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于才华,终于颜值。
1.
在璀璨如星河一般的唐朝诗人之中,罗隐并不是如今为人熟知的一位,毕竟前辈们个个才华天纵,一个李白杜甫就撑起了唐朝诗坛半边天,提起罗隐,估计很多人都不知道有这么一个诗人。不过他有不少诗却比他本人还有名气,
比如:
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
未成名君未嫁,可能俱是不如人。
三千年后知谁在,何必劳君报太平
采得百花成蜜后,为谁辛苦为谁甜。
很眼熟吧。在晚唐时期,罗隐可谓文化界的名人,诗名远扬,粉丝遍布男女老少,其中就有不少待字闺中的少女,幻想着能跟他结婚,给他生猴子呢。
其中有位重量级粉丝,是当朝丞相郑畋的大小姐,对罗隐仰慕已久,不仅收藏了所有罗隐的诗,而且时常朗诵和抄写,就像《唐伯虎点秋香》中秋香对唐伯虎的爱慕与向往。作为一个文学女青年,郑大小姐感觉自己已经深深被罗隐的灵魂所吸引,她无比确定,罗隐欧巴就是自己梦寐以求的灵魂伴侣。
然而古代名门望族的大小姐家规很严,怎么可能跟电视剧里的一样随便出来见人,而且婚姻大事也很难自由地追求,只能通过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不过郑大小姐有位好父亲。郑畋不但是当时的丞相,也是著名的诗人,对罗隐的才华也是非常欣赏,知道女儿对罗隐的单相思之后,安排了一次宴会,特地将罗隐叫来,让女儿躲在帐子后面一睹偶像的容颜。
罗隐这位大才子,长相实在不敢恭维,他的诗写得潇洒不羁,人长得也是不拘一格,丑到一定境界,举止打扮还透着一股子邋遢,离郑大小姐想象中的玉树临风潇洒倜傥差了不只十万八千里。
郑大小姐原本一颗粉红色的少女心,碎成了渣渣。她哭着对父亲说,童话里都是骗人的,他不可能,是我的王子。
父亲温柔的告诉女儿:爱本是泡沫,如果能够看破,有什么难过,再美的花朵 盛开过就凋落,再亮眼的星,一闪过就堕落。闺女,你看上次我给你介绍的那个张公子你看如何?
后来郑大小姐再也不读罗隐的诗了,男神梦碎之后,她也收起了少女心,很快就嫁人了…..
2.明朝嘉靖皇帝有个妹妹叫永淳公主,妹妹到了一定年纪,大家开始为她选择驸马。这驸马当然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当的,礼部经过千挑万选,递给了皇帝一个名单,名单上的青年个个出类拔萃,风度翩翩,皇帝看下来后,很中意一个叫陈钊的,就钦点了此人。本来这门亲事皇上钦点那就板上钉钉基本成了,谁知后来忽然有大臣建议说:陈家男人似乎有遗传疾病,代代都死得比较早,还是不要选这个人了。
皇帝眉头一皱,发现此事并没有那么简单,还是作罢,另外再选。话说这个大臣这么熟悉陈钊家的情况,我估计跟陈家有仇……
之后又海选了一番,最终出现三强难分胜负,皇帝就让自己的老娘蒋太后、皇后以及后宫的嫔妃们一起来做大众评委。众评委们纷纷投票,最终有个叫高中元的小鲜肉,平稳们觉得他才貌双全,年纪不大,跟公主最相配。永淳公主虽然不能去见几个候选老公,但是也经常听宫里的人说起,哎呦那个高中元老帅啦,细皮嫩肉眼神跟小鹿似的,一笑迷死个人吶。
永淳公主芳心暗喜,觉得自己未来的老公这么帅,不禁喜上眉梢。
然而,世事难预料。
虽然其他评委一致投票给高中元,但半路杀出个程咬金,蒋太后经过一番考察,大力支持一个年纪大的叫谢诏的人,这个人成熟稳重,低调话不多,是丈母娘们喜欢的女婿类型。
然而这位谢诏同学,有个问题,那就是秃头。
新婚之夜,原本满心期待小鲜肉的永淳公主,却见到自己的老公是一个秃头的老腊肉…..强烈的心理落差,让她心碎成渣。
据史料说,永淳公主还为此大哭了一顿。
此后的婚姻生活,虽然谢诏人不错,温柔周到,对公主很体贴,但公主的心里始终放不下那个未曾见面的小帅哥,每次婚姻中有不顺心的事,她就要跟老妈和哥哥抱怨,都怪你们当初不选小帅哥,我的梦想才破灭,人生才如此灰暗呀!
过了几年,当年的小帅哥高中元也成了中年人,来到了京城做官,因为才华横溢,在京城名声大振。
这下公主的心思又活络了,哎呀呀当初的男神回来啦,那个我遗失的美好,那个我错过的丈夫,那个没有做完的梦……
永淳公主越来越控制不了自己对从未见过面的高中元的爱慕,一肚子脾气撒在老公身上,怨气冲天,终于谢诏受不了了,特地请高中元来家里做客,让老婆见上一面以解相思,还暗示老婆,如果你真喜欢他,我跟你离婚你们在一起算了。
公主那个欢喜呀!
结果一见之下,公主的男神梦破灭了。
几年没见,当初的小鲜肉不知受了什么刺激,估计伙食太好,变成了满脸大胡子的胖子,而反观自己的老公谢诏,除了秃头和年纪大一点,气质谈吐,穿着佩戴都显得高端上档次,相比之下竟然还是自己的老公好多了。
这一下,公主彻底蔫了,闹了这么多年,夫妻关系因为自己心中的男神梦一直这么僵,结果一场空欢喜。此后两人感情蒸蒸日上,少有争吵了。不得不说,果然是蒋太后更有眼光呀。
3.
人喜欢上另一个人,往往是因为其中一个打动自己的优点,可能是颜值,可能是才华,甚至可能是一个无心的温柔语气,抑或相遇那天刚好下了一场朦胧的雨。
然而放弃一个人,就显得容易很多,只要一个无法接受的缺点,就可以让之前的喜欢付之东流。
世间一切皆是无常,谁又能保证当初让人喜欢的地方,后来不会成为一种审美疲劳?甚至变成一种累赘?
说不看重钱的为五斗米折腰,说不在乎颜值的最终始乱终弃。说白了,都是太高估自己。把一时的冲动,当做了一辈子了真心。
大部分人所谓的喜欢,想要的只是需要的时候,可以有个人让自己情感有所寄放。
和你在一起,并不是真的想要完全的了解你,包容你,接受你,只是喜欢你值得人喜欢的部分而已。就像喜欢一朵玫瑰的人,喜欢的只是盛开的蔷薇,而不是枝条上的荆棘与带着泥土的根。
情最难久,故多情人必至寡情。
性自有常,故任性人终不失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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