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布斯的政治哲学思想,社会契约论,大家在高中的课本中或多或少都了解,社会契约论是自然法学派的最基本的理论,在历史上很多哲学家都持有这样的观点,比如洛克、思斌诺沙、卢梭孟德斯鸠等等,都属于自然法学派群体,霍布斯虽然不是最早提出社会契约论,但他是比较详细地描述了社会契约论的内涵,他的那本最伟大的著作《利维坦》就详细的陈述了他的思想,那么社会契约伦主要是探讨了什么呢?
最基本的一个问题,就是针对国家的起源问题,国家是如何产生的,在霍布斯看来,有这么几个步骤,首先在自然的状态下,也就是在人最原始的状态下,每个人都只受自然法则的支配,每个人出于自私的考虑,而进行自保,如保护自己的生命,保护自己的财产不受到外界的侵犯,就像自然界的动物一样,我们知道,弱肉强食啊!只有学会自保才能生活下去,原始状态下的人就是这样,为了自保,可以不惜一切代价,甚至是剥夺别人来保护自己不择手段,那么这样的情况就会导致一种状态,每个人都只为保护自己,每个人都处在一种敌对的状态,一种战争的状态,也就是一切人对一切人的战争,人和人的关系就好比是狼和狼的关系一样,只有互相厮杀,并不能和谐共处,这个时候就出现问题了,原本每个人都是要自保的,结果是人非但不能自保,而是互相伤害,面对这样的情况,人们开始思考,要怎么样呢,因为每个人都是渴望和平和安定的生活的,目前的状态已经彻底的破坏了这样的初衷,于是出于理性,人们相互之间开始订立契约,人们选择放弃各自的自然权利,每个人把自己的权利让度出来,把它交给一个第三者,由这个第三者,把大家的意愿整合在一起,每个人都要服从这个第三者的意志,服从他的判断和管理,这样来保证每个人的利益都能够得以实现,这个第三者就是国家或者君主,于是这样的过程就是国家起源地过程,但由于这个第三者是没有参与订立契约的,所有的的规定对这个第三者来说都是没有约束力的,当所有权利都集中在第三者这里,他就可以为所欲为,可以干任何他想干的事情,甚至是剥夺我们的财产,乃至生命,因为你把权力都交给第三者了!第三者不参与订立契约,自然就是想干什么都可以,如此一来他就成为了一个拥有绝对权力的君主,导致一种绝对军权的境地,这里我们说的是原则上的第三者拥有的权利,但实际情况是,让这个第三者的初衷为了保护每个人的利益,是为了维护和平,如果哪天第三者真的将权力滥用,每个人也只能忍受着,因为在订立契约时,都是自愿将权力交出的,这种理论被后人称为绝对君权理论。这就是霍布斯的社会契约论!
可以说霍布斯的社会契约论就是一个国家起源的过程,我们想想看,马克思哲学中也说到了国家的起源问题,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出现贫富差距以后,出现了穷人富人两个阶级,这个时候富人要建立一个国家来制约穷人,而霍布斯的社会契约论并不是谁统治谁的问题,而是共同商议的结果,一起订立契约,让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这其实是一种妥协的结果。
在当时的历史环境,霍布斯的社会契约论,尤其是绝对君权理论得到了许多统治者的推崇,17世纪的英国,正是工业革命的时期,社会要从封建制度转向资本主义的制度,首先需要有一股强大的力量才能驱使历史发展,而这股力量正是绝对君权理论,只有从封建的闭塞的环境中真正解脱出来,通过君主制度,通过建立一个中央集权的国家,而后经济才能够发展起来,从而才能通过社会革命走向民主宪政,所以从历史角度看,君主专制是一个过渡阶段,从封建的状态向民主过渡的中介,所以在当时的都有着强烈的集权倾向,绝对君权理论为独裁者提供了有力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