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曾经有过小鹿乱撞的时候吧,那种看到喜欢的人就紧张的说都不会话了,从耳朵眼红到脖子根的羞涩。
明明现在还是能感觉到当时那种口干舌燥快要窒息手都不知道往哪里放的感觉,可是下一秒就算有一百个异性从眼前排队走过,也再也没办法复制当年的感觉了,从此心跳平静地像青海湖的湖面,偶尔有一缕微风吹过然后马上归于平静。
以前看过一档节目,叫做火星情报局,有一期邀请的嘉宾是沈梦辰,当中沈梦辰提出一个愿望,希望能够现场听薛之谦演唱认真的雪,原因是这首歌陪伴了她大学里最难捱的那段时光,唱及一半的时候,沈梦辰突然嚎啕大哭起来。
我不知道这个场景是节目需要还是真情流露,也不想去妄加揣测,只记得轮到薛之谦提自己的愿望时说:我好想像沈梦辰一样大哭一场,但是我做不到了,我的心太老了,我很想遇到一个女生,可以激起我波澜的,就是让我奋不顾身的,但是我经历了太多事情,没有人可以激起我心中的波澜了,所以我特别羡慕她。
说不上感同身受,但是听到这段话的时候我是真真切切地被触动。
以前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可以翻遍她的空间和微博,推测出她的生日,喜好,最喜欢的玩物,做菜不喜葱和辣椒,大姨妈的日期,前任哪位,偶像谁谁。
你知道如何在嘈杂的人群里分辨出她的声音吗?
我知道。
你可以在全校统一校服的晨会里一眼分辨出她的背影吗?
我可以。
你能不用回忆就可以立马说出她座位是几排几号,前后桌是谁吗?
我能。
这不是炫耀,只是在心底暗暗模拟了太多次积攒起来的经验,她的轮廓,她的声线,通透到在人海里,一眼就可以瞧见。
《菜根谭》中写道:使人有乍交之欢,不若使其无久处之厌。
我只知道什么叫做乍见之欢,遇到心仪的女生,仍然会忍不住多看两眼,会说上两句话,但是点到即止,不会像当年一样费尽心思去要到对方的QQ微信号码。
久处不厌这种东西,早就在擦肩而过的那一刻就已经掐灭火光。
也不会多花时间浪费在午夜的聊骚上,遇上有趣的人会多聊两句,性情不符再心动也没有窥探的欲望。
用一个应景的说法就是:
很多年前我为了给喜欢的人买生日礼物走遍街上大大小小的礼品店,挥霍手里积攒了几个月的零花钱。
后来我遇到很多阴天,但再也没有冒着雨去见谁一面。
天晓得我多想再像当年一样热烈的去喜欢一个人呀,喜欢到辗转反侧,夜不能寐。每次假装不经意地从她身旁路过,都期望能闻见她的发香,一侧脸,就看见她盛满星光的眸子,闪烁在每一个孤独作伴的黑夜里,照亮我彼时难耐的骚动。
那种固执而又虔诚的暗恋,不期而遇的欢喜,以及全身心的投入。
多可爱呀。
朋友说,你想的太多了,谈个恋爱哪有那么多的规矩和法则,喜欢就上,不行就分,迟早会遇到对的那个人。
倘若遇上渣男绿茶,权当取经路上打怪拿经验升级了,再说,不遇上一些渣男绿茶,你怎么知道哪些人才是真正适合你的。
爱情,也是相对的。
我深表同意,但同时也表示遗憾,我好像失去爱人的能力了。
五岁的时候,你可以为捕捉一只蝴蝶跑到一公里外的田野;十岁的时候,你可以为一支想吃的冰淇淋跑遍家附近的小商店;十七岁的时候你可以为了喜欢的人报一样的志愿;二十七岁的时候你只想找个看起来不那么烦人的人过日子。
打开微信,全是“我先睡了你也早睡”的人,却没有一个“你困你先睡,你不困我陪你”的人。
换了个发型心想着老子今天也蛮帅的,自拍了一张照片却不知道该发给谁。
知道对方想要什么,知道对方不想要什么,知道对方喜欢听什么话,喜欢什么样的性格,知道如何能让对方喜欢自己却不知道对方要怎么样自己才能喜欢上她。
”师父,我一直在想,天下万物,皆来于空,可这众生爱痴从何处来?天下万物,又终归于空,那人来到尘世浮沉,为的又是什么?“——《悟空传》
留存一些老物件,半块橡皮,树叶书签,手写的情书,泛黄的同学录,虽然我们终究没能在一起,可是这些东西是唯一没有办法消失在时光里我爱过你的证据,我怕我忘记你,所以我留着。
东邪西毒里张曼玉说:当你不可以再拥有的时候,唯一能做的,就是让自己不要忘记。
直到如今我仍然时常会想起身后航行的那艘帆船,头顶着灿烂星光,底下是碧蓝沉静的大海。
心甘情愿,孤独作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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