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scourseon Inequality
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
没有私有制,就没有伤害
【法国】让-雅克·卢梭 著高修娟 译
Jean-JacquesRousseau
摘录:
“自然赋予人类以眼泪,那是因为她赐给人类以最慈悲的心。”引自《尤维纳尔诗集》
慷慨、仁慈和人性这些美德是基于对弱者、罪人和人类的普遍的同情,即使是善良和友谊也是对某个特定对象的持久的同情,因为不希望一个人痛苦和希望一个人幸福并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同情是设想我们和受难者一起遭受痛苦而产生的一种感情。
痛苦的成因不在于缺乏什么东西,而在于对那些东西感到需要。
摘录:
由本文的说明可知,自然状态中几乎没有任何不平等,所有现在盛行的不平等来源于人类能力的发展和思想的进步,并随着这二者的发展而逐渐加深,最终在私有制和法律建立之后,确立为永恒的合法现象。此外,仅为实在法所确立的精神不平等,当和生理不平等相抵触的时候,它就与自然法则相冲突。这两种不平等之间的区别足以使我们决定对待所有文明国家之中的那种不平等应该持有什么样的看法。无论人们怎样定义不平等,孩子指挥老人,傻子命令智者,少数权贵挥霍无度,而大众却因缺少基本生活必需品而忍饥挨饿,显然都是违法自然法则的。
如果我们沿着各种变革来追踪不平等的进展,就会发现,第一阶段的不平等是法律和所有权的设立,第二阶段的不平等是官员制度的设立,而法制权威向专制权威的转变则是第三阶段,也是最后一个阶段的不平等。因此第一阶段认可的不平等是富与穷,第二阶段是强与弱,第三阶段是奴隶和主人,最后一个阶段的不平等是前两个阶段不平等持续发展的最终结果,直到新的变革彻底推翻了政府,或者重新回到法制状态为止。
体会:
人性本身都是自私的,因为自私,因为想要更多,不平等也就不可避免的出现了。在人类的原始状态,人的欲望非常的简单,地球物产丰富,能够很好地满足当时人类的需求。但是,随着人类的发展和思想的进步,人已经不再满足与现状,从思想上有了更多、更高的需求,发展本身也让人有能力去创造并满足新的欲望,在新事物出现之后,这些新事物就是稀有的,有的人有,有的人没有,从此不平等也就开始了。法律的出现是限制人类的欲望和需求,因为思想上已经超前了,能想到很多现实中难于满足的欲望,为了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人类的不折手段和残杀破坏,不得不进行相应的约束。因此,不平等是相对的,也是绝对的。人人生而平等,人人又生而不平等。人人生而平等是因为人赤裸裸的来到这个世上,除了自身什么都没有带来,每个人都一样,来的时候什么都没有。但是,自从降生的那一刻起,又是人人生而不平等了,出生了就有不同的出身背景和地位,就被强制的赋予了很多外在的东西,它使得每个人都是不一样的,因而是不平等的。
摘录:
一位著名的作者在思考人类生活的好处与坏处,并在比较了两者的总量之后,发现我们的痛苦远远超过了我们的幸福。所以,总的来说,人的生命根本就不是造物主给人类的一件有价值的礼物。这个结论并不使我感到惊讶,因为作者是从对文明人的研究中得出这个结论的,如果他追溯到自然状态,他的研究将明显是另一种结果,他就会发现人类所遭受的痛苦几乎都是由人类本身造成的。而人类将自己弄到如此痛苦的地步也是经历了巨大的努力,使多少种科学日臻完善,发明了多少技术,运用了多少力量,填平了多少深渊,铲平了多少高山,挖出了多少湖泊,抽干了多少沼泽,在大地上建立了多少雄伟建筑,在海上航行着多少船只;然而,另一方面,只要我们稍稍思考一下,这所有的一切努力对于人类幸福而言究竟有什么真正的好处,我们就不禁惊讶于这两者之间是有多么不相称!我们便会为人们的痴迷感到惋惜。人们为了满足自己愚蠢的骄傲和无聊的自我欣赏,便热切地追求所有能体会到的痛苦,尽管仁慈的大自然本想使人类避开这些痛苦的。
体会:
所谓“出来混,迟早都是要还的。”我们人类在发展和进步的过程中一方面创造了无数新的东西,并为人类所利用,人们获得了精神上和物质上的享受。另一方面,在这个过程中,人类又遭受了难于描述的痛苦和灾难,不计其数的人为了一项伟大的人类工程而献身,为了人类的事业流血流汗。真的要去衡量痛苦和幸福的话,这是一件难于计量的事情,就整个人类社会及地球而言,我认为到目前为止它还是处于一个比较平衡的状态,前人经历痛苦为今人创造幸福,今人在享受前人创造的幸福同时也要为后人创造幸福而遭受痛苦,如此循环往复,持续不断,造就了人类的不断延续。就这个整体而言,痛苦和幸福是相对平等的,但是人类一代又一代总是在不断地消耗地球上的资源和能量,而很多能源都是在短期不可能再生的,如此而言,或许付出的代价是超过获得的收益的,也即痛苦会多于幸福。
2016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