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对照阿加莎作品不同出版社译名,在网上搜索了一下相关资料,发现网上很多评论对流泪版的《东方快车谋杀案》,评价颇高。认为这探讨了法律与正义的关系,言下之意,就是法律总要高于正义的。
我实在不敢苟同。
波洛是警察出身,熟知法律,对法律的漏洞和虚伪也了然在心。所以在他第一次出场的斯泰尔庄园案件中,他曾在法庭开庭前为一位嫌犯开脱。这并不是因为他认为那人是冤枉的,恰恰相反,波洛认为那个人就是真凶,但法庭证据不足以定罪,而当时法律规定,不得以同一罪名再起诉同一个人。
不知波洛离开警界,是不是因为对所谓公正的法律的失望。他离开那个体系,用自己的智慧伸张正义,维护法律真正的公平。
被中国法家代表人物韩非斥之以五蠹之一的侠客,虽然历经千年统治者及御用文人的杀戮诋毁,依然不绝于世,侠义文化已经成为中国文化重要的一部分。
波洛就是外国的大侠。
电视剧可以探讨法律与正义的关系,但却绝不应改变而不是改编名作来标新立异,这就是典型的夹带私货,强奸原文。
不知阿婆在天之灵看到这个版本,会不会在坟墓里气的翻过身来。
应该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