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养了一只蚊子,其实也不是我养的它,它不知道从哪飞来。可能累了,就停留下来。找了一个我不知道的地方安了家,也可能是我的招蚊体制恰好符合它的胃口。。我昼出夜归,每日忙碌。它黑夜出巡。白日不知道在哪沐浴着阳光。其实很早我就知道了它的存在,北京的天气最近变得很快,几场秋雨下来。我便翻出来棉被,每日把自己包裹在它的怀抱里,只剩下脑袋露在外面的我还是感觉到了每日早上胳膊上的红包,不过我没有在意,毕竟它不影响到我的睡眠。互补干扰倒是也相安无事,开始和它真正的交流源于它咬了我还想得倒我的关怀。也不知道是它吃饱了撑的无聊还是它饿了实在对着我我没有露出胳膊这事十分不爽、夜半时分,我还在和周公下棋期间,它宠幸我的同时带出了生化攻击,所以我们这场战争就在它的嗡嗡声中拉开序幕,我的原则是你不烦我,我便静好,你若得寸进尺,我就让你也不好过。它也许真的没有体会的人类的力量,也也许它初生牛犊不怕虎。期初,它在耳边,我开灯,起床,寻找它,它充分发挥了了自身的优点,体小善飞善隐匿。要不是天气实在有点冷,我还是打算和它殊死搏斗的,但是最后我妥协了。不是斗不过它,而是真找不到,熄灯,入眠,未几,哼声又响。我探胳膊喂之,心满意足,飞去。以为一夜就此罢休,岂料事事无偿,未过多久,嗡声再起,我忍之。锲而不舍,我怒,穿衣找寻,未果,第二次败,复又眠;此事无预料,它玩心大起,我筋疲力尽,此起彼伏,七次过后,我开灯,发现不用开灯了,窗外已经亮了。看了看闹钟还有十分钟就要起床了。实在无心睡了,趿拉着拖鞋走到阳台,看着凉意袭人的秋,我对它竟然没有一点点的恨意。也许想到它毕竟在这一刻留着我的血液,我们还是有血脉关系的。想了想,为自己这种sb的想法感到可笑。闹钟响了,我在进屋的时候却发现了它,它在窗帘的褶皱里,肚子鼓鼓的油亮,透过清晨的阳光呈现出美丽的胭脂红。折腾一晚,也许它真的累了,但是我没有下手。穿衣上班。是夜之后,它再也没有出现,第二晚我却失眠了。
那只胭脂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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