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一直在写职场学习和写作方面的文章,偶然看到一些艺人也写有作品续集出版,不禁好奇心起,查了下资料,竟然还有不少。而早在上世纪30年代,便有女明星与写作结缘,涌现出高倩苹、胡萍、艾霞、王莹、蓝苹等,并且王莹还加入了“左联”。
让我们看一看这些明星们都写了些啥?
先看看有台湾“奶茶”的刘若英:
再看看香港“男神”梁朝伟:
演而优则写,这些演艺界的“才子”“才女”们可真不得了。但认真拜读后,你就会发觉不是写作多就写得好。正如陈辉在读到刘若英创作文集《我敢在你怀里孤独》中《合法买酒,祝我生日快乐》这一段:
接近生日的凌晨,我在买酒的杂货店门口等着,等到十二点一到,便二话不说地推开门,冲着酒店,拍着桌子大声骄傲地对老板说:“我要买威士忌。”老板瞄了我一眼,冷冷地说:“好。”然后转身直接就拿了架上的酒给我。
“你要看我的ID吗?”我问老板。说真的,眼前的这一刻,我可是在心里模拟了好几次,好希望他检查我的证件,证明可以合法买酒了。
老板拿着我指定的酒回过头,有点无精打采地望着我,不知是因为时间已经过了午夜,还是因为像我这样的“小屁孩”他实在见过太多。他摇摇头说:“不用看ID。祝你生日快乐!”
陈辉评论说:
本有一点趣味,但语言极啰唆,没交待为什么偏要到旧金山买酒,也没说清究竟是杂货店还是酒店,更麻烦的是,凭这么一个小细节,作者能居然得出“在不同的时代,人需要不同的印记,以证明自己达到某种被定义的标准,成为被接受的某种人”这样宏大的命题,令人颇觉突兀。
其实,在全书中,连这样有趣的片段也属凤毛麟角。
如果说,刘若英的作品评价不高的话,那梁朝伟写的《听见流星的声音》倒是得到很多人的赞誉,给予了极高的评价。我也认真读了几遍,确实写得不错,他的文章是按照这样的逻辑来写的:首先是梁朝伟对导演的了解,再讲述自己和导演搭档的体验,回忆自己的从艺经历,再谈对路人甲的理解,得出看《我是路人甲》这部电影的时候感想,引申出这部电影对于普通人来说有什么意义。这篇文章代入感很强,基本每个人的人生都存在过“路人甲”的时期,所以容易引起共鸣。
但我还是得说,这是一个套路。首先,这不是一篇创作文,这是一部电影的宣传文案,或者按照大多数人的说法,这是一篇影评。按照宣传文案的写法,这无疑是十分成功的,但创作能力却无法体现。其次,这是一碗浓鸡汤,作者已经先干为敬,一众粉丝还敢随意吗。哪一个稍为大点的公司,特别是文化传媒公司,对宣传文案不是挖空心思,出其不意,引燃观众的热情呢。
当然,套路总归要有。这不,感受一下“小鲜肉”井柏然的作品:
写不出来,我可以让别人拍出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