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几个流氓堵在我家门口跟你说:“不给钱就打你。”我能做的只有报警,如果警察不管,我就只能选择给钱或者挨打。唯有法律能从流氓的拳头下保护我们,一旦法律也无效,我们就只能任他欺凌了,这也是旧社会可怕的地方。
欺负你是耍流氓,一旦这种耍流氓行为还是合法的,那就是令人绝望的痛苦了。封建王朝,这种现象是一直存在的,差别只是一个流氓和多个流氓的区别,而受苦的永远是底层人民。
假如我在封建王朝有一家五口,一年种地累死累活,所得的粮食交完赋税还剩五百斤,只能勉强度日。此时皇帝要修宫殿,于是下令每年多上交50斤粮食。不听我理由,不给就打,不给就扒房子。我没有任何办法反抗,王法是为了皇帝制定的,皇上一句话我就只能顺从,皇帝是封建王朝最大的流氓。如果当时政治清明比如贞观之治时期,官员只能在最大流氓皇帝的制定的范围内欺负我,那我还是很“幸运”的,因为社会上主要还是一个流氓,虽然这个流氓威力巨大。
当皇帝放任官员出格盘剥,而官员又放任“豪强”“恶霸” 欺负平民,那就更可怕了。我交完皇帝的多余赋税后还剩下450斤,但当地知府、知州、知县 每级都要多收20斤。抄家的知府,灭门的知县,没有人能跟他们道理。恶霸横行县里,知县收了恶霸的钱,不管不问,我也没有办法只能挨着。比一个大流氓更可怕的是一个大流氓加一群约束不住的小流氓,历朝的政治黑暗时期不就是这样的吗?
小流氓虽然可怕但是毕竟上面还是有个大流氓,还是不想事情做地太绝。但朝代更迭或者军阀混战的时候,就更可怕了。那时候底层人民将面对一群无法无天的大大小小的流氓。贼过如梳兵过如蓖,战乱来了颠沛流离。碰上黄巢屠城这种事,更是枯骨千里寸草不生。鲁迅先生说:“在乱世中,在老百姓看来,连做奴隶都是一种奢望。有时连牛马都不如。”
有的人对比了上面的事情后得出结论:“我们需要一个强大的流氓----皇帝,来压制其他的流氓。”并且喊地有理有据,理直气壮。这种人与其说是愚蠢,不如说是愚昧和麻木不仁。难道我们不应该生活在一个没有流氓的世界吗?
外国的君主立宪制度,不就是为了让国王也不能耍流氓吗?从辛亥革命开始,一代代革命先驱不懈地奋斗,难道不是为了建立一个没有流氓,人人生而平等的世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