径,来到相思湖畔,听林中小鸟鸣唱,看湖中翠柳,拿出书本,扯开嗓子,放声朗读。

我想这就是习惯的力量。习惯能让看起来很困难的事变得很正常。美国畅销书作家杰克·霍吉好像说过这个意思的话,行为变为习惯,习惯养成性格,性格决定命运。一个动作,一种行为,多次重复,就能进入人的潜意识,变成习惯性动作。”

在上幼儿园的大一哥身上,我又一次感受到习惯力量的强大。他没有起床困难症,基本上不用我叫或催,他常常会自己提前醒来,醒来后,有时他也会像我一样走向书桌,涂颜色或画画,这是让我欣慰和惊喜的。

所以,珍视早晨吧,珍视早晨为生命的黄金时光。每个早晨醒来,都有新的遇见等待我和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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