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接到一个线上网友的咨询,她人在北京,老公在外地工作,为了让老公调回北京以及孩子能在北京上学,通过别人介绍了个中间人,中间人称自己有关系有门路能帮她办理老公异地工作调动以及孩子上学的事,于是她给了对方三十万,后来事儿四五年事儿一直没办成,对方也不退款。现在这个网友问我对方构不构成诈骗,自己该怎么办?
从民事层面看,她委托对方办理孩子入学和老公异地调动的事,他们双方之间形成的是委托关系。那么事没办成委托人能否要求受托人退钱?司法实践中存在两种裁判思路,一种是法院以违反公序良俗为由认定双方的委托合同无效,判决受托人返还收取的财物。第二种法院会认为请托行为手段和目的非法,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应受到法律保护,裁定驳回起诉。
从刑事层面看,如果对方收了钱以后确实有帮助运作孩子上学和老公异地工作调动的事,但还是没做成,这种情况对方不构成诈骗罪。但是如果对方根本没有能力把事儿办成,为了骗钱夸大其词,收了钱之后也没有去做,而是找各种理由拒不退钱,那么这种可能会涉嫌诈骗罪。另外如果中间人收钱后为了把事儿办成,通过行贿的方式,通过非正常程序帮你把事儿办成,如果你授意或放任中间人这么做,你也涉嫌行贿罪。现在你明白了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