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余欢水:没有明天,你如何与死亡握手言和

作者:贝壳

戏如人生,人生如戏。

第一次在小剧场看话剧,人与人之间的爱恨情仇、矛盾冲突被无限放大。粗壮与瘦弱、高大与渺小、膨胀与正常,一人饰演多角、多人饰演一角,真真假假,起起落落,生活艺术化,艺术生活化。

笑与泪之间,感慨于底层小人物的步履维艰;感动于那句这个社会处处都有阴暗面,但我们还是应该坚持自己最真实的样子。

《我是余欢水》,其实我们都是余欢水。

如果不是那张癌症诊断书,余欢水的生活大约还是和以前一样无趣乏味,生活像是载着千斤重物的马车,无情地在他身上碾压,他反应不及或者根本不懂如何抗拒。

想起之前很诛心的那句:这个时代淘汰你,与你无关。

余欢水,男,36岁,金榜题名走出小地方的凤凰男,曾是家乡父老挂在嘴边的别人家孩子。时移世易,光环一点点被剥离,棱角一点点被磨平,在这座人声鼎沸光怪陆离人来人往的拼创了十几年的大城市里,他的存在感稀薄如空气。

他是同事眼中的下脚料,是丈母娘嘴里的窝囊废,没有地位、没有存款、没有车。朋友借他钱不还,处处被人瞧不起,冷脸白眼是家常便饭。老婆也带着孩子离开了他,婚姻摇摇欲坠。

他也抗争啊,只是太怂了。

同事使唤他如牛马,他咬牙拒绝,三言两语就被打发了,该干还是得干。

丈母娘羞辱他一无是处,他试图反驳,没几个回合就溃不成军。

那张胰腺癌诊断书给他判了死刑,也给了他重生的机会。

呼天抢地、自怨自艾、情绪失控了一小阵子后,余欢水便明白过来,他的生活已经跌倒谷底,差无可差。那些遗忘了几世纪的爱恨情仇、勇敢与激情再一次强烈地召唤他。

如果时间所剩无几已成既定事实,那就遵从内心,做回自己,去尝试那些真正想做而没有勇气做的事。

余欢水说,生命只有一次,人生没有重来的机会,要用力地生活,不留遗憾。用力地去爱去恨去亲吻,不做老好人。

想通这一切的他,走出封闭的住所,深深吸了一口浓郁的雾霾,他自嘲说将死之人已经等不到得肺癌了。

关于婚姻。他对分居三个月的妻子说,我净身出户,房子归你,找个好人家嫁了吧。他隐瞒了自己得病的真相。那一刻潇洒得特别爷们。

关于孩子。他对和他并不亲近的口齿不清的儿子说,不要怕和别人不一样,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只要找到和地球人交往的钥匙,善良、勇气和爱。他一遍一遍地教,孩子一遍一遍地学。纯粹的父爱令人动容。

因为不怕死,他勇敢diss歹徒,成功救下市民,被评为城市之光。从一个人人嫌弃的怂蛋变成金光闪闪的英雄。


其实,他还是他。

怂蛋也好,英雄也罢,只和自己有关。舞台上,不习惯聚光灯的他被套上了厚厚的衣服,象征着被赋予了格格不入的光环。

他释放了无限的潜力。似乎拥有了更宽广的舞台。

阿甘正传里说,生活就像一盒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下一个口味是什么。

我想起,很多时候,我们刻意去追求的,往往求之不得。更多时候是无心插柳柳成荫。

结局里,余欢水并没有得癌症。老婆真的改嫁了,心水的姑娘也跟了别人。生活像是和他开始一个巨大的玩笑。

叔本华说,人生有如钟摆,在痛苦与倦怠间徘徊。有人写“如此看来人生似是一场救赎,欲求与希望便是不断将人拖至苦难深渊的魔鬼,生之欲念越深,此种痛苦愈深。而死亡恰是功德圆满,是苦难的终结。如此在将死时死,也不失为一种修为。”

不执著于生,不执念于死。

《最好的告别》里写,“当我们无法确定自己还有多少时日时,当我们想象自己拥有的的时间比当下多得多时,我们的每一个冲动都是战斗。于是,我们死的时候血管里留着化疗药物,喉头插着管子,肉里还有新的缝线。”这是现代医学进步后,我们的明智选择之一。

我想,剧本想要传达的是一种积极面对的人生态度,无论是选择就医还是选择游历,都是想要抓住最后的时光,成全自己。

因为,“对于人类来说,生命之所以有意义是因为那是一个故事。

有人说,认识死亡、了解死亡其实是为了更好地生存。当接受了人生苦短,人终有一死这样的事实之后,如何死的课题研究起来似乎更像是如何生。那么如何生?“如果我明天死去,我也已经度过了愉快的一生。我能做的事都做了,想做的事都做了。”这便是最好的答案。

不过都是浩渺宇宙中的沧海一粟。

我知这世界,本如雨露般短暂,然而,然而。


作者:贝壳,一枚喜欢写字的90后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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