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来了通知,弟弟的离婚案,定在四月十九开庭。
这真是一桩糟心的婚事。
我尽量站在客观的立场来说说这件事,也许偶尔会有主观情绪,那也只有请见谅了。
2016年的春节,经弟媳舅妈热心牵线,男女双方见了一面,没什么下文。
2016年暑假,我妈当时在我家楼下的工厂上班,弟媳舅妈来找,说外孙女看上了我弟弟,什么时候订婚?我妈有点蒙,赶紧问我弟弟,我弟弟也很惊讶,说只是偶尔有微信聊。我妈说女方都表态了,就要求他加大力度去追求,不能只是微信,要常常去找她玩。(我弟惠州,弟媳东莞)
2016年农历九月订婚,谈彩礼六万,首饰若干。当天给了女方来客红包,大约一万几,后来另给父母恩养钱一万九。
其后弟弟乔迁新房,两人都回来,买了首饰,结婚日子定在农历十二月二十五,小年日这天。
结婚前四天,弟弟突然发个微信给我,说姐,我这一辈子就这样完了。
我赶紧问,为什么呀?
我弟说,我觉得我下半辈子一定不幸福,小香(弟媳名)对我都没什么感情!
我说你都谈一年了,怎么会呢?
我弟说,每次说去东莞,她都说没时间,说约了同学,或者是要加班,要去酒店帮忙。(弟媳是设东莞的商会秘书,听说商会设在酒店里),我自己没约去了几次,到东莞才联系她,每次吃个午饭就说要回去上班,都没怎么真正相处,她在哪上班都不让我知道。前些天她过生日,当天她请人吃饭时才说,让我寄了三千块给她付账。我生病从来不会搭嘴问一下,每次见面想牵她手,都马上甩开自己走。我想和她一起
买结婚的新衣,她也说没时间,让我给她钱自己买。
未了,我弟说,这婚真没意思,对她再好都白费。
我去,酒席订了,客人请了,你才说这话,我问他怎么以前不说,他说总妄想她以为下一次会好一点,谁知道一直都没变。
我赶紧和我爸说了这事,我爸也惊住,谈了一年,手都没牵过?又不是旧社会,一点感情基础没有怎么结婚?
联系弟弟后退了酒席。如果事情到占此结束就好了,也不会有后来的牵扯不清。
婚前三天,弟媳和她妈妈来了,说是买件新衣给未来女婿当礼服(本地风俗),我弟这个二楞子,一看她们来了,马上又陪着去了。
当时我正在帮孩子买过年的衣服,和他们在街上碰到,就一起去看看,路上,她妈妈问我,彩礼怎么都没动静呀,应该要过了吧?
我说,彩礼是小事,也不多,但我听小宏说小香对他一点感情都没有。然后我直接转身问弟媳,亲家妈妈也在这,你们两个也在,小宏说你一年了你从未主动打过电话或发过微信给他?你们现在连手都没牵过,是真的吗?
弟媳说,我是没有,但结了婚就不会啦!
我说,如果谈恋爱就排斥接触,婚姻会很危险的,你要想好。
弟媳说,结婚就好了。
我默然,无言已对。
晚上家里开了个会,问弟弟自己怎么想的,如果没信心,打定主意不结,彩礼就不过了,以前付出的就当打了水漂,如果结,酒店那边就要再去订,彩礼不够的钱就要去借。
弟弟沉默,最后说,结就结吧。
很多人松了口气,只有我胸口堵得慌。
其实我理解他们的心情,父母这边,客都请了,孩子又三十一了,还是希望这婚事不会黄。
而弟弟,对小香实在是有好感,也愿赌一次,希望婚后能好好过。也有让父母不操心的成份。
第二天,让酒店那边重新安排场地,又托媒人舅妈去和女方商量,彩礼能不能意思一下?两万行么?(买房加装修,家里确实没什么钱了),但女方不愿意,我爸后来说,三万一,别的按礼数来。女方答应,婚,终于结了。开支十一万余。
在我们这个县,无论红白喜事,一律不收份子钱,所以男女双方的酒席钱,都由男方负责。
后面的发展超乎正常人想像!也许是因为彩礼少了,也许是确实没感情。
农历十二月二十五结的婚,正月初二弟媳回了娘家,初八我弟上班,她回来了,原来说年前辞了商会的工作一起去惠州,过了年又说商会没招到人,需要回去。过了元宵节她就去了东莞,紧接着跟我弟弟提出要离婚!
家里见弟媳一直没去惠州,问我弟弟,才知道有这么一出,细问下,两人结婚后竟然没同房!!婚礼那天说是来了月经,一直到她初二回娘家!
一个焦雷炸了,但我们只能怪弟弟没本事!
后来还是麻烦媒人舅妈去请亲家出面,让弟媳去惠州一起生活。大概一两个月后,弟媳松口,让弟弟去东莞接她,可没想到,更奇葩的事还在后面!
惠州租了公寓,弟媳还是不愿一起过,弟弟当时要随产线上班,两周白班两周夜班,过惠州时刚转成夜班,白天弟媳出门,晚上回家,等我弟弟转白班时,她拿着生活费,去旅游了,然后就回来老家,说考驾照。我弟后来说,给她一千五,不要说饭,水都没到一口。
从此,我弟弟的心就渐渐死了。
回来考驾照时,我爸妈请她下来,好像一直没来,但听说后来见了一面,我爸劝她还是回惠州,要生个孩子,年纪不小了(年后弟弟三十二,弟媳三十)。
弟媳说,交了房贷,到手也就五六千块钱,怎么养小孩呀?
我爸说,我们也还不老(我爸六十),只要你们愿意,可以帮忙带呀。
弟媳说,我生了就会自己带,不要你们管!
我爸,……
后来好像弟媳的父母给了压力,弟媳去了惠州,和弟弟两人大吵一架,呆了一天还是两天就回了东莞。
2017年年底,双方都有离婚的意愿,弟媳愿返回三万五,但回娘家后反悔,要求走法律程序。
后来我家曾去弟媳家劝过一次,这段婚姻有名无实,我们不要酒席钱,不要给父母的恩养钱(大概买了六千左右的东西),给出的红包也不要,就按女方说的,返三万五和首饰,但弟媳家不愿,一定要走法律程序。
现在,只能等十九号开庭了。
我觉得他们婚姻失败,双方都有责任,但站我这头,我觉得女方责任大点:
我弟弟,太木讷,表达能力不行,而且很多事闷在心里,不愿说。婚姻出了问题,不愿放下身段去讨好女孩。
弟媳,怎么说呢,找各种理由不愿同房,在惠州时和我弟说,如果强行同房,法律上视同强奸,她会报警。我觉得结婚后这样不可取。
然后就是钱要情就免谈,为了离婚,说我弟弟有狐臭,睡觉会磨牙,租的公寓有蟑螂。
其实一句话,她就是没想好要结婚,只是年纪大了,父母催,想要将就,可走入婚姻才知道,没有感情基础,真的很难过下去。
希望她下一段的婚姻,能好好想想再结,我们家,人没了,心伤了,只剩债还在肩上背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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