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二年级的哲哲上周参加了学校组织的春游,去的是车墩影视城。出发前学校发了一张书面通知书给家长,交代各种注意事项,其中有一条写着:每个孩子带的零用钱不能超过10元。
哲哲妈严格按照学校的规定,给孩子放了10块钱在包里。
春游过程中路过小卖部,同学们都迫不及待地去买东西。
哲哲看到许多男同学都买的枪,他也决定买枪。可是问了价格才知道,最便宜的枪也要10块钱,哲哲犹豫了很久,“两个小人在心里打架,最后想买的那个赢了”,哲哲买了枪。
枪买到手了,可他却没钱买子弹了。
聪明的哲哲动了动脑筋,他看到地上有很多别人用过的子弹,黄色的塑料小圆球完好无损,完全可以再利用嘛。于是哲哲蹲在地上,仔细捡起别人用过的子弹,没多会儿就捡了许多。
用自己捡来的子弹,哲哲玩得特别高兴,有几个同学的子弹用完了,看到哲哲还有便向他要,哲哲慷慨地分享了。
2
春游回家后,哲哲迫不及待地给爸妈看新买的枪,并告诉爸妈自己是如何解决“子弹缺乏”问题的。
听完孩子对捡子弹过程的详细描述,哲哲爸沉默地转身离开,他觉得自己需要先冷静一下。
哲哲妈连眼眶都湿了,心里非常难过,“我觉得孩子太可怜了......”即便事过境迁,哲哲妈向我叙述到这里的时候,仍然忍不住声音哽咽。
爸妈俩人的反应一致,首先是心疼孩子,接着便觉得自家的面子都被儿子扔地上去了。
哲哲爸冷静了一会儿,便告诉哲哲妈:下次春秋游甭管学校怎么通知,给孩子50块钱或干脆100块,让孩子想买啥买啥,我的孩子,怎么能可怜兮兮地去捡“垃圾”?!
哲哲妈自然也是这么想的,但她觉得有必要问问孩子:“没有钱买子弹,只能去捡,你心里难过吗?”
孩子很诧异地回答:“为什么要难过呢?我很高兴啊!你看我都不用花钱就能有子弹玩,同学都说我很厉害!我分给他们,他们都感谢我呢!”
听了孩子的回答,哲哲妈愣住了,仔细回忆刚才孩子讲述事情经过时眉飞色舞的样子,哪有半点“受伤”的感觉?所谓可怜,所谓没面子,都是家长的感受,孩子根本没往这方面想。
哲哲妈调整了一下自己的情绪,问孩子:“下次秋游你要多带点儿钱去吗?”
孩子昂首挺胸地回答:“不用,10块钱就够了!”
待哲哲爸平静下来之后,哲哲妈和他讨论了一阵,决定还是尊重孩子的想法,遵守学校的规定,不向违规多带钱的家长看齐。如果再发生类似“捡子弹”这样的事,也由着孩子吧。
3
哲哲爸妈的心情我非常理解,因为我也有过类似的经历。
小诺两岁多的时候,有一次我带她在小区里瞎转悠,遇到一位认识但不算太熟悉小哥哥。
我看到小哥哥坐在前面的椅子上吃东西,便打算带小诺绕道,谁知他奶奶很热情地跟我打招呼,我只好走了过去。
小诺盯着哥哥手上的点心两眼发光,这是一种装饰饼干,细长得像半截筷子,酥酥脆脆,外面涂了一层巧克力,小诺自然是吃过的。
奶奶跟小哥哥商量:“分一点儿给妹妹吧?”
我连忙说不用不用,并想把孩子带走,可是小诺都快要咽口水了,听到奶奶让哥哥分享,她大约觉得有希望得到,便越发不肯离开。
小哥哥不情不愿地从包装袋里拿出一根饼干,想了想给掰断了,把短的那一半儿气鼓鼓地递给小诺:“喏,给你的!”说这话时,小哥哥的胳膊向前伸得笔直,身体和小脑袋却微微向后仰,那神情和动作,简直就是赤裸裸的“施舍”!
