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片金黄色的麦田里,风吹过,麦子左右摇动,像一层又一层的海浪。我趴在草丛里,手里拿着装着消音器的M4步枪,白色的衬衫,被高级防弹衣和头盔包裹在里面,如同我被麦田隐藏了一样。
时间还剩10秒,场上还剩3人,除我之外,还有2位敌人,我不知道他们在哪,也不知道远处有没有一把狙击枪对着我,我只能趴在麦田里,一动不动。
这时,正西方向传来一阵脚步,我稍微挪动了身体,好让视野可以望见。一个全身武装的敌人,向麦田的中心跑来。
发现敌人一枚!此时死去的队友们都在语音里大喊:立七!有人!干掉他!
在即将开枪前的0.03秒,我放下已经打开的瞄准镜,因为脑海想起了《三体》。
凌晨2点,我在被窝里重读《三体》,又看到了黑暗森林这段,感觉太奇妙了。
黑暗森林作家刘慈欣《三体》里的核心思想,这是一部获得世界科幻小说最高级别“雨果”奖的作品。
宇宙就是一座黑暗森林,每个文明都是带枪的猎人,像幽灵般潜行于林间,轻轻拨开挡路的树枝,竭力不让脚步发出一点儿声音,连呼吸都必须小心翼翼:他必须小心,因为林中到处都有与他一样潜行的猎人,如果他发现了别的生命,能做的只有一件事:开枪消灭之。
在这片森林中,他人就是地狱,就是永恒的威胁,任何暴露自己存在的生命都将很快被消灭,这就是宇宙文明的图景,这就是对费米悖论的解释。
也就是说,当一个文明的位置暴露在宇宙,其他文明的第一反应,就是干掉他。小说里的主人公罗辑靠此理论带来的“宇宙社会学”拯救了即将被外星人打败的人类。
此时是开枪还是不开枪呢?在不到1秒钟的时间里,我选择不开。
根据黑暗森林法则,如果我开枪,我的位置立刻暴露,即使打死敌人A,剩下没有暴露位置的敌人B会立刻把我干掉,我只是收获了人头,而失去胜利。
如果不开枪,在逻辑上敌人B一定也会发现敌人A,他会开枪打死A,于是B的位置就暴露了,我只需要把B打败,就赢了这盘吃鸡游戏。
果然不出所料,我在放下瞄准镜的同时,麦田的另一边响起枪声一片,在那瞬间,敌人A就被打倒,而我已然后根据枪声判断了B的位置。
我把准心移过,一个黑色的身影趴在地上,枪口的火焰闪烁,在金色的麦田里忽隐忽现。
大吉大利,今晚吃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