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资格不同
劳动是指受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调节的有偿劳动,通常是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应当是符合劳动年龄条件,具有劳动能力的自然人。一个劳动者只能跟一个用人单位签订一份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报酬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劳务关系属于民事关系的一种,是指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就一方向另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接受劳务并支付对价而相互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可建立劳务关系的主体类型较多,其主体不具有特定性,可以是法人之间,也可以是自然人之间,还可以是法人与自然人之间建立。
权利义务不同
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劳动者隶属于用人单位,必须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故为了更好地保护弱势一方即劳动者合法权益,我国《劳动合同法》以强制性法律规范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的各项义务,如各类保险金的缴纳、最低工资、最高工时等强制性义务,法律干预程度较高。
劳务合同的双方法律地位平等,不存在隶属关系,仅体现经济关系,当事人可以基于合同自由原则进行充分协商,除应遵守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之外,受法律干预程度较低。
报酬性质不同
劳动合同报酬根据劳动的数量和质量确定,由双方当事人约定,但须遵守国家最低工资标准等强制性规定。
劳务合同报酬根据劳务市场价格确定,由双方当事人约定,国家无强制性规定,可以一次性也可以分批支付。
事故后果处理不同
劳动合同中劳动支配权在用人单位,劳动风险由社会、用人单位、劳动者三方承担。因此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时,只要不是劳动者的故意行为造成的伤害,即使是劳动者过失违章行为所致,都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伤事故的损害赔偿,适用无过错原则,即使用人单位没有过错,仍然应当对遭受工伤的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
劳务合同中劳务支配权在提供劳务者,劳动风险责任亦由提供劳务者自行承担。提供劳务者在提供劳务的过程中遭受人身损害的,一般只能按照《民法典》侵权责任编有关规定,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由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不能认定工伤。个人劳务关系中发生侵权行为时,可依据《民法典》第1192条之规定主张侵权损害赔偿。
救济途径不同
劳动关系中,因劳动合同产生纠纷适用劳动仲裁前置程序,未经仲裁不得诉讼。劳动关系的保护时效一般为一年,因劳动合同产生纠纷应当在一年时效期间内向劳动仲裁委提请仲裁。如对劳动仲裁委作出的裁决不服,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维权。
劳务合同属民事合同的一种,由民法及合同法调整,如因此发生纠纷,无须经过劳动仲裁前置程序,可直接起诉至人民法院。劳务关系作为一般民事法律关系,诉讼时效为三年。