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先生家住在六层。早上他送我出门,下楼的时候走在我前面,我跟在他后面,像个小兔子一蹦一跳的走台阶。走到第四层的时候,他忽然停下来,转过来吻我。
阳光透过玻璃洒在他身上,有些耀眼,像个少年。
我想起昨晚他弹吉他唱歌的样子,想起他写的那些押着韵的歌词,虽然歌词里的姑娘并不是我。真是个美好的人啊,“你弹的真好”,我眼神里充满的欣赏。“就这几首,翻来覆去的弹”,他谦虚的说。
他又弹了一首《天空之城》,音乐和夜晚总会产生神奇的化学反应,我想抱他,但还是说了句“真好”,我总是这样,一夸别人词汇真是匮乏至极。
我心里很虚荣,想着如果再早些年,在大学时期我们就认识该多好,那我一定会成为被很多女生羡慕的人。
可是我们相识都已不再那么年轻了。我脸上的胶原蛋白在这一年开始流失,熬个夜黑眼圈很难消除,眼角细纹BB霜粉底液根本盖不住,笑起来也没有几年前饱满了。我盘算着心底的遗憾,每一件都足以点亮深夜,导致彻底失眠。
北京太冷了,而且是很酷的冷,毫无浪漫感可言,一场雪也没下就已经立春了。昨天傍晚,我到他小区楼下,等他下楼的那几分钟里我冻得手指冰凉,我就想,如果他不立刻给我一个拥抱,我就立刻回去。
我看见他微笑着走来,一周没见,他还是穿着那件黑色羽绒服。他伸开双臂,我跑了过去,衣服都太过臃肿,因此这个拥抱显得十分笨拙,我们僵硬的姿势停留在灯火阑珊的街头,在风里看着彼此的脸,时间空格了几秒。
我已经能够在他家里很自然的洗脸卸妆,没那么多纠结了。昨晚他洗完澡换上一套毛绒绒的睡衣,整个人看上去又蠢又萌,忽然很想抱抱他。“你穿的好像熊啊”,我摸了一下他的睡衣。
“哈哈哈是吧很舒服”,他拿着拖布拖着地。我从来没有看见过他拖地的样子,继而想到他的很多时刻,我都不曾熟悉。他对于我仍是陌生又新鲜的。
他的猫最近处在发情期,屋子里闹的很乱,我在床上玩手机,看着他在我眼前晃荡,一切忽然变得很日常。我害怕这种日常,生活的琐碎片段一旦毫无保留地展现在眼前,我就会退缩到理想的乌托邦里,冷眼旁观人间的每一个细节,像个幼稚的女巫。
我不喜欢W先生的猫。实际上我不太喜欢任何种类的猫。它们轻飘飘的走路没有声音,在你腿上蹭来蹭去,衣服上都是它们的毛,很难去掉。我总是担心它的爪子会挠在我脸上,我有轻微的被迫害妄想症。但奇怪的是,我对于狗却是相反的态度,每当在小区里看到狗狗,几乎控制不了自己,本能的就伸出手去摸它们的后背。
W先生不介意我喜不喜欢他的猫。他似乎不介意我的任何事情,我们都是不会改变别人习惯的人,所以我们的距离感会在“谁也不挑剔谁”的场景中忽然拉开。
我们在床上拥抱,仍然没有默契,压着他的胳膊好久,直到我问“你胳膊不难受吗?”他才把胳膊抽了回去。
窗外有车的鸣笛声,年轻人散场的喧闹声。我想,凌晨一点的北京,一定瞧不起我们这样生涩的男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