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来没想过,我会和这么优秀的人有一辈子的可能〉
记得第一次见到学长时,就想起了曾在上职业规划课时老师所讲的霍兰德职业兴趣理论中所提到的企业型。
我是在辩论社团的新生见面会上见到学长的。他是在大一新生的自我介绍大多紧张拘谨、内容贫乏的情况下,被会长喊上去做示范时出现在台上的。其实,当时他讲了什么,我都忘了,甚至连名字都没记住。只记得他在台上侃侃而谈、轻松自信,吸引着每一个人的目光。几乎具备企业型人才的所有优点。喜欢与人群互动、自信、有领导力、说服力,感觉只要他想做,就没有什么事情是做不好的。
可是,他太突出了,可以说他把自己搞得太显眼了,就像你不想注意他都不得不注意的那样。
他不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相反,以他的能力,不用这样用力表现,也会鹤立鸡群的。当时不明白他的用意,只是笑着说:“我肯定不会喜欢这种男生,太喜欢表现自己了,戏多。”
第二次见面是在辩论会初赛上。距离上次见面已有一个多月的时间了,在这一个多月的时间里,我们参加社团活动都是以小组为单位,一个学长或学姐单独带一个组准备初赛辩论,没有大规模的聚集在一起。所以在初赛之前,我就只认识我的组长和队友。加上我又有点脸盲,以至于在学长向我提问时,我才看清原来我们对方辩友的组长是他。
他似乎从进场时就一直在看我,搞得我不敢抬头看他,我一直在琢磨我是不是在哪见过他,直到在攻辩时,听到他说:“请问对方三辩对幸福的理解是怎样的?”(我们当时辩论的话题是“与其和喜欢的人在一起,不如和适合的人在一起。”我当时是正方三辩。当时我方正陈述了和适合的人在一起更幸福的观点。)
听到他提问问我后,我才抬头细看他。那时才想起他是新生见面会时的那个学长,不过,也只是我认识他,他好像并不认识我吧!而且新生见面会时我的自我介绍也没什么突出到能让人过了这么久还记得的地方。难道……我和他是一个家乡的?我也忘了他是什么地方的人了,其实在新生见面会学长在自我介绍时我就感觉他看我的目光好像认识我。不过当初天真的认为他有那种能让台下所有人都感觉他在看自己的能力,就没有多想。有可能是我现在也多想了。
正当我的思绪越飘越远时,我的队友在下面悄悄的拍下我的腿时,我才反应回来我正在辩论会上,当时我早忘了他问的是什么,队友在旁边小声提醒:“他问你对辛福怎么理解。”我当时没经大脑的脱口就说:“幸福就是和喜欢的人在一起。”说完我就后悔了,我被他绕进去了。我看见他满意的笑了笑。难道刚刚装作认识我的眼神只是迷惑我的烟雾弹吗?
他太聪明了,恐怕我这辈子都读不懂他。这就是不适合,就算我真的可能喜欢他,也不可能会和他在一起。尽管最终我们输了,但我还是坚守我的观点。
决赛时,他依然意气风发,志在必得,不负所望夺得第一名。当他下台带着他的小组成员走过我身旁时,(我坐在观众席的最右侧),我抬头望他,窗外的阳光打在他身上,逆光让我看不清他的表情,我想,此时他应该是微笑的模样吧!
他是这么的优秀,让我望尘莫及。
我从来没想过,我会和这么优秀的人有一辈子的可能。
〈我……好想再重新认识她〉
直至今日,我看到她仍会想起第一次遇见她的情景。尽管现在的她给我的感觉和那时完全不同。当时,她穿着一身清朝晚期大户人家丫鬟的服饰,梳着一个辫子,露出好看的远山眉,我想,肯定有不少人夸过她的眉毛像画过一样的美丽。当她带着微笑用我熟悉的家乡话热情的给我们介绍菜品时,我就对这个女孩子充满了好奇。
没错,我此时不是穿越了,而是进了一家古风韵味十足的中餐馆,里面的陈设和影视剧中的客栈没什么差别,服务员也全都统一的丫鬟服饰,若不是现在来吃饭的人多,说不定我还会以为这里正在拍影视剧了。这样的出场方式注定了我是不会轻易忘了她。
我一边点菜一边跟她闲聊说:“你是今年的高考生吧!”她惊讶的问:“你怎么知道呀?”我笑着说:“很容易,一看就看出来了。”大部分高三的学生高考完后都会选择出来打暑假工的。“那你也是今年的高考生吗?”她带有期待的问。“我不是,他是的。”我指着对面的表弟对她说。“你今年考得怎么样啊!他今年考得可差了。” 我带着有点自嘲的口吻问她。“还行吧!一般般,和平时一样。” 虽然谦虚的说一般般,但她嘴角的笑容告诉我她考的不错。当我正准备问她想填哪所学校时她就被别的客人叫走了,直到我走时,她都没有回来过。也许,我在她那里只是千万个客人中的一个,转眼便忘了。后来,我再去那家餐厅时,她已经不在那儿了,也许,是要准备上大学了吧!不知她在哪所学校。 现在坐在我身旁的她,有点安静,有点拘谨,远山眉下是一双受惊的眸子,低垂着眼睑,乌黑的头发披散着,像海藻似的。让我想起了第二次见她的时候。天知道当时我有多惊喜。我从图书馆出来时,正好撞上了蹲下系好鞋带后起来的她,她穿着一身迷彩服,披散着刚洗完七分干的头发,她起身时头发也随之飘动,被遮住的脸露了出来,我认出了那对美丽的远山眉。她惊慌的望了我一眼,甚至还没看清我惊喜的表情,就匆匆的低头道了声歉追赶她的同伴们去了,留给我的只有那一缕发香和在我脑中那挥之不去的她那陌生的眼神,果然,她是彻底忘记我了。每次从她身旁路过时,我对她而言,也只是千万个路人中的一个,不会有任何特殊的眼神。
我……好想再重新认识她。
我没等多久就找到了那个让她重新认识我的契机。我做梦也没想到,我会在辩论社团的新生见面会上看见她。那时我只想让她记住我,所以在台上尽力表现,我在台上讲话时一直望着她,希望看见她认出我,可惜并没有,甚至不知为何竟看见了一丝轻蔑的神情。但至少我在她那里有了一丝印象。
我真的没想到进入她的记忆中竟然这么难。我原以为她上次已经认识我了,可仅仅一个月的时间,当我再次看向她时,仍是那陌生的眼神。直到我在辩论时向她提问她才想起我。那样子,傻傻的,像上课走神被老师点名回答问题的初中生,一下子就把我逗笑了,没想到她还这么可爱。
后来,决赛过后,我从她身旁走过,那一次,她穿着碎花长裙,外面套着米色的针织开衫,坐在观众席上,阳光刚刚好,侧身看我时,我们的目光交汇在一起。
学期末,回家乡的火车上。
“学长,没想到我们竟然是一个家乡的,好巧啊!”
“不巧,我们还在家乡遇见过。”
“是吗?我怎么不记得了?”
“所以,我一直在等你想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