我看到他的动作,脑袋里立马冒出“嗟来之食”这四个字,便更加坚定地替孩子拒绝着,谁知小诺同学很不争气地伸手接过了小半截饼干,向哥哥说完谢谢后就坐在他旁边,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无论我怎么催促她继续散步,她都无动于衷。
等她小口小口地吃完饼干,便又开始望着小哥哥。那一瞬间我几乎要脸红了,觉得丢人丢到姥姥家了。心里想着要是小哥哥这次不给了,或者给得更少了,我要怎么把孩子弄走。
谁知小哥哥这次很大方地给了小诺一整根,自己也拿出一根,一起唰唰地吃完后相视一笑,继续分享。等两人把一小袋饼干全部吃完后,就开始比赛跑跳,哥哥还假装自己是老师,给没有入园的小诺“上课”。
看着俩孩子玩得那么开心,想起最初关于“施舍”的“羞辱”,我不禁心有感慨,孩子是何等单纯:最初和小诺不熟悉的时候,小哥哥只是单纯的不舍得分享,并没有故意羞辱呀施舍呀这些乱七八糟的意思;而小诺看到美食,想吃就是想吃,简单直白,并不存在面子呀尊严呀这些顾虑。
反而是我们大人自己把问题想复杂了,真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4
作为父母,我们都知道要尊重孩子,在买东西之前,我们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尊重孩子的选择权;我们不轻易动孩子的物品,尊重孩子的所有权;我们也不轻易批评、责骂孩子,尊重孩子的人格等等。
但是我们很少能够静下心来,蹲下身来,从孩子的角度看待问题,真正尊重孩子的内心感受。
朋友家孩子哲哲和我家小诺的故事,都告诉我们:对于同一件事,孩子有着与我们不同的评判标准及关注重点,真正尊重孩子,就应当放下所谓的面子观念,尊重孩子内心的感受。
与此相反,有些我们认为无所谓的事,孩子却可能觉得极其丢面子甚至伤自尊。
比如小诺同学上幼儿园,我作为时间自由的全职妈妈,有时会在送孩子的时候和老师交流几句,聊一聊孩子的情况。
说得比较多的就是孩子的近况,或向老师解释孩子上学迟到的原因,或者说说周末带孩子去了哪里,有时也聊聊最近孩子读了什么有趣的绘本等等。老师则会告诉我孩子在幼儿园的一些趣事。
在我看来,跟老师“话家常”可以增进彼此对孩子的了解,我从未觉得把这些信息透露给老师有何不妥。
然而有一天,小诺跟我说:“妈妈,你送我进教室后就走好吗?”看到我没明白她的意思,小诺解释道:“就是你不要和老师说话好吗?送完我就回家吧。”
我很无辜地问她为什么,她说不想我把她的事情告诉老师。
想了一会儿我才明白,也许在孩子看来,其他同学的课后生活都没有告诉老师,单单她的被老师知道了,这是不是说明她和别人不一样呢?
与他人不同,在成年人看来也许是一种个性,代表特点或优点,甚至代表着某种“特权”。
然而在年幼的孩子看来,与集体大众相同会让他感到被接纳,并因此获得安全感,而与众不同则往往让孩子感觉被孤立,并因此产生不安全感。
仔细想想,也许我的心底里隐隐希望孩子在集体里、在老师的印象中,有些与众不同,甚至希望孩子能由此获得老师额外的关注。
从成人的角度看,我在做一件对孩子”有益“的事,然而我完全忽略了孩子的感受,这简直是本末倒置了。
鞋子合不合适只有脚才知道。
真正尊重孩子,绝不应该是流于表面地尊重他的选择和物品所有权,更应该尊重孩子的内心感受,不用我们的感受及评判标准,去绑架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