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晚9点左右,在顺义区某农村,一位驾驶岚图-理想家MPV混动绿牌车,据传还是该村姑爷的30多岁有为青年。在行经路段未按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合理使用远近光灯,致对向一位骑电动三轮车的60岁左右大叔不满,双方因此发生口角并对峙。因恶语相对、国骂当头,导致有动手行为,导致“姑爷”报警......
从法律的角度看,即使是“姑爷”志得意满,有托大且未及时切换近光灯,其代价也不过是20-200元罚款扣1分。可是,导致事态恶化的原因,以及此次事件的复杂因素在于:首先,是疑似“姑爷”对骑电动车者较真找茬儿的行为很不满,被阻挡前路后,在语言上起初不干不净;其次,是骑车者文化程度不高,而且有酗酒行为;第三,骑车者一言不合就动手,导致原本属于过错方的“姑爷”报警;第四,“姑爷”对挨的几下打越想越气,外加骑车者仗着酒劲,本乡本村,得理不饶人,依旧在语言上欠过激......
这就导致在等待警察到来的过程中,“姑爷”开始打电话找人,声称要找几个社会上能打的人过来,要“打死他”。之后还真叫通电话,“某哥某哥”的叫着,报出自己遭难地址,讲述事情起因。恰在此时,围观和帮忙劝解的村民提醒“姑爷”说警察已到达现场。因为“姑爷”报的警,警察先要了他的身份证,并先跟他了解情况。“姑爷”此刻回避了是否开远光灯的争执核心,先向警察反映骑车者酗酒,自己还挨了打,“占理”且成了“受害方”。
在“姑爷”找身份证并由辅警登记过程中,警察又询问骑车者事情经过。警察在索要骑车者身份证,询问其姓名时,对方的回答是“我不要命…”;“姑爷”则趁机简单叙述了事件的起因,并强调自己车上有行车记录仪。顿时,请记住是顿时,警察升高口气,质问骑车者说:“你是不是打人了?”骑车者起初未予承认,警察使用了一些语言上的技巧,即让他承认了事实。而骑车者则拿出穷斗认死理儿的心态,继续顽抗不退。却也已经让自己的形势由占理变成了没理,又无法用语言给自己进行合理有据的辩解,造成事态瞬时成一边倒之势。
在这当口,“姑爷”在警察在场情况下,拿出自己的中华烟吸起来,死咬对方酗酒不放,说“拘他”!此时又说出自己练过多年的散打,说自己要是出拳对方受得了吗?并且表明自己不接受调解;扬言要是得不到公正待遇,就闹到司法最高一级!于是,警察向他宣读了告知义务,开始走法律程序照章处理。
实事求是的讲,我国民警的处理原则还是值得首肯的。一直想通过调解,尤其是骑车者有一万个对,但是在法律面前动手也是错误的,当然也未抓住骑车者酗酒的事不放,一杆子打翻,而是隐含着希望骑车者能服软,道个歉,也避免了本就不至于闹到所里去的事情得到解决。况且,两位警官在驾车前来的过程中,也未警灯闪烁,警笛长鸣,还是很人性化及合情合理的。
姑爷的妻子,也是本着息事宁人的初衷。起初给骑三轮的大叔解释,说这辆岚图-理想家有自动切换远近光的能力,言外之意就是希望能原谅她丈夫的疏忽行为;还将大叔的车推到一边,劝慰自己的丈夫走人;之后还跟警察一遍又一遍地说“我们不追究了”。
怎奈,妻子是好妻子,是位很理性贤淑的中国优秀女性。然而,显然没有丈夫那样的经济和社会地位,家庭地位不能一言九鼎。丈夫不仅不听,骑车的乡亲也不听。面前的这两个大老爷们,就是谁也不服谁。从骑车者动手,到在警察面前自报“不要命”,又占理说不清还穷横;“姑爷”则更是拿出社会人的习性;警察若是晚到几分钟,还真没准摇出个黑社会大哥来了呢!并且,开着几十万的岚图,抽着几十元的中华,言语皆是对底层和农民的不屑;感觉亏吃在这人面前,自己面子上挂不住,委屈的紧!
于是,双方的最终结果,也就是大晚上的全部到派出所去做笔录了!警察对事态的最终结果,通过询问骑车者的年龄这个行为,我们就能估计出,就算“姑爷”想借助法律办他,也就是刑事拘留几天,这对于一个足不出村的人而言,有何伤害?要想继续“深办”,“姑爷”就得耽误时间或请律师,单独到法院去提起诉讼。这里面还有一个不得不到场的问题,就是自己的伤情需要法医院进行鉴定,来佐证被伤害程度,估计连医生也会犯难吧?
此事,是笔者经历的第二起“有理变没理”事件,这些又与社会能量、经济能力、学历无关。大约在十年前,农村大集上一位大妈骑电三轮,结果把商贩的展示玩具给轧坏了。双方争吵的焦点也就是赔不赔的问题。结果大妈厉害,先是问商贩“这里是你摆摊儿的地方吗?”然后用国骂相激,造成商贩没克制住,将大妈推到。其女儿救母心切,而人家姑爷却冷静的多,立马嘱咐妻子“你别动他,报警!”商贩也立刻醒悟,赶紧蹲下身问,“大妈您没事吧?”......
以上两起事件都表明,在任何纠纷、摩擦和冲突中,首先要想到我们是一个法制社会的国家;所以在维护自身权益方面,一定不要头脑发热,切勿犯显性违法的错误,不然被制裁的反而是自己。
至于本案,就是给各位驾车者提了个醒。夜间行车远光灯真不是小事,切勿因处罚力度小就放纵自己,只图自己的便利。出门在外、办事也要低调一些比较稳妥;难道就为了这“200元扣1分”,60岁大叔徒手给的那几下子,就想将此事演变成涉黑案件吗?
笔者在侧,其实有过两次冲动:第一是在“姑爷”打电话给社会人时想给录像;第二是警察到场后,想让警察追查一下这位“姑爷”认识了哪些社会人?属不属于涉黑范畴?
当然,从“姑爷”打电话摇社会人,再到自圆其说“自己练了多年散打”,又扬言不公就向上面反映,进而给办案警察施压——都是虚张声势的意思较大,估计此君也懂点社会,怕自己身处异地被欺负;而其地位和背景也就是个岚图-理想家的样子!群众若是让警察真追查他的言行,估计他电话那边也多是虚无!即便从《古惑仔》的角度假设,哪个社会人会无聊到为了“200元扣1分”和那不疼不痒的两巴掌,就肯挥刀为其解恨?这是多大的交情啊?
浮躁、年轻得志,某些人还停留在“想仗势”的观念,又不从新闻事件中吸取教训,收敛自己的言行;这些是多么多么值得我们所有人深思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