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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应该都接触过进出口货物保险,有保险意识或者做CIF价格条款的会为每批进出口的货物买保险,买保险的初衷和目的也只是为了保障自家的货物损坏的时候得到赔偿.有部分人很抗拒保险,觉得自已怎么会那么不好彩,倒霉的事情不会发生在自已身上.通常都是怀着侥幸的心理能不买就不买.
近期发生的2起事故大家都有耳闻,2月6号马士基开往阿尔赫西拉斯在地中海海域遭遇恶劣海况和天气;2月12日下午,71868总吨的“APL Austria”号船舱内发生火灾.买了货物保险的,发生的货物损失的费用、船船损坏的费用均由保险公司出具海损担保保函来担保和赔偿.如果没买保险的呢?货主的感受可以用”悲催”2个字来形容,没买保险的且货物又损坏的货主估计要用”无比悲催”来形容,因为货主不光要自行承担货物本身的损失,还需要付共同海损费用.船东将会让货主交担保金,担保金交了货物才能提走.
今天一理赔朋友说2012年发生的一个共同海损的案子刚刚才处理完.货物价值USD100万,保险公司需要付的共同海损费用为USD4.7万.
共同海损理算视案件复杂性来定需要2-10年处理时长,由船东聘请专业的理算公司理算.
(摘)共同海损官方理解有以下几点,看着都头痛,共同海损general average指为了使船舶或船上货物避免共同危险,而有意地、合理地作出的特殊牺牲或支付的特殊费用。共同海损损失应由船、货(包括不同的货主)各方共同负担。所采取的共同海损措施称共同海损行为。这种行为,例如引海水入舱、将承运的货物抛入大海、自动搁浅等等,在正常航行中都不得进行;但在船舶遇难时,为灭火而引海水入舱、为减轻船舶负荷而将全部或部分货物抛入大海或为进行船舶紧急修理而自动搁浅,等等,则均属合法。因共同海损行为处理共同海损损失、理算共同海损的费用,称共同海损理算。为处理共同海损费用所编制的报告称共同海损理算书。
(摘)共同海损是怎样分摊的呢?
首先确定共同海损的损失额,并求得总损失额,比上总保险金额,得到分摊比率,然后以各利益方的保险金额乘以分摊比率,得到各自的分摊金额。
【例题】某载货船舶在航行过程中发生共同海损,船体损失60万元,货物牺牲50万元,救助费为5万元,损失运费为5万元,设各方的分摊价值为:船舶:800万元;货物:货主甲为200万元,货主乙为100万元,货主丙为50万元;运费:50万元。试求各方的分摊额。
解:分摊比率=(60+50+5+5)/(800+200+100+50+50)=120/1200=10%
各方分摊额:
船方分摊,800×10% = 80(万元)
货主甲分摊,200×10% = 20(万元)
货主乙分摊,100×10% = 10(万元)
货主丙分摊,50×10% = 5(万元)
承运人分摊,50×10% = 5(万元)
以上观点不是骇人听闻,纯属个人对共同海损的小结,虽然风险无处不在、世事无常,大家都还是希望一切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